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審附民字第382號
- 原告
- 王韶華
- 訴訟代理人
- 柳馥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柳聰賢律師
- 被告
- 李文榮
- 被告
- 環球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魏畢克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文賓律師
王博正律師
林鈺維律師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審附民字第382號
王博正律師
林鈺維律師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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