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4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3 月 2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445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春明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偵字第1876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合議庭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以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陳春明共同商業負責人,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陳春明係郭銘菘(由檢察官另案偵辦)所營銘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銘亮科技,址設高雄市前鎮區○道路○街0 號)之員工,於95年1 月前某日應郭銘菘之邀,同意自民國95年1 月起擔任銀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銀馬公司,先址設同上銘亮科技,嗣於96年1 月30日遷至高雄市○○區○○○路000 ○0 號8 樓)之登記負責人,屬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以製作統一發票之會計憑證為其附隨業務。陳春明與郭銘菘、林聖凱(原名林雍善,係址設善高雄市○○區區○○○路00巷00○0 號善興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均明知銀馬公司無實際營業行為,且統一發票係商業會計法所稱之會計憑證,不得為不實內容之填載,3 人竟基於虛開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之犯意聯絡,先委請不知情之陳雨蓁至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辦理申辦統一發票購票證、領用統一發票後,即由陳春明將上開統一發票及銀馬公司之發票章提供與郭銘菘、林聖凱使用,容任郭銘菘等2 人於陳春明擔任負責人之95年5 月(起訴書誤載為95年3 月,應予更正)起至96年10月止,明知銀馬公司無實際為營業行為,卻以銀馬公司名義,虛偽開立如附表二編號1 至8 所示無實際交易之統一發票共86張,分別交予亞柏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友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元碩工程行、宏通通信有限公司、捷陽安全系統有限公司、高雄國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稱:亞柏特科技、捷瑋科技、友承營造、元碩工程、宏通通信、捷陽安全系統、高雄國際科技)、銘亮科技等8 家營業人充作進項憑證(交付予各該公司之統一發票月份、發票號碼、金額、公司營業異動情形,詳如附表二編號1 至8 所載),並經該等公司持上述統一發票申報扣扺進項稅額,幫助上開公司逃漏營業稅合計新臺幣(下同)66萬4035元(起訴書誤載為連續虛開銷售金額達2733萬7682元之不實統一發票共149 紙予附表二編號1 至12及附表三所示之公司,幫助渠等逃漏營業稅達136 萬6884元部分,應予更正,詳後理由、參之㈡、㈢所述);復承上開共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犯意聯絡,明知銀馬公司並無實際銷貨予附表二編號9 至12所示之善興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敬鑫興業有限公司、洛特射頻應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亞欣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稱:善興實業、敬鑫興業、洛特射頻、亞欣實業)等4 家公司,而自95年3 月起至96年8 月止,以銀馬公司名義虛偽開立無實際交易之統一發票合計24張予前4 家營業人充當為進項憑證(交付予上述4 公司之統一發票月份、號碼、金額、公司營業異動情形,詳如附表二編號9 至12所載),幫助掩飾該等公司係虛設行號、無實際營業之事實,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課徵之正確性及公正性。嗣經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發覺有異,經查證後,始悉上情。 二、案經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告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被告陳春明所犯非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亦非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被告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貳、證據能力部分: 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之4 等4 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 條之5 定有明文。經查,有關下述所引用未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第159 條之4 規定之證據,業經檢察官、被告陳春明於本院明示同意作為證據(見本院審訴字卷第25頁反面、本院訴字卷一第19頁),且經本院於審理時當庭提示而為合法之調查,檢察官及被告復均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本院審酌前開證據作成或取得之狀況,並無非法或不當取證之情事,認為適當得作為證據,是前開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之規定,均具有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參、實體部分: 一、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上開事實,業據被告陳春明坦承:銀馬公司係虛設之行號,無實際營業行為,在設立上開銀馬公司之前,伊係銘亮科技公司之職員、領郭銘菘之薪水,郭銘菘藉伊之名義設立銀馬公司,郭銘菘才是銀馬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所以銀馬、銘亮科技2 家公司設在同一地址,銀馬公司設立後均由郭銘菘掌控,公司大小章亦是郭銘菘保管,伊不知道郭銘菘如何經營銀馬公司,發票是郭銘菘開立、交付予附表所示交易對象的公司,林聖凱係郭銘菘之朋友,與伊無往來,林聖凱在公司雖未擔任職務,但可以開立銀馬公司發票等語不諱(見本院訴字卷二第104 頁、第109 