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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330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1 月 08 日

法官黃蕙芳翁碧玲丁亦慧

原 告
吳閩生
李宜蓉
被 告
DINH VAN TINH(丁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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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詹金塗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2年度審交訴字第16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8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蕙芳

法 官 翁碧玲

法 官 丁亦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8 日

書記官 盧重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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