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15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160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7 日

法官詹尚晃施君蓉王雪君

原告
蔡永豐
被告
金盛環球控股有限公司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王永豪
被告
鄭惠娟
被告
林立宇
被告
劉玉仁
被告
林千達
被告
林志鵬
被告
符仕育
被告
張素綿
被告
王語潔
被告
金盛環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被告
金陽環球投資有限公司
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張金源
被告
萬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宗憲
被告
瀧陞國際有限公司(原名金鼎環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震儒
設高雄市○○區○○路00號00樓之0、 0、0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本院110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經原告對被告王永豪、張金源、鄭惠娟、林立宇、劉玉仁、林千達、林志鵬、符仕育、張素綿、王語潔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及原告主張被告金盛環球控股有限公司、金盛環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金陽環球投資有限公司、萬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瀧陞國際有限公司(原名金鼎環球投資有限公司)就其所受損害應負侵權責任,故被告金盛環球控股有限公司、金盛環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金陽環球投資有限公司、萬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瀧陞國際有限公司即為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所指「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詹尚晃

法 官 施君蓉

法 官 王雪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 日

書記官 王美玲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