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交附民字第65號
- 原告
- 林玉培
- 原告
- 林玉淑
- 原告
- 林玉梅
- 原告
- 黃柏海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茂增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杜承翰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郁芩律師
- 被告
- 郭耀宗
- 被告
- 尚裕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耀輝
- 訴訟代理人
- 莊中央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交附民字第65號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