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242號
- 原告
- 黃湘勳
- 原告
- 陳樹長
- 被告
- 冠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兼法定代理人
- 陳修安
- 被告
- 謝昌興
李敏隆
蔡濬暐
簡麗研
劉羿伶
林尚蓁
陳妍孜
許財豪
陳安石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等(本院106 年度金重訴字第1 號)之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黃湘勳、陳樹長(刑事判決附表一編號109、114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雖蔡濬暐判處無罪,然原告已表示請求將案件移本院民事庭。是認本案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