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附民字第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6 月 29 日
- 當事人千戶股份有限公司、陳嬿朱、陳致成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附民字第72號原 告 千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嬿朱 被 告 陳致成 陳文仁 黃素月即億發工程行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9 日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黃蕙芳 法 官 陳采葳 法 官 陳筱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9 日書記官 陳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