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96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5年度原簡字第12號

詐欺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4 月 21 日

法官胡慧滿

聲請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邱雁希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5年度偵緝字第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邱雁希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相當於新臺幣壹仟壹佰伍拾伍元之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與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邱雁希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

三、本院依刑法第57條之規定(含其前科素行),經審酌本案卷內有關各項量刑因子之證據資料後,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被告詐得相當於新臺幣1,155元之財產上不法利益,核屬其犯罪所得,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收受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吳政洋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之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1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胡慧滿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1  日

                書記官  李欣妍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5年度偵緝字第4號
  被   告 邱雁希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邱雁希於民國114年4月15日6時33分許,在高雄市○○區○○○路
    00號1樓之全家超商高雄中華店前,明知身無分文,已無支
    付搭乘計程車車資之能力及意願,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
    ,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招攬吳尚俊所駕駛之車牌號碼000—
    9667號營業用小客車,向吳尚俊表示欲前往屏東縣○○鄉○○路
    000號,致吳尚俊陷於錯誤,而依邱雁希之指示,駕車搭載
    邱雁希抵達屏東縣○○鄉○○路000號。吳尚俊欲向邱雁希收取
    車資新臺幣(下同)1,155元時,經邱雁希表明無能力支付
    全額車資,吳尚俊始知受騙而受有1,155元之車資損失,因
    而當場向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報警處理,雙方留下聯
    絡資料後離開現場。嗣後邱雁希藉故拖延及拒接電話,吳尚
    俊始知受騙。
二、案經吳尚俊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邱雁希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告
    訴人吳尚俊之指訴情節相符,並有屏東縣政府警察內埔分局
    內埔派出所陳報單、受理案件證明書、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計程車抵達目的地
    及應付金額電子畫面翻拍照片、全家便利商店計程車叫車資
    訊聯翻拍照片在卷可稽,被告之任意性自白核與事實相符,
    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嫌。被告
    本件詐得1,155元之計程車車資費用,係被告詐欺得利犯行
    所得之財產上利益,且尚未返還予告訴人,請依刑法第38條
    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7   日               檢 察 官 吳政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5年度原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