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智附民字第8號
- 原告
- Burberry Limited 英商布拜里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Stuart Lockyear
- 訴訟代理人
- 李宛珍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劉彥玲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何愛文律師
- 被告
- 智超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楊薪瀚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105年度智簡字第7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