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審易字第59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1 月 17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審易字第593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英碩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字第2872號),被告於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吳英碩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主文」欄所示之主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如附表一「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依附表一「沒收欄」所載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 實 一、吳英碩於民國101年7月1日起至105年8月10日止,任職於臺 南市新營區茄苳腳60之1號「賢德藥品有限公司」(下稱賢 德公司)擔任業務員,負責銷售賢德公司藥品予高雄地區之醫院、診所及藥局並收取藥品帳款,為從事業務之人。竟分別為下列行為: (一)於附表二所示時間,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利用向如附表二所示客戶寶善堂健保藥局等人收取貨款之機會,將所收取之款項共新臺幣(下同)671,494元 ,以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予以侵占入己。 (二)於附表三所示時間,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接續向不知情之賢德公司會計助理胡芮沂謊稱其所負責之醫院、診所及藥局要向賢德公司訂購藥品,請公司出貨云云,致胡芮沂誤認係如附表三所示客戶寶善堂健保藥局等人訂購藥品而陷於錯誤,通知賢德公司上游供應商正和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址設臺南市○○區○○路00號)出貨至如附表三所示客戶,吳英碩再算準快遞包裹寄達時間搶先前往攔截取件,或親自前往公司倉庫取件送給客戶,以上開方式將賢德公司交付如附表三所示之藥品全部或一部私自轉售予不知情之中盤商牟利(吳英碩詐取藥品之傳票日期、出貨地點、詐取藥品價額如附表三所示),賢德公司因而受有庫存藥品價額之損失。嗣因賢德公司於105年7月間發現吳英碩所負責之客戶長期入帳及退貨數量異常,經訪查客戶釐清出貨藥品流向後,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賢德公司訴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本案被告吳英碩所犯均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 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就前揭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受命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被告與檢察官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認無不得或不宜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之情形,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 284 條之1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又本件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均合先敘明。 二、上開事實,業據被告本院審理中坦承不諱(審易卷第68、95102、110、112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代理人林子欽(偵一 卷第69至70頁,偵二卷第10頁)於偵查中之陳述大致相符,並有勞健保網路查詢表、賢德公司僱用定期契約書、應收帳款清單、被告所簽之TH504351號本票各1份、帳款傳票46紙 、貨款現金簽收簿4紙、支票簽收簿3紙、客戶藥品流向證明單5紙、被告藥品流向單6紙、告訴人賢德公司106年4月24日刑事陳報㈠狀及所附之藥品流向單、估價單、簽收單等件在卷可稽(偵一卷第3至62頁,偵二卷第12頁,審易卷第21至 37、85至90頁),足證被告之任意性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洵堪採為論罪科刑之依據。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就前揭事實一、(一)所為,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前揭事實一、(二)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又被告自104年10月2日起至105年7月26日止,先後多次為業務侵占行為,均係利用其擔任賢德公司業務員乙職之機會,基於同一目的,而於密接之時地為之,並侵害同一財產法益,各侵占舉動間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通念,在時間差距尚難以強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應論以接續犯。另告訴人於104年11月4日至105年7月29日接續交付藥品,應認係基於詐騙告訴人交付藥品之單一目的所為之接續行為,被告基於同一目的、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地點實行,侵害同一法益所為各該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認係接續犯,而論以一罪。被告所犯上開2罪,行為互異,犯意各別,應 予分論併罰。 (二)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忠實履行職務,竟不思循正當途徑解決自身經濟困境,為圖己利,竟利用任職於賢德公司之期間,透過擔任業務員,負責管理藥品帳款之業務上機會,將其所代收之款項,挪作己用而予以侵占入己,使告訴人受有財產上損害甚鉅,所為實不可取。