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578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578號
- 公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林秋華
- 選任辯護人
- 蕭永宏律師
- 被告
- 穗成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 兼代表人
- 即被告
- 李文國
- 被告
- 鈺惠有限公司
- 兼代表人
- 即被告
- 陳萬鈺
上列被告因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 年度偵字第7973號、第13503 號),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後,經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91 條之規定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