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324號
- 原告
- 傑鈺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淑音
- 訴訟代理人
- 邱明政律師
- 被告
- 梁耀裕
張簡冠洋
張簡冠霖
洪志忠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年度易字第851號業務侵占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又本件被告李茂樹被訴涉犯背信罪部分,經本院為無罪之判決,爰另以判決駁回此部分之附帶民事訴訟,附此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