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交附民字第93號
- 原告
- 賴美吟
- 訴訟代理人
- 余景登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郭家茗
- 被告
- 高茂建材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風川
- 訴訟代理人
- 張雅婷
- 被告
- 謝玉英即宏晟企業行
- 訴訟代理人
- 張雅婷
- 被告
- 許竣翔
上列被告因本院104 年度審交易字第1307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 官 葉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