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330號
- 原 告
- 吳閩生
- 李宜蓉
- 被 告
- DINH VAN TINH(丁文性)
- 鋐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上 被 告
- 法定代理人
- 詹金塗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2年度審交訴字第16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330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2年度審交訴字第16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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