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營業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06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4年度簡字第119號原 告 聯茂統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彥曄 訴訟代理人 邱基峻律師 複代理人 阮維芳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代 表 人 吳英世 訴訟代理人 吳素芬 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稅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5 年5 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6 日行政訴訟庭法 官 吳文婷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7 日書記官 鄒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