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55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9年度簡字第55號
- 原告
- 益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謝金進
- 被告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 代表人
- 林立人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間藥事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000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9年度簡字第55號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間藥事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000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