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83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矚訴字第2號

貪污治罪條例等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5 月 07 日

法官李東柏王惠芬曾鈴媖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矚訴字第2號

被告
劉希羿
選任辯護人
楊雪貞律師

上列被告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所為之刑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內關於「劉希羿‧‧‧違反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應更正為「劉希羿「劉希羿‧‧‧違反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九條‧‧‧」。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內關於「劉希羿於美濃溪案一、二工區違反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洩漏秘密罪‧‧‧」,因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第132、149頁對於檢察官之起訴法條均記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九條」,上開主文記載顯係誤寫,惟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本旨,茲更正為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7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東柏

法 官 王惠芬

法 官 曾鈴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7 日

書記官 李憶如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矚訴字第2號於民國 103 年 05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貪污治罪條例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