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附民字第82號
附民原告 東日山物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澄清
- 訴訟代理人
- 林政憲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伍思樺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佳萱律師
- 被告
- 傑太日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柯邁謙
- 被告
- 成功速配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金蓮
- 被告
- 凃盈吉
歐慶忠
陳峰勳
黃信吉
鍾世文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