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智附民字第1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智附民字第16號
- 原告
- 台灣元美有限公司
- 原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王勇元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世川律師
- 被告
- 幸暉電子企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王明財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智附民字第16號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智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