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68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簡字第1681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許榮宸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年度撤緩偵字第11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許榮宸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與證據,除犯罪事實第10、11行補充為「另透過杜啟榮(另案提起公訴)向知情且實際上無競標意思之許榮宸」證據部分「核與同案被告陳誌廣、鄭昭鵬、李明亮、高振益於調詢、偵查中之供述」更改為「核與同案被告陳誌廣、鄭昭鵬、高振益於調詢、偵查中之供述、同案被告李明亮於調詢之供述」、附表一編號2標案名稱「102年度數位式校園影因廣播系統設備採購案」更改為「102 年度數位式校園影音廣播系統設備採購案」、附表一編號3 犯罪經過更改為「陳誌廣向楊富評借用發現公司名義參與投標,並透過杜啟榮向許榮宸借用全誠公司名義參與陪標,而由發現公司以108萬6,800元得標。」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許榮宸所為,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檢察官認被告許榮宸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借用他人名義投標、同項後段容許借牌投標罪嫌,容有誤會,併此敘明。本件3 個標案,投標之時間、標案之內容均不相同,是以被告許榮宸所為多次犯行,犯意各別,時間各異,行為不同,應予分論併罰。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政府採購法之制訂目的,乃係在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程序,以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使政府採購程序回歸市場競爭機制,而被告許榮宸為全誠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明知自己無投標之意願,竟容許他人借用全誠公司之名義參與投標,製造假性競爭之假象,並藉此方式使開標發生不正確之結果,已然破壞政府採購法欲經由實質競爭以達節省支出之目的,其所為誠屬不該;惟念被告坦承犯行,兼衡其自陳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經濟狀況勉持、素行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如主文所示。
四、依卷內所附證據,未見被告有取得犯罪所得之相關事證,自難認定其有獲取犯罪所得,故本件既無曾經現實存在且屬於被告之犯罪所得,即無依據刑法沒收相關規定對之宣告沒收,或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之問題。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判決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陳永盛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
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撤緩偵字第119號
被 告 許榮宸 男 42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籍設高雄市○○區○○○路000號9樓
之1(高雄市三民區戶政事務所)
居高雄市○○區○○○路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
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許榮宸(原名:許凱倫)為全誠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全誠公
司,業於107年3月9日遭廢止登記;名義負責人為李明亮)
之實際負責人。緣陳誌廣(另提起公訴)在高雄地區經營詮
紘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詮紘公司,已解散;登記負責人為賴
俊宇)、理冠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理冠公司,已解散;登記
負責人為陳建仁)等公司,從事軟體經銷等業務,陳誌廣於
民國101年12月間起至102年12月間止,為增加其所經營之公
司得標施作之可能性及避免不足三家投標而導致流標,或為
避免標案均集中由詮紘公司、理冠公司得標,故其除以詮紘
公司、理冠公司參與投標外,另透過杜啟榮向知情且實際上
無競標意思之許榮宸,借用全誠公司之名義及證件,參與高
雄市橋頭區甲圍國小等工程投標案(詳如附表一所示),許
榮宸明知自己無投標之意願,竟容許陳誌廣借用全誠公司之
名義參與投標,製造假性競爭之假象,並藉此方式使開標發
生不正確之結果。
二、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訊據被告許榮宸就上開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核與同案被告陳
誌廣、鄭昭鵬、李明亮、高振益於調詢、偵查中之供述、同
案被告被告楊富評於偵查中之供述大致相符,並有如附表二
所示資料影本等附卷可稽,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綜上
,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許榮宸所為,係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借
用他人名義投標、同項後段容許借牌投標罪嫌。被告所犯如
附表所示3次犯行,犯意個別,行為殊異,請予分論併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1 日
檢 察 官 陳永盛
附表一
┌──┬────┬─────┬────┬───────────┬─────┬─────┐
│編號│招標單位│標案名稱 │開標時間│犯罪經過 │得標廠商 │其他參標廠│
│ │ │ │ │ │ │商 │
├──┼────┼─────┼────┼───────────┼─────┼─────┤
│1 │橋頭區甲│101 年度 E│101 年 │陳誌廣向楊富評借用發現│發現公司 │全誠公司尚│
│ │圍國小 │化教學設備│12 月 12│光電有限公司(下稱發現│ │泓企業社 │
