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01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347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7 日

法官詹尚晃施君蓉王雪君

原告
黃琡惠
被告
王永豪
被告
符仕育
被告
張素綿
被告
劉玉仁
被告
王語潔
被告
金盛環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被告
金陽環球投資有限公司
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張金源
被告
萬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宗憲
被告
瀧陞國際有限公司(原名金鼎環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震儒
設高雄市○○區○○路00號00樓之0、 0、0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本院110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經原告對被告王永豪、張金源、符仕育、張素綿、劉玉仁、王語潔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及原告主張被告金盛環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金陽環球投資有限公司、萬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瀧陞國際有限公司(原名金鼎環球投資有限公司)就其所受損害應負侵權責任,故被告金盛環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金陽環球投資有限公司、萬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瀧陞國際有限公司即為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所指「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詹尚晃

法 官 施君蓉

法 官 王雪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 日

書記官 王美玲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