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交附民字第1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9 月 04 日
  • 法官
    洪碩垣黃裕堯黃右萱

  • 當事人
    楊財隆台灣麵多利餐飲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曾惠如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交附民字第105號原   告 楊財隆 翁碧蓮 被   告 台灣麵多利餐飲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陸賀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 二 人 法定代理人 吳至勝 被   告 曾惠如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李玲玲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4   日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洪碩垣 法 官 黃裕堯 法 官 黃右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4   日書記官 陳褘翎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交附…」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