│ │ │ │日 │公司)名義參與投標,並│ │ │
│ │ │ │ │透過杜啟向許宸借用│ │ │
│ │ │ │ │全誠公司名義、向賴輝龍│ │ │
│ │ │ │ │借用尚泓企業社名義參與│ │ │
│ │ │ │ │陪標,而由發現光電公司│ │ │
│ │ │ │ │以新台幣(下同) │ │ │
│ │ │ │ │289000 元得標。 │ │ │
├──┼────┼─────┼────┼───────────┼─────┼─────┤
│2 │燕巢區燕│102 年度數│102 年 │陳誌廣以詮紘公司名義參│詮紘公司 │倡振公司全│
│ │巢國小 │位式校園影│11 月 20│與投標,向高振益借用倡│ │誠公司 │
│ │ │因廣播系統│日 │振資訊有限公司名義、透│ │ │
│ │ │設備採購案│ │過杜啟向許宸借用全│ │ │
│ │ │ │ │誠公司名義參與陪標,而│ │ │
│ │ │ │ │由詮紘公司以 0000000 │ │ │
│ │ │ │ │元得標。 │ │ │
├──┼────┼─────┼────┼───────────┼─────┼─────┤
│3 │路竹區大│102 年度改│102 年 │陳誌廣透過鄭昭鵬向楊富│發現公司 │全誠公司映│
│ │社國小 │善及充實教│12 月 3 │評借用發現光電公司名義│ │城科技有限│
│ │ │學環境設備│日 │參與投標,並透過杜啟│ │公司 │
│ │ │ │ │向許宸借用全誠公司名│ │ │
│ │ │ │ │義參與陪標,而由發現公│ │ │
│ │ │ │ │司以 0000000 元得標。 │ │ │
└──┴────┴─────┴────┴───────────┴─────┴─────┘
附表二
┌──┬────────────────────────┐
│編號│證據名稱 │
├──┼────────────────────────┤
│1 │0000000000、0000000000號通訊監察譯文各1份 │
├──┼────────────────────────┤
│2 │如附表編號1所示標案之歷次招標公告之所有廠商電子 │
│ │領標紀錄、開標紀錄、廠商報到單、尚泓企業社廠商投│
│ │標證件審查表、印模單、聲明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
│ │申報書、營業稅繳款書、臺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票據信│
│ │用資料查覆單、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切結書、廠商投標│
│ │規格文件審查表、郵政匯票、投標標價清單、全誠公司│
│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華南商業銀行左營分行支票、印│
│ │模單、退還押標金申請書、聲明書、有限公司變更登記│
│ │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臺灣票據交換所第一│
│ │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廠商投標規格文件審查表、投│
│ │標標價清單、發現光電公司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印模│
│ │單、聲明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營業稅繳│
│ │款書、台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有│
│ │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切結書、廠商投標規格文件審查表│
│ │、投標標價清單、華南商業銀行取款憑條、轉帳收入傳│
│ │票、支票等影本各1份 │
├──┼────────────────────────┤
│3 │如附表編號2所示標案之歷次招標公告之所有廠商電子 │
│ │領標紀錄、開決標紀錄表、廠商簽到表、倡振公司投標│
│ │標價清單、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公司及分公司│
│ │基本資料查詢(明細)、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 │聲請書、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全誠公司廠商投標文件│
│ │審查表、華南商業銀行左營分行存摺封面影本、聲明書│
│ │、營業稅繳款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公司及│
│ │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明細)、台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
│ │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投標標價清單、詮紘公司廠商投│
│ │標文件審查表、聲明書、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 │營業稅繳款書、臺灣土地銀行青年分行支票、華南商業│
│ │銀行東高雄分行支票、華南商業銀行取款憑條、轉帳收│
│ │入傳票等影臺灣票據交本各1份 │
├──┼────────────────────────┤
│4 │如附表編號3所示標案之歷次招標公告之所有廠商電子 │
│ │領標紀錄、開決標紀錄表、發現公司廠商投標文件審查│
│ │表、單價分析標單、採購標單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
│ │詢(明細)、台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
│ │單、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聲明書、切結書、印│
│ │模單、全誠公司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退還押標金申請│
│ │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明細)、印模單、營│
│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台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票據│
│ │信用資料查覆單、聲明書、切結書、採購標單、單價分│
│ │析標單等影本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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