頁至反面、第134 頁至反面、第149 頁反面)暨證人黃國華證述明確(見國稅二卷第229 至230 頁);並有銀馬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營業人設立登記查簽表、變更登記查簽表、設立登記表、變更登記表、公司章程、董事願任同意書、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新開業營業人(銀馬公司)訪問卡及委託書、房屋租賃契約書、營業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道路○街0 號之照片、高雄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95年2 月至96年10月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95、96年度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5、96年度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銘亮公司95年度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前鎮分行102 年5 月20日合金前鎮存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交易明細表、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灣內分行102 年5 月22日合金灣內存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交易明細表、華南商業銀行總行102 年5 月21日營清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交易明細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100 年2 月22日財高國稅審三字第0000000000號刑事案件告發書等在卷可憑(見國稅卷一第2 至12頁、第16頁、第20至22頁、第38頁、第42至43頁、第54至63頁、第54至129 頁、第133 至134 頁);復有附表二編號1 亞柏特科技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銷項去路明細、進項來源明細;編號2 捷瑋科技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銷項去路明細、進項來源明細、負責人黃國華談話筆錄;編號3 友承營造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銀馬公司公司開立予友承營造之發票影本6 紙、負責人梁新昌說明書、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 年度財高國稅法違字第00000000000 號裁處書;編號4 元碩工程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銷項去路明細、進項來源明細、負責人朱國忠談話筆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 年度財高國稅法違字第00000000000 號裁處書;編號5 宏通通信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負責人陳俊宏承諾書、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 年度財高國稅法違字第00000000000 號裁處書;編號6 捷陽安全系統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95年產品進銷貨明細表、捷陽安全系統致國稅局說明書、捷陽安全系統95年度薪資印領清冊影本;編號7 高雄國際科技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 年度財高國稅法違字第00000000000 號裁處書;編號8 銘亮科技之營業稅籍資料查詢作業、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2 年度財高國稅法違字第00000000000 號裁處書;附表二編號9 善興實業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銷項去路明細、進項來源明細、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9年10月4 日財高國稅審三字第0000000000號函附刑事案件告發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0 年度偵字第1904號起訴書、本院101 年2 月17日100 年度重訴字第27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 年度上訴字第422 號;附表二編號10敬鑫興業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9年8 月24日財高國稅審三字第0000000000號函附刑事案件告發書、本院簡易庭101 年8 月101 年度簡字第2475號判決;編號11洛特射頻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銷項去路明細、進項來源明細、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高雄縣分局98年12月15日南區國稅高縣○○○0000000000號函附刑事案件告發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414 號起訴書;編號12亞欣實業之營業稅稅籍查詢作業、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101 年10月15日財高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號函附刑事案件告發書等件(以上資料卷頁詳見附表二編號1 至12相關卷證資料出處欄所載;本院訴字卷第58至73頁)在卷可佐,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證相符,堪以認定。且查: ㈠、本件起訴意旨係以被告明知銀馬公司與如附表二、三所示之公司無實際交易之事實,仍以銀馬公司名義開立並交付不實統一發票予上開公司、幫助其等逃漏營業稅為範圍。至有關如附表一不實統一發票(進項憑證)部分,僅記載被告將發票章及空白發票提供予郭銘菘後,郭銘菘即自95年3 月間起自96年10月間(應係95年5 月起至96年8 月間,詳附表一所示統一發票之開立期間)先後「取得」金額合計2,304 萬348 元,稅額115 萬2,020 元之進項憑證等語,上述統一發票既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填製,縱有不實,亦非被告等所為,起訴書復未就被告等取得統一發票行為之主觀犯意或客觀行為為任何描述,核起訴事實所載前開取得統一發票之行為本身,堪認僅為單純記載,未指涉何犯行,檢察官並無就該部分提起公訴之意旨,合先敘明。 ㈡、營業稅之課徵係以營業行為或營業事實之存在為其前提,虛設行號實際上並無進貨或銷貨之事實,而無進項支出及銷項出貨,即無營業行為,自不能課徵營業稅,當然亦無逃漏稅捐可言。