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三八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89 年 04 月 2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三八一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四四七六號) ,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乙○○共同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處 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壹佰貳拾柒片、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音樂錄音帶壹佰 捌拾柒卷,均沒收。 事 實 一、乙○○明知某年籍姓名不詳綽號「阿德」之成年男子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音 樂光碟片