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2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21號
- 公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尚美窗帘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家蓁
- 被告
- 瑪尚緣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家蓁
- 被告
- 張富鴻
- 選任辯護人
- 張賜龍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侯捷翔律師
- 被告
- 張世興
- 選任辯護人
- 趙家光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陳姿樺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王舜信律師
- 被告
- 魏進雄
上列被告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 年度偵字第14709 號、105 年度偵字第14711 號、105 年度偵字第20776 號、105 年度偵字第21701 號),嗣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後,經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依協商程序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7年6月21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審判,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