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3年度簡字第16號
- 原告
- 義合營造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陳翠芸
- 訴訟代理人
- 施秉慧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焦文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宏哲律師
- 被告
-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 代表人
- 谷縱‧喀勒芳安
- 訴訟代理人
- 沈志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標金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3 年9 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吳文婷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3年度簡字第1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標金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3 年9 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吳文婷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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