復不思以己力正當賺取財物,為貪圖不法利益,竟罔顧與告訴人間之信賴關係,而虛報出貨以向告訴人詐領藥品,實無足取。惟念及被告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至被告雖迄今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但此係因被告無法1次返還全部業務侵 占、詐欺款項所致(告訴人請求賠償約175萬元,被告僅能 負擔10萬元;參審易卷第83、95、102頁),尚難遽以為被 告之犯後態度不佳,復衡以被告本件犯罪之動機、情節、手段、業務侵占及詐欺金額、尚未賠償告訴人等所受損害;兼衡被告自述其智識程度為嘉南藥專畢業、目前從事保健食品經銷、月收入約2萬元、尚須負擔房屋貸款,罹患肝硬化末 期、急性胰臟炎持續就診中,其需與姑姑輪流照顧年邁父親及祖母之經濟生活狀況(審易卷第113頁)等一切情狀,分 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綜合上情,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至被告陳稱:請審酌被告尚需扶養家庭及有還款機會,請求為緩刑宣告等語(審易卷第113頁)。經查,被告雖無經法 院判處有期徒刑之前科,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而其犯後坦承犯行並有意與告訴人和解,犯後態度尚可,惟被告本件業務侵占及詐欺所得金額、藥品總數高達175萬餘元,數額非微,被告自承現僅能負擔10萬元且需 分期清償等語(審易卷第102頁);告訴代理人則表示:被 告迄今尚未賠償分文,其具藥師資格卻盜賣公司藥品,不同意予被告緩刑等語(審易卷第95頁),本院參酌上情,認本件不宜為被告緩刑之諭知,併此敘明。 四、沒收 (一)按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中華民國104年12月17日修正之刑法,自105年7月1日施行;施行日前制定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刑法第2條第2項、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分別 定有明文。次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 徵其價額。第1項及第2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修正後之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至4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被告就前揭事實一、(一)所示業務侵占犯行取得之671,494元,屬被告之犯罪所得,且迄未賠償告訴人,業據被告 及告訴人於本院審理時陳述明確(審易卷第102頁),揆諸 前開說明,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該犯罪所得,並依同法條第3項規定,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查被告就前揭事實一、(二)所示詐欺犯行取得之價值1,081,290元藥品均未扣案,被告固供稱其將取得藥品變賣予不 詳之中盤商(偵一卷第74頁反面),但無證據證明其陳述之真實性,亦無證據證明變賣對象為何人,該對象是否知悉是被告行竊取得之財物,亦無證據可認被告以外之人有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犯罪所得,或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犯罪所得,或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取得之情形,自無105年7月1日修正施行 後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之規定,就被告以外之人宣告沒收。且為避免被告託詞規避刑法沒收之相關規定而保有犯罪所得,仍應認上開物品均係屬於被告之犯罪所得,且迄今均未能實際合法發還給告訴人,應依修正後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均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依同條第3項規定,均追徵其價額。 (四)又本次修法,將沒收列為專章,沒收具獨立之法律效果。宣告多數沒收者,併執行之,修正後刑法第40條之2 第1 項定有明文。故宣告多數沒收之情形,已非數罪併罰,法院於定應執行刑之主文項下,應無庸再為沒收之諭知,併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刑法第2條第2項、第336條第2項、第339條第1項、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51條第5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 、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敏惠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17 日刑事第五庭 法 官 張雅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17 日書記官 蔡妮君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 │編號│所為犯行 │主文 │ │ │ ├──────────┬───────────┤ │ │ │主刑 │ 沒收 │ ├──┼─────────┼──────────┼───────────┤ │一 │前揭犯罪事實(一)│吳英碩犯業務侵占罪,│未扣案吳英碩所有之犯罪│ │ │所示犯行 │處有期徒刑拾月。 │所得新臺幣陸拾柒萬壹仟│ │ │ │ │肆佰玖拾肆元沒收,如全│ │ │ │ │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 │ │ │ │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二 │前揭犯罪事實(二)│吳英碩犯詐欺取財罪,│未扣案吳英碩所有之犯罪│ │ │所示犯行 │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所得即詐得價值新臺幣壹│ │ │ │ │佰零捌萬壹仟貳佰玖拾元│ │ │ │ │藥品均沒收,如全部或一│ │ │ │ │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 │ │收時,追徵其價額。 │ └──┴─────────┴──────────┴───────────┘ 附表二: ┌──┬───────┬────┬─────┬──────┬──────┬───────┐ │編號│客戶名稱 │出貨地點│傳票編號 │傳票日期 │出貨藥品金額│備 註 │ │ │ │ │ │(年-月-日)│(新臺幣元)│ │ ├──┼───────┼────┼─────┼──────┼──────┼───────┤ │1 │寶善堂健保藥局│高雄市 │P12397 │104-10-2 │4190 │ │ │ │ │三民區 ├─────┼──────┼──────┤ │ │ │ │ │P13625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1056 │105-1-25 │15700 │ │ │ │ │ ├─────┼──────┼──────┤ │ │ │ │ │P01594 │105-2-3 │10800 │ │ │ │ │ ├─────┼──────┼──────┤ │ │ │ │ │ │ │合計:40690 │ │ ├──┼───────┼────┼─────┼──────┼──────┼───────┤ │2 │張文豪診所 │高雄市 │P13217 │000-00-00 │9000 │ │ │ │ │大寮區 ├─────┼──────┼──────┤ │ │ │ │ │P02588 │000-00-00 │9000 │ │ │ │ │ ├─────┼──────┼──────┤ │ │ │ │ │ │ │合計:18000 │ │ ├──┼───────┼────┼─────┼──────┼──────┼───────┤ │3 │大衛藥局 │高雄市 │P00859 │000-00-00 │10000 │起訴書附表就傳│ │ │ │前金區 ├─────┼──────┼──────┤票編號「P06569│ │ │ │ │P00920 │000-00-00 │4000 │」該筆項目附註│ │ │ │ ├─────┼──────┼──────┤「K通路帳款」 │ │ │ │ │P01424 │000-00-00 │10000 │,經詢賢德公司│ │ │ │ ├─────┼──────┼──────┤表示該註記係公│ │ │ │ │P01773 │000-00-00 │10000 │司區分慢性處方│ │ │ │ ├─────┼──────┼──────┤簽藥局與一般藥│ │ │ │ │P02862 │000-00-00 │16000 │局通路,相同藥│ │ │ │ ├─────┼──────┼──────┤品價格略高於一│ │ │ │ │P03061 │000-00-00 │2000 │般藥局,參審易│ │ │ │ ├─────┼──────┼──────┤卷第22頁反面,│ │ │ │ │R41583 │000-00-00 │4500 │以下備註「K通 │ │ │ │ ├─────┼──────┼──────┤路帳款」均同此│ │ │ │ │P04023 │000-00-00 │22000 │意。 │ │ │ │ ├─────┼──────┼──────┤ │ │ │ │ │R41754 │000-00-00 │3600 │ │ │ │ │ ├─────┼──────┼──────┤ │ │ │ │ │P05012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5079 │000-00-00 │3750 │ │ │ │ │ ├─────┼──────┼──────┤ │ │ │ │ │P06231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6568 │000-00-00 │4000 │ │ │ │ │ ├─────┼──────┼──────┼───────┤ │ │ │ │P06569 │000-00-00 │34100 │ │ │ │ │ ├─────┼──────┼──────┼───────┤ │ │ │ │ │ │合計:143950│ │ ├──┼───────┼────┼─────┼──────┼──────┼───────┤ │4 │遇見幸福診所 │高雄市 │P02941 │000-00-00 │16000 │ │ │ │ │前金區 ├─────┼──────┼──────┼───────┤ │ │ │ │P08129 │000-00-00 │8000 │該次出貨價值 │ │ │ │ │ │ │ │16000元藥品20 │ │ │ │ │ │ │ │瓶,被告取走其│ │ │ │ │ │ │ │中價值8000元之│ │ │ │ │ │ │ │藥品10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24000 │ │ ├──┼───────┼────┼─────┼──────┼──────┼───────┤ │5 │大福診所 │高雄市 │P03715 │000-00-00 │5000 │ │ │ │ │前鎮區 ├─────┼──────┼──────┤ │ │ │ │ │ │ │合計:5000 │ │ ├──┼───────┼────┼─────┼──────┼──────┼───────┤ │6 │康園藥局 │高雄市 │R42354 │000-00-00 │4800 │ │ │ │ │新興區 ├─────┼──────┼──────┼───────┤ │ │ │ │P06331 │000-00-00 │40920 │「K通路帳款」 │ │ │ │ ├─────┼──────┼──────┼───────┤ │ │ │ │ │ │合計:45720 │ │ ├──┼───────┼────┼─────┼──────┼──────┼───────┤ │7 │誠大藥局 │高雄市 │P03120 │000-00-00 │20000 │ │ │ │ │鳳山區 ├─────┼──────┼──────┤ │ │ │ │ │P05252 │000-00-00 │35000 │ │ │ │ │ ├─────┼──────┼──────┤ │ │ │ │ │P05430 │000-00-00 │40000 │ │ │ │ │ ├─────┼──────┼──────┤ │ │ │ │ │ │ │合計:95000 │ │ ├──┼───────┼────┼─────┼──────┼──────┼───────┤ │8 │健生大藥局 │高雄市 │P13627 │000-00-00 │10000 │ │ │ │ │鳳山區 ├─────┼──────┼──────┤ │ │ │ │ │P01390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1952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3503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4427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5778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7125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 │ │合計:70000 │ │ ├──┼───────┼────┼─────┼──────┼──────┼───────┤ │9 │昭融耳鼻喉科診│高雄市 │P00726 │000-00-00 │28000 │ │ │ │所 │鳳山區 ├─────┼──────┼──────┤ │ │ │ │ │ │ │合計:28000 │ │ ├──┼───────┼────┼─────┼──────┼──────┼───────┤ │10 │葉耳鼻喉科診所│高雄市 │P01368 │000-00-00 │12000 │ │ │ │ │鳳山區 ├─────┼──────┼──────┤ │ │ │ │ │ │ │合計:12000 │ │ ├──┼───────┼────┼─────┼──────┼──────┼───────┤ │11 │信宜診所 │高雄市 │P00767 │000-00-00 │20160 │ │ │ │ │鳳山區 ├─────┼──────┼──────┤ │ │ │ │ │P01055 │000-00-00 │9000 │ │ │ │ │ ├─────┼──────┼──────┤ │ │ │ │ │P01532 │000-00-00 │4200 │ │ │ │ │ ├─────┼──────┼──────┤ │ │ │ │ │P04728 │000-00-00 │4200 │ │ │ │ │ ├─────┼──────┼──────┤ │ │ │ │ │ │ │合計:37560 │ │ ├──┼───────┼────┼─────┼──────┼──────┼───────┤ │12 │仁恩診所 │高雄市 │P05525 │000-00-00 │80000 │ │ │ │ │鳳山區 ├─────┼──────┼──────┤ │ │ │ │ │ │ │合計:80000 │ │ │ │ │ │ │ │ │ │ │ │ │ │ │ │ │ │ ├──┼───────┼────┼─────┼──────┼──────┼───────┤ │13 │洪清文診所 │高雄市 │P00768 │000-00-00 │7900 │ │ │ │ │鹽埕區 ├─────┼──────┼──────┤ │ │ │ │ │P01981 │000-00-00 │4200 │ │ │ │ │ ├─────┼──────┼──────┤ │ │ │ │ │P06097 │000-00-00 │10200 │ │ │ │ │ ├─────┼──────┼──────┤ │ │ │ │ │ │ │合計:22300 │ │ ├──┼───────┼────┼─────┼──────┼──────┼───────┤ │14 │中華藥局 │高雄市 │P08742 │105-8-10 │4000 │ │ │ │ │前金區 ├─────┼──────┼──────┤ │ │ │ │ │ │ │合計:4000 │ │ ├──┼───────┼────┼─────┼──────┼──────┼───────┤ │15 │銘豐大藥局 │高雄市 │P12972 │000-00-00 │2400 │ │ │ │ │鳳山區 ├─────┼──────┼──────┤ │ │ │ │ │ │ │合計:2400 │ │ │ │ │ │ │ │ │ │ │ │ │ │ │ │ │ │ ├──┼───────┼────┼─────┼──────┼──────┼───────┤ │16 │優生婦產科 │高雄市- │P03857 │000-00-00 │4000 │1、該次原出貨 │ │ │ │鳳山區 ├─────┼──────┼──────┤ 價值6000元 │ │ │ │ │ │ │合計:4000 │ 之藥品共3盒│ │ │ │ │ │ │ │ ,被告取走 │ │ │ │ │ │ │ │ 其中1盒2000│ │ │ │ │ │ │ │ 元之藥品。 │ │ │ │ │ │ │ │2、K通路帳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建明藥局 │高雄市 │P06249 │000-00-00 │38874 │K通路帳款 │ │ │ │鳳山區 ├─────┼──────┼──────┤ │ │ │ │ │ │ │合計:38874 │ │ ├──┴───────┴────┴─────┴──────┴──────┴───────┤ │ 合計:671494元 │ └───────────────────────────────────────────┘ 附表三: ┌──┬───────┬────┬─────┬──────┬──────┬───────┐ │編號│客戶名稱 │出貨地點│傳票編號 │傳票日期 │出貨藥品金額│備 註 │ │ │ │ │ │ │(元) │ │ ├──┼───────┼────┼─────┼──────┼──────┼───────┤ │ 1 │寶善堂健保藥局│高雄市 │P00663 │000-00-00 │10000 │ │ │ │ │三民區 ├─────┼──────┼──────┤ │ │ │ │ │P02448 │000-00-00 │14410 │ │ │ │ │ ├─────┼──────┼──────┤ │ │ │ │ │P02579 │000-00-00 │10800 │ │ │ │ │ ├─────┼──────┼──────┤ │ │ │ │ │P03935 │000-00-00 │10800 │ │ │ │ │ ├─────┼──────┼──────┤ │ │ │ │ │P06250 │000-00-00 │20800 │ │ │ │ │ ├─────┼──────┼──────┤ │ │ │ │ │ │ │合計:66810 │ │ ├──┼───────┼────┼─────┼──────┼──────┼───────┤ │ 2 │重仁骨科醫院 │高雄市 │P13724 │000-00-00 │20000 │ │ │ │ │前金區 ├─────┼──────┼──────┤ │ │ │ │ │P00983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1951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4273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5094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6567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7839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 │ │合計:140000│ │ ├──┼───────┼────┼─────┼──────┼──────┼───────┤ │ 3 │余國榮耳鼻咽喉│高雄市 │P11856 │000-00-00 │2400 │ │ │ │專科 │前金區 ├─────┼──────┼──────┤ │ │ │ │ │P12076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13952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0325 │000-00-00 │8400 │ │ │ │ │ ├─────┼──────┼──────┤ │ │ │ │ │P05495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6252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 │ │合計:70800 │ │ ├──┼───────┼────┼─────┼──────┼──────┼───────┤ │ 4 │遇見幸福診所 │高雄市 │P08129 │000-00-00 │8000 │該次出貨價值 │ │ │ │前金區 │ │ │ │16000元藥品20 │ │ │ │ │ │ │ │瓶,被告取走其│ │ │ │ │ │ │ │中價格8000元之│ │ │ │ │ │ │ │藥品10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8000 │ │ ├──┼───────┼────┼─────┼──────┼──────┼───────┤ │ 5 │康園藥局 │高雄市 │P05779 │000-00-00 │10000 │ │ │ │ │新興區 ├─────┼──────┼──────┤ │ │ │ │ │P06330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7110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 │ │合計:30000 │ │ ├──┼───────┼────┼─────┼──────┼──────┼───────┤ │ 6 │長青連鎖藥局大│高雄市 │P11699 │104-11-2 │10000 │ │ │ │士店 │鳳山區 ├─────┼──────┼──────┤ │ │ │ │ │P11956 │104-11-6 │20000 │ │ │ │ │ ├─────┼──────┼──────┤ │ │ │ │ │P12787 │000-00-00 │2000 │ │ │ │ │ ├─────┼──────┼──────┤ │ │ │ │ │P13376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9975 │104-9-18 │8000 │ │ │ │ │ ├─────┼──────┼──────┤ │ │ │ │ │P00148 │105-1-5 │20000 │ │ │ │ │ ├─────┼──────┼──────┤ │ │ │ │ │P00121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0262 │000-00-00 │12000 │ │ │ │ │ │ ├─────┼──────┼──────┤ │ │ │ │ │P00702 │000-00-00 │6000 │ │ │ │ │ ├─────┼──────┼──────┤ │ │ │ │ │P01388 │000-00-00 │30000 │ │ │ │ │ ├─────┼──────┼──────┤ │ │ │ │ │P00962 │000-00-00 │800 │ │ │ │ │ ├─────┼──────┼──────┤ │ │ │ │ │P02361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2596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4122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4885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5038 │000-00-00 │15000 │ │ │ │ │ ├─────┼──────┼──────┤ │ │ │ │ │P05229 │000-00-00 │2400 │ │ │ │ │ ├─────┼──────┼──────┤ │ │ │ │ │P05354 │000-00-00 │2000 │ │ │ │ │ ├─────┼──────┼──────┤ │ │ │ │ │P06188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R42173 │000-00-00 │2400 │ │ │ │ │ ├─────┼──────┼──────┤ │ │ │ │ │P07124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7378 │000-00-00 │2000 │ │ │ │ │ ├─────┼──────┼──────┤ │ │ │ │ │P08069 │000-00-00 │20000 │ │ │ │ │ ├─────┼──────┼──────┤ │ │ │ │ │P08241 │000-00-00 │2000 │ │ │ │ │ ├─────┼──────┼──────┼───────┤ │ │ │ │P06540 │000-00-00 │40920 │「K通路帳款」 │ │ │ │ ├─────┼──────┼──────┼───────┤ │ │ │ │ │ │合計:295520│ │ ├──┼───────┼────┼─────┼──────┼──────┼───────┤ │7 │誠大藥局 │高雄市 │P03950 │000-00-00 │62760 │「K通路帳款」 │ │ │ │鳳山區 ├─────┼──────┼──────┼───────┤ │ │ │ │ │ │合計:62760 │ │ ├──┼───────┼────┼─────┼──────┼──────┼───────┤ │8 │孟昌診所 │高雄市 │P13782 │000-00-00 │10000 │ │ │ │ │鳳山區 ├─────┼──────┼──────┤ │ │ │ │ │P00666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1485 │000-00-00 │16000 │ │ │ │ │ ├─────┼──────┼──────┤ │ │ │ │ │P01976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2577 │000-00-00 │6000 │ │ │ │ │ ├─────┼──────┼──────┤ │ │ │ │ │P02725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2860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3512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4535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6018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6229 │000-00-00 │6000 │ │ │ │ │ ├─────┼──────┼──────┤ │ │ │ │ │P07254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7838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 │ │合計:128000│ │ ├──┼───────┼────┼─────┼──────┼──────┼───────┤ │9 │詠馨診所 │高雄市 │P00667 │000-00-00 │10000 │ │ │ │ │鳳山區 ├─────┼──────┼──────┤ │ │ │ │ │P01486 │000-00-00 │16000 │ │ │ │ │ ├─────┼──────┼──────┤ │ │ │ │ │P01977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2576 │000-00-00 │6000 │ │ │ │ │ ├─────┼──────┼──────┤ │ │ │ │ │P02726 │000-00-00 │24700 │ │ │ │ │ ├─────┼──────┼──────┤ │ │ │ │ │P02859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3513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4534 │000-00-00 │24700 │ │ │ │ │ ├─────┼──────┼──────┤ │ │ │ │ │P06017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6230 │000-00-00 │6000 │ │ │ │ │ ├─────┼──────┼──────┤ │ │ │ │ │P07255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7837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 │ │合計:147400│ │ ├──┼───────┼────┼─────┼──────┼──────┼───────┤ │10 │吳萍建小兒科診│高雄市 │P13780 │000-00-00 │10000 │ │ │ │所 │鳳山區 ├─────┼──────┼──────┤ │ │ │ │ │P00665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1484 │000-00-00 │16000 │ │ │ │ │ ├─────┼──────┼──────┤ │ │ │ │ │P01975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2575 │000-00-00 │6000 │ │ │ │ │ ├─────┼──────┼──────┤ │ │ │ │ │P02724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2858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3511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4533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6016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6228 │000-00-00 │6000 │ │ │ │ │ ├─────┼──────┼──────┤ │ │ │ │ │P07253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P07836 │000-00-00 │10000 │ │ │ │ │ ├─────┼──────┼──────┤ │ │ │ │ │ │ │合計:128000│ │ ├──┼───────┼────┼─────┼──────┼──────┼───────┤ │11 │文聖骨外科診所│高雄市 │P12542 │000-00-00 │2000 │該次原出貨價值│ │ │ │鹽埕區 │ │ ├──────┤4000元藥品共2 │ │ │ │ │ │ │合計:2000 │盒,被告取走其│ │ │ │ │ │ │ │中1盒2000元之 │ │ │ │ │ │ │ │藥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優生婦產科 │高雄市 │P03857 │000-00-00 │2000 │1、該次原出貨 │ │ │ │鳳山區 ├─────┼──────┼──────┤ 價值6000元 │ │ │ │ │ │ │合計:2000 │ 之藥品共3盒│ │ │ │ │ │ │ │ ,被告取走 │ │ │ │ │ │ │ │ 其中1盒2000│ │ │ │ │ │ │ │ 元之藥品。 │ │ │ │ │ │ │ │2、「K通路帳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000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