經查如附表二編號9 至12所示之善興實業、敬鑫興業、洛特射頻、亞欣實業公司係虛設行號,業經本院認定如前,並為檢察官所是認(見起訴書第4 頁、第8 至9 頁;),該等公司既未實際營業,並無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之事實,自無依法課徵營業稅之餘地,是附表二編號9 至12所示公司既為虛設行號,並無構成幫助逃漏營業稅之餘地,原起訴書附表二關於上開虛設行號部分之誤載,亦應予更正。 ㈢、至檢察官就附表三祥展營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展營造)部分,雖於起訴書載稱祥展營造於95年12月至96年2 月間取得銀馬公司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計39張,有逃漏營業稅額達46萬7943元之情事云云(見起訴書第7 頁至反面、第12頁):惟稅捐稽徵法第43條之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係結果犯,以發生逃漏稅捐結果為成立要件,若不生逃漏稅捐之結果,自難以該罪相繩,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4791號、71年度台上字第7749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經查郭銘菘雖曾填製上開不實統一發票39張交付供祥展營造據以申報營業稅,惟祥展營造於案發前之96年4 月27日、8 月10日、9 月5 日、9 月13日即已就上述39筆統一發票中之11筆進項銷貨,辦理進貨退出手續退予銀馬公司;其餘28筆進項金額,則業經該公司於97年4 月22日自動補繳營業稅合計:31萬6,622 元(其辦理進貨退出、自動補繳營業稅之發票明細及金額詳見附表三所載),而未涉及逃漏營業稅之事實,有財政部高雄巿國稅局營業稅自動補報補繳稅額繳款書、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各件附卷可按(見國稅局卷二第351 至356 頁),依上揭說明,被告與郭銘菘、林聖凱間關於附表三祥展營造部分,即無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可言,併此指明。準上所述,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部分 ㈠、按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所謂原始憑證,係指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計有外來憑證、對外憑證、內部憑證三類。而記帳憑證則係指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而言,有收入憑證、支出憑證及轉帳憑證三類,此觀諸商業會計法第15條之規定自明。統一發票係營業人依營業稅法規定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開立並交付予買受人之交易憑證,足以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應屬商業會計法所稱之會計憑證(最高法院87年度臺非字第389 號判決參照)。次按會計憑證,依其記載之內容及其製作之目的,亦屬文書之一種,凡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即該當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罪,本罪乃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之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參照最高法院92年度臺上字第3677號判例意旨)。再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所稱之「幫助犯第41條之罪」,為特別法明定以幫助犯罪為構成要件之犯罪類型,亦為稅捐稽徵法特別規定,屬於一獨立之犯罪型態,性質上乃係實施犯罪之正犯,與刑法上幫助犯之具絕對從屬性者不同,不必有「正犯」之存在亦能成立犯罪(參照最高法院92年度臺上字第2879號判決意旨)。 ㈡、查被告係銀馬公司之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第4 條規定之商業負責人,核其以銀馬公司名義虛開不實之會計憑證統一發票24張予附表二編號9 至12所示之善興國際實業等4 家公司,供該等公司充當進項憑證之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又核其虛開不實之統一發票86張予附表二編號1 至8 所示之亞柏特科技等8 公司充作進項憑證,以幫助渠等逃漏稅捐之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被告與郭銘菘、林聖凱就前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犯行,均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郭銘菘、林聖凱雖非銀馬公司商業負責人,依刑法第31條第1 項規定,仍應論以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共同正犯。復按刑事法若干犯罪之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俾免有重複評價、刑度超過罪責與不法內涵之疑慮;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先後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係於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逃漏稅捐舉措,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各僅論以一罪。被告以一行為犯上開填製不實罪及幫助逃漏稅捐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填載不實會計罪憑證罪處斷。 ㈢、爰審酌被告為貪圖私利,竟擔任虛設行號之名義負責人,與他人共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影響國家對於稅捐課徵之公平性及正確性,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其於本院審理時已知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及其僅擔任名義負責人,所參與程度及涉及犯罪情節非重;並考量本件幫助他人逃漏之營業稅額為66萬4,035 元,暨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受利益等一切情狀,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另被告所犯上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犯行,其犯罪態樣自實行至行為終了具有延續狀態,無法予以割裂,經本院認屬集合犯,業如前述,是應以被告上述犯罪行為終了時,始得認其犯罪完成。從而,被告所為上開虛偽開立統一發票,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行為,雖開始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適用日期(96年4 月24日)前,然其於該減刑期日後仍持續為相同之犯行,直至同年96年10月,其犯罪完成時間逾上開減刑基準日,並無上開減刑條例之適用,併予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靜怡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4 日刑事第四庭 法 官 蔡英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書記官 廖哲鋒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附表一:銀馬公司進項來源 ┌──┬────┬────┬─────┬─────┬────┬─────┬────┐ │編號│進項來源│開立發票│發票號碼 │發票銷售金│銀馬公司│營業人收受│卷證資料│ │ │之營業人│期間(民│ │額(新臺幣│申報扣扺│發票總金額│出處 │ │ │名稱 │國年月)│ │) │稅額(新│(新臺幣)│ │ │ │ │ │ │ │臺幣) │ │ │ ├──┼────┼────┼─────┼─────┼────┼─────┼────┤ │ 1 │巨嵐企業│95年02月│KU00000000│300,000元 │15,000元│2,300,000 │國稅卷一│ │ │有限公司│96年05月│TU00000000│448,600元 │22,430元│元 │第188頁 │ │ │ │96年05月│TU00000000│455,000元 │22,750元│ │至190頁 │ │ │ │96年05月│TU00000000│526,000元 │26,300元│ │ │ │ │ │96年06月│TU00000000│570,400元 │28,520元│ │ │ ├──┼────┼────┼─────┼─────┼────┼─────┼────┤ │ 2 │銘亮科技│95年03月│LU00000000│238,095元 │11,905元│5,463,161 │國稅卷一│ │ │公司(股)│95年05月│MU00000000│ 90,476元 │ 4,524元│元 │第163頁 │ │ │ │95年05月│MU00000000│ 55,600元 │ 2,780元│ │至165頁 │ │ │ │95年06月│MU00000000│150,000元 │ 7,500元│ │ │ │ │ │95年06月│MU00000000│395,000元 │19,750元│ │ │ │ │ │95年06月│MU00000000│106,000元 │ 5,300元│ │ │ │ │ │95年07月│NU00000000│135,000元 │ 6,750元│ │ │ │ │ │95年07月│NU00000000│215,000元 │10,750元│ │ │ │ │ │95年07月│NU00000000│273,000元 │13,650元│ │ │ │ │ │95年07月│NU00000000│289,000元 │14,450元│ │ │ │ │ │95年07月│NU00000000│368,000元 │18,400元│ │ │ │ │ │95年07月│NU00000000│230,000元 │11,500元│ │ │ │ │ │95年08月│NU00000000│472,500元 │23,625元│ │ │ │ │ │95年08月│NU00000000│274,500元 │13,725元│ │ │ │ │ │95年08月│NU00000000│150,000元 │ 7,500元│ │ │ │ │ │95年08月│NU00000000│236,500元 │11,825元│ │ │ │ │ │95年08月│NU00000000│120,000元 │ 6,000元│ │ │ │ │ │95年08月│NU00000000│218,750元 │10,938元│ │ │ │ │ │95年08月│NU00000000│166,000元 │ 8,300元│ │ │ │ │ │96年03月│SU00000000│ 69,550元 │ 3,478元│ │ │ │ │ │96年03月│SU00000000│ 95,238元 │ 4,762元│ │ │ │ │ │96年03月│SU00000000│127,000元 │ 6,350元│ │ │ │ │ │96年04月│SU00000000│135,238元 │ 6,762元│ │ │ │ │ │96年04月│SU00000000│172,381元 │ 8,619元│ │ │ │ │ │96年04月│SU00000000│123,333元 │ 6,167元│ │ │ │ │ │96年05月│TU00000000│190,000元 │ 9,500元│ │ │ │ │ │96年06月│TU00000000│367,000元 │18,350元│ │ │ ├──┼────┼────┼─────┼─────┼────┼─────┼────┤ │ 3 │廣碟科技│95年09月│PU00000000│110,500元 │ 5,525元│110,500元 │國稅卷二│ │ │公司(股)│ │ │ │ │ │第331頁 │ │ │ │ │ │ │ │ │至332頁 │ ├──┼────┼────┼─────┼─────┼────┼─────┼────┤ │ 4 │金煌資訊│95年09月│PU00000000│273,545元 │13,677元│1,375,925 │國稅卷二│ │ │有限公司│95年09月│PU00000000│189,730元 │ 9,487元│元 │第198頁 │ │ │ │95年09月│PU00000000│217,850元 │10,893元│ │至199頁 │ │ │ │95年09月│PU00000000│187,600元 │ 9,380元│ │ │ │ │ │95年09月│PU00000000│197,000元 │ 9,850元│ │ │ │ │ │95年09月│PU00000000│134,500元 │ 6,725元│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175,700元 │ 8,785元│ │ │ ├──┼────┼────┼─────┼─────┼────┼─────┼────┤ │ 5 │亞柏特科│95年10月│PU00000000│521,000元 │26,050元│5,831,685 │國稅卷一│ │ │技公司( │95年10月│PU00000000│320,000元 │16,000元│元 │第137頁 │ │ │股) │95年10月│PU00000000│195,618元 │ 9,781元│ │至141頁 │ │ │ │95年10月│PU00000000│302,210元 │15,111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50,500元 │12,525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461,320元 │23,066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385,008元 │19,250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881,000元 │44,050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661,729元 │33,086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798,000元 │39,900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390,200元 │19,510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665,100元 │33,255元│ │ │ ├──┼────┼────┼─────┼─────┼────┼─────┼────┤ │ 6 │捷陽安全│95年10月│PU00000000│295,820元 │14,791元│793,820元 │國稅卷二│ │ │系統有限│95年10月│PU00000000│498,000元 │24,900元│ │第298頁 │ │ │公司 │ │ │ │ │ │至299頁 │ ├──┼────┼────┼─────┼─────┼────┼─────┼────┤ │ 7 │捷瑋科技│95年l0月│PU00000000│202,400元 │10,120元│385,257元 │國稅卷二│ │ │公司(股)│95年11月│QU00000000│ 82,857元 │ 4,143元│ │第224頁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73,333元 │ 3,667元│ │至226頁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26,667元 │ l,333元│ │ │ ├──┼────┼────┼─────┼─────┼────┼─────┼────┤ │ 8 │善興國際│96年01月│RU00000000│342,000元 │17,100元│4,040,000 │國稅卷一│ │ │實業有限│96年01月│RU00000000│388,000元 │19,400元│元 │第172頁 │ │ │公司 │96年01月│RU00000000│240,000元 │12,000元│ │至173頁 │ │ │ │96年01月│RU00000000│366,000元 │18,3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328,000元 │16,4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364,000元 │18,2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418,000元 │20,9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386,000元 │19,3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408,000元 │20,4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238,000元 │11,9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268,000元 │13,40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294,000元 │14,700元│ │ │ ├──┼────┼────┼─────┼─────┼────┼─────┼────┤ │ 9 │高雄國際│96年01月│RU00000000│273,000元 │13,650元│950,000元 │國稅卷一│ │ │科技有限│96年02月│RU00000000│256,000元 │12,800元│ │第206頁 │ │ │公司 │96年02月│RU00000000│235,000元 │11,750元│ │至207頁 │ │ │ │96年02月│RU00000000│186,000元 │ 9,300元│ │ │ │ │ │ │ │ │ │ │ │ ├──┼────┼────┼─────┼─────┼────┼─────┼────┤ │10 │縉錩實業│96年07月│UU00000000│216,000元 │10,800元│382,000元 │國稅卷二│ │ │公司(股)│96年07月│UU00000000│166,000元 │ 8,300元│ │第317頁 │ │ │ │ │ │ │ │ │至318頁 │ ├──┼────┼────┼─────┼─────┼────┼─────┼────┤ │11 │鈺城興業│96年07月│UU00000000│387,000元 │19,350元│908,000元 │國稅卷一│ │ │有限公司│96年07月│UU00000000│265,000元 │13,250元│ │第219頁 │ │ │ │96年08月│UU00000000│256,000元 │12,800元│ │至220頁 │ ├──┼────┼────┼─────┼─────┼────┼─────┼────┤ │12 │天韻光電│96年10月│VU00000000│221,720元 │11,086元│500,000元 │國稅卷二│ │ │科技有限│96年10月│VU00000000│142,220元 │ 7,111元│ │第286頁 │ │ │公司 │96年10月│VU00000000│136,060元 │ 6,803元│ │至287頁 │ ├──┴────┴────┼─────┼─────┴────┴─────┴────┤ │ 合 計 │82張 │ │ │ │ │ │ └────────────┴─────┴─────────────────────┘ 附表二:銀馬公司銷項去路 ┌──┬────┬────┬─────┬─────┬────┬─────┬─────┬────┬─────┐ │編號│取得銀馬│發票月份│發票號碼 │發票銷售金│申報扣扺│營業人收受│逃漏營業稅│取得發票│卷證資料出│ │ │公司不實│(民國年│ │額(新臺幣│營業稅金│發票總金額│額(新臺幣)│之營業人│處 │ │ │發票之營│月) │ │) │額(新臺│(新臺幣)│ │其所營事│ │ │ │業人名稱│ │ │ │幣) │ │ │業之異動│ │ │ │ │ │ │ │ │ │ │情形 │ │ ├──┼────┼────┼─────┼─────┼────┼─────┼─────┼────┼─────┤ │ 1 │亞柏特科│95年05月│MU00000000│ 21,903元 │ 1,095元│3,322,608 │166,130元 │ │國稅卷一第│ │ │技股份有│95年05月│MU00000000│ 13,800元 │ 690元│元 │ │ │137頁至162│ │ │限公司 │95年05月│MU00000000│ 82,000元 │ 4,100元│ │ │ │頁。 │ │ │ │95年05月│MU00000000│ 98,000元 │ 4,900元│ │ │ │ │ │ │ │95年05月│MU00000000│110,000元 │ 5,500元│ │ │ │ │ │ │ │95年05月│MU00000000│ 85,000元 │ 4,250元│ │ │ │ │ │ │ │95年06月│MU00000000│104,000元 │ 5,200元│ │ │ │ │ │ │ │95年06月│MU00000000│ 68,000元 │ 3,400元│ │ │ │ │ │ │ │95年06月│MU00000000│ 53,000元 │ 2,650元│ │ │ │ │ │ │ │95年09月│PU00000000│240,000元 │12,000元│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352,000元 │17,600元│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330,000元 │16,500元│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167,500元 │ 8,375元│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115,500元 │ 5,775元│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83,238元 │14,162元│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31,438元 │11,572元│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83,410元 │ 9,170元│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324,762元 │16,238元│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30,476元 │11,524元│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28,581元 │11,429元│ │ │ │ │ ├──┼────┼────┼─────┼─────┼────┼─────┼─────┼────┼─────┤ │ 2 │捷瑋科技│95年05月│MU00000000│ 4,000元 │ 200元│1,013,881 │50,694元 │ │國稅卷二第│ │ │股份有限│95年07月│MU00000000│ 45,400元 │ 2,270元│元 │ │ │224頁、284│ │ │公司 │95年07月│MU00000000│ 7,500元 │ 375元│ │ │ │頁。 │ │ │ │95年08月│MU00000000│ 48,800元 │ 2,440元│ │ │ │ │ │ │ │95年09月│PU00000000│ 5,800元 │ 290元│ │ │ │ │ │ │ │95年09月│PU00000000│210,000元 │10,500元│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200,000元 │10,000元│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240,000元 │12,000元│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57,143元 │ 2,857元│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69,524元 │ 3,476元│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52,381元 │ 2,619元│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73,333元 │ 3,667元│ │ │ │ │ ├──┼────┼────┼─────┼─────┼────┼─────┼─────┼────┼─────┤ │ 3 │友承營造│95年06月│MU00000000│ 17,800元 │ 890元│1,008,600 │50,430元 │ │國稅卷二第│ │ │工程有限│95年07月│NU00000000│209,524元 │10,476元│元 │ │ │400頁至413│ │ │公司 │95年08月│NU00000000│457,143元 │22,857元│ │ │ │頁。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800元 │ 40元│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226,333元 │11,317元│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 97,000元 │ 4,850元│ │ │ │ │ ├──┼────┼────┼─────┼─────┼────┼─────┼─────┼────┼─────┤ │ 4 │元碩工程│95年07月│NU00000000│404,490元 │20,225元│952,385元 │47,620元 │ │國稅卷二第│ │ │行 │95年07月│NU00000000│432,500元 │21,625元│ │ │ │426頁至437│ │ │ │95年08月│NU00000000│115,395元 │ 5,770元│ │ │ │頁。 │ │ │ │ │ │ │ │ │ │ │ │ ├──┼────┼────┼─────┼─────┼────┼─────┼─────┼────┼─────┤ │ 5 │宏通通信│95年07月│NU00000000│523,810元 │26,190元│1,238,095 │61,905元 │ │國稅卷二第│ │ │有限公司│95年08月│NU00000000│405,714元 │20,286元│元 │ │ │382頁至385│ │ │ │95年08月│NU00000000│308,571元 │15,429元│ │ │ │頁。 │ │ │ │ │ │ │ │ │ │ │ │ ├──┼────┼────┼─────┼─────┼────┼─────┼─────┼────┼─────┤ │ 6 │捷陽安全│95年07月│NU00000000│ 13,000元 │ 650元 │241,500元 │12,075元 │ │國稅卷二第│ │ │系統有限│95年08月│NU00000000│ 15,000元 │ 750元 │ │ │ │298頁至316│ │ │公司 │95年08月│NU00000000│ 13,000元 │ 650元 │ │ │ │頁。 │ │ │ │95年09月│PU00000000│ 1,500元 │ 75元 │ │ │ │ │ │ │ │95年09月│PU00000000│184,500元 │9,225元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13,000元 │ 650元 │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 1,500元 │ 75元 │ │ │ │ │ ├──┼────┼────┼─────┼─────┼────┼─────┼─────┼────┼─────┤ │ 7 │高雄國際│95年09月│PU00000000│320,000元 │16,000元│1,692,501 │84,624元 │ │國稅卷一第│ │ │科技有限│95年10月│PU00000000│422,500元 │21,125元│元 │ │ │206頁至218│ │ │公司 │96年01月│RU00000000│ 66,546元 │ 8,327元│ │ │ │頁。 │ │ │ │96年01月│RU00000000│ 93,764元 │ 4,688元│ │ │ │ │ │ │ │96年01月│RU00000000│155,481元 │ 7,774元│ │ │ │ │ │ │ │96年01月│RU00000000│ 92,762元 │ 4,638元│ │ │ │ │ │ │ │96年01月│RU00000000│ 45,238元 │ 2,262元│ │ │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105,563元 │ 5,278元│ │ │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143,677元 │ 7,184元│ │ │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146,970元 │ 7,348元│ │ │ │ │ ├──┼────┼────┼─────┼─────┼────┼─────┼─────┼────┼─────┤ │ 8 │銘亮科技│96年03月│SU00000000│195,905元 │ 9,795元│3,811,143 │190,557元 │ │國稅卷一第│ │ │股份有限│96年03月│SU00000000│114,762元 │ 5,738元│元 │4元 │ │163頁至167│ │ │公司 │96年03月│SU00000000│ 54,857元 │ 2,743元│ │ │ │頁、第170 │ │ │ │96年03月│SU00000000│ 58,762元 │ 2,938元│ │ │ │至171頁。 │ │ │ │96年03月│SU00000000│ 88,762元 │ 4,438元│ │ │ │ │ │ │ │96年03月│SU00000000│ 78,610元 │ 3,930元│ │ │ │ │ │ │ │96年03月│SU00000000│ 69,019元 │ 3,451元│ │ │ │ │ │ │ │ │ │ │ │ │96年04月│SU00000000│ 58,314元 │ 2,916元│ │ │ │ │ │ │ │ │ │ │ │ │96年04月│SU00000000│ 72,857元 │ 3,643元│ │ │ │ │ │ │ │ │ │ │ │ │96年04月│SU00000000│ 65,295元 │ 3,265元│ │ │ │ │ │ │ │ │ │ │ │ │96年05月│TU00000000│187,500元 │ 9,375元│ │ │ │ │ │ │ │ │ │ │ │ │96年05月│TU00000000│188,500元 │ 9,425元│ │ │ │ │ │ │ │ │ │ │ │ │96年05月│TU00000000│186,000元 │ 9,300元│ │ │ │ │ │ │ │ │ │ │ │ │96年05月│TU00000000│100,000元 │ 5,000元│ │ │ │ │ │ │ │ │ │ │ │ │96年06月│TU00000000│171,500元 │ 8,575元│ │ │ │ │ │ │ │ │ │ │ │ │96年09月│VU00000000│160,000元 │ 8,000元│ │ │ │ │ │ │ │ │ │ │ │ │96年09月│VU00000000│300,000元 │15,000元│ │ │ │ │ │ │ │ │ │ │ │ │96年09月│VU00000000│153,000元 │ 7,650元│ │ │ │ │ │ │ │ │ │ │ │ │96年10月│VU00000000│230,000元 │11,500元│ │ │ │ │ │ │ │ │ │ │ │ │96年10月│VU00000000│165,500元 │ 8,275元│ │ │ │ │ │ │ │ │ │ │ │ │96年10月│VU00000000│ 57,500元 │ 2,875元│ │ │ │ │ │ │ │ │ │ │ │ │96年10月│VU00000000│224,500元 │11,225元│ │ │ │ │ │ │ │ │ │ │ │ │96年10月│VU00000000│295,000元 │14,750元│ │ │ │ │ │ │ │ │ │ │ │ │96年10月│VU00000000│350,500元 │17,525元│ │ │ │ │ │ │ │ │ │ │ │ │96年10月│VU00000000│184,500元 │ 9,225元│ │ │ │ │ │ │ │ │ │ ├──┼────┼────┼─────┼─────┼────┼─────┼─────┼────┼─────┤ │ │ │ │ │ │ 9 │善興國際│96年03月│SU00000000│ 97,600元 │4,880元 │172,619元 │0(無庸繳 │虛設行號│國稅卷一第│ │ │ │ │ │ │ │實業有限│96年03月│SU00000000│ 75,019元 │3,751元 │ │納營業稅)│ │172至187頁│ │ │ │ │ │ │ │公司 │ │ │ │ │ │ │ │、國稅卷二│ │ │ │ │ │ ├──┼────┼────┼─────┼─────┼────┼─────┼─────┼────┼─────┤ │ 10 │敬鑫興業│96年5月 │TU00000000│174,000元 │8,700元 │1,018,000 │0(無庸繳 │虛進虛銷│國稅卷二第│ │ │有限公司│96年5月 │TU00000000│183,500元 │9,175元 │元 │納營業稅)│ │387頁至396│ │ │ │96年5月 │TU00000000│183,000元 │9,150元 │ │ │ │頁。 │ │ │ │96年5月 │TU00000000│169,500元 │8,475元 │ │ │ │ │ │ │ │96年5月 │TU00000000│173,000元 │8,650元 │ │ │ │ │ │ │ │96年5月 │TU00000000│135,000元 │6,750元 │ │ │ │ │ ├──┼────┼────┼─────┼─────┼────┼─────┼─────┼────┼─────┤ │ 11 │洛特射頻│96年7月 │UU00000000│ 24,100元 │ 1,205元│2,503,990 │0(無庸繳 │虛設行號│國稅卷二第│ │ │應用科技│96年7月 │UU00000000│241,000元 │12,050元│元 │納營業稅)│ │362頁至378│ │ │ │ │ │ │ │股份有限│96年7月 │UU00000000│308,480元 │15,424元│ │ │ │頁、偵他字│ │ │公司 │96年7月 │UU00000000│407,290元 │20,365元│ │ │ │卷第116頁 │ │ │ │96年8月 │UU00000000│250,640元 │12,532元│ │ │ │至123頁。 │ │ │ │96年8月 │UU00000000│318,120元 │15,906元│ │ │ │ │ │ │ │96年8月 │UU00000000│356,680元 │17,834元│ │ │ │ │ │ │ │96年8月 │UU00000000│221,720元 │11,086元│ │ │ │ │ │ │ │96年8月 │UU00000000│375,960元 │18,798元│ │ │ │ │ ├──┼────┼────┼─────┼─────┼────┼─────┼─────┼────┼─────┤ │ 12 │亞欣國際│96年07月│UU00000000│145,000元 │7,250元 │1,003,500 │0(無庸繳 │虛設行號│國稅卷二第│ │ │實業有限│96年07月│UU00000000│183,000元 │9,150元 │元 │納營業稅)│ │414頁至417│ │ │公司 │96年07月│UU00000000│113,500元 │5,675元 │ │ │ │頁、第425 │ │ │ │96年08月│UU00000000│173,500元 │8,675元 │ │ │ │頁。 │ │ │ │96年08月│UU00000000│138,000元 │6,900元 │ │ │ │ │ │ │ │96年08月│UU00000000│112,000元 │5,600元 │ │ │ │ │ │ │ │96年08月│UU00000000│138,500元 │6,925元 │ │ │ │ │ ├──┴────┴────┼─────┼─────┴────┴─────┼─────┴────┴─────┤ │ 合 計 │110張(其 │ │664,037元 │ │ │中編號1至 │ │ │ │ │8合計為86 │ │ │ │ │張) │ │ │ └────────────┴─────┴────────────────┴────────────────┘ 附表三:祥展營造有限公司進貨退出、自動補繳稅款明細 ┌──┬────┬────┬─────┬─────┬────┬────────────┬────┐ │原起│公司名稱│取得之發│發票號碼 │發票銷售金│曾申報扣│ 嗣後辦理進貨退出及自動 │卷證資料│ │訴書│ │票年月份│ │額(新臺幣│扺之營業│ 補繳稅款之情形 │出處 │ │編號│ │ │ │) │稅金額(│ │ │ │ │ │ │ │ │新臺幣)│ │ │ ├──┼────┼────┼─────┼─────┼────┼────────────┼────┤ │附表│祥展營造│95年12月│QU00000000│ 51,608元 │ 2,580元│前開發票中之QU00000000、│詳國稅二│ │一編│有限公司│95年12月│QU00000000│252,732元 │12,637元│QU00000000、QU00000000、│卷第343 │ │號1 │ │95年12月│QU00000000│247,460元 │12,373元│QU00000000、QU00000000、│至356頁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82,510元 │ 4,125元│QU00000000、QU00000000、│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49,457元 │ 7,473元│QU00000000、RU00000000、│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25,573元 │11,279元│RU00000000、RU00000000共│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74,434元 │ 3,722元│11筆(合計3,026,445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46,082元 │ 7,304元│,經祥展營造分於96年4月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79,675元 │ 8,984元│27日、8月10日、9月5日、9│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90,762元 │ 4,538元│月13日辦理進貨退出;另其│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89,333元 │ 4,467元│餘28筆進項金額(合計共:│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42,209元 │12,110元│6,332,415 元),亦業經該│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72,512元 │ 3,626元│公司於97年04月22日自動補│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25,048元 │11,252元│繳營業稅合計:316,622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72,714元 │13,636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01,081元 │ 5,054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92,984元 │ 4,649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82,124元 │ 4,106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69,843元 │ 8,492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41,205元 │12,060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14,857元 │10,743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61,292元 │ 3,065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69,667元 │13,483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60,625元 │13,031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241,131元 │12,057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 81,546元 │ 4,077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10,845元 │ 5,542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61,557元 │ 8,078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31,078元 │ 6,554元│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39,417元 │ 6,971元│ │ │ │ │ │96年01月│RU00000000│533,364元 │26,668元│ │ │ │ │ │96年01月│RU00000000│538,133元 │26,907元│ │ │ │ │ │96年01月│RU00000000│519,172元 │25,959元│ │ │ │ │ │96年01月│RU00000000│463,415元 │23,171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388,685元 │19,434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600,790元 │30,040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351,104元 │17,555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558,429元 │27,921元│ │ │ │ │ │96年02月│RU00000000│644,407元 │32,220元│ │ │ ├──┴────┴────┼─────┼─────┼────┼────────────┼────┤ │ 合 計 │ 39張 │9,358,860 │467,943 │ │ │ │ │ │元 │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