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審訴字第141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宣示判決筆錄 101年度審訴字第1414號
101年度審訴字第1285號
- 公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黃順郎
- 指定辯護人
- 本院公設辯護人陳信凱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01年度毒偵字第1630號、第2051號),本院合併審理,因檢察
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合議庭認為適當,裁定由受
命法官進行協商判決程序,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5日下午4時在
本院刑事第二十一法庭宣示判決,以代判決書,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陳亮足
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黃順郎犯如附表所示肆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二、犯罪事實要旨:黃順郎前於民國98年間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裁定令入勒戒處所施以觀察、勒戒後,因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復經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於100年1月7日因認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而停止戒治執行完畢,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詎其仍不知悔改,於前開強制戒治執行完畢後5年內,復基於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各別犯意,分別於如附表編號1、3所示時間、地點,以如附表編號1、3所示方式,施用海洛因各1次。又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各別犯意,分別於如附表編號2、4所示時間、地點,以如附表編號2、4所示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各1次。嗣經警分別於如附表「查獲時地」欄所示時、地查獲。
三、處罰條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5款。
四、附記事項:無。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4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 ┌──┬──────────┬────────────┬──────────┐ │編號│犯罪時、地及方法 │查獲時地 │ 所犯罪名及宣告刑 │ ├──┼──────────┼────────────┼──────────┤ │ 1 │於100年9月20日凌晨某│嗣於100年9月20日上午11時│黃順郎施用第一級毒品│ │ │時許,在其位於高雄市│50分許,因係毒品列管人口│,處有期徒刑捌月。 │ │ │林園區○○路180巷16 │,為警通知到場,經徵得其│ │ │ │弄2號之1住處,以將海│同意採集尿液送驗後,結果│ │ │ │洛因置入針筒內摻水稀│呈可待因、嗎啡、安非他命│ │ │ │釋後注射靜脈血管或以│、甲基安非他命之陽性反應│ │ │ │將海洛因摻入香菸內,│,而查悉上情。 │ │ │ │點燃吸食其煙霧之方式│ │ │ │ │,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 │ │ │ │因1次。 │ │ │ ├──┼──────────┤ ├──────────┤ │ 2 │於同日凌晨某時許,在│ │黃順郎施用第二級毒品│ │ │同一處所,以將甲基安│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非他命置入玻璃球燒烤│ │ │ │ │後吸食煙氣之方式,施│ │ │ │ │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 │ │ │ │他命1次。 │ │ │ ├──┼──────────┼────────────┼──────────┤ │ 3 │於100年12月21日上午 │於100年12月21日14時許, │黃順郎施用第一級毒品│ │ │11時許,在高雄市林園│在高雄市○○區○○路29 │,處有期徒刑捌月。 │ │ │區○○路180巷16弄2號│巷10號前,因另犯毒品案件│ │ │ │之1住處,以將海洛因 │待執行而遭通緝為警方逮捕│ │ │ │摻入香菸內,點燃吸食│,復經警徵得其同意採集尿│ │ │ │其煙霧之方式,施用第│液送驗後,結果呈可待因、│ │ │ │一級毒品海洛因1次。 │嗎啡、安非他命、甲基安非│ │ ├──┼──────────┤他命之陽性反應,而查悉上├──────────┤ │ 4 │於100年12月21日13時 │情。 │黃順郎施用第二級毒品│ │ │許,在同一處所,以將│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甲基安非他命置入玻璃│ │ │ │ │球燒烤後吸食煙氣之方│ │ │ │ │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 │ │ │ │基安非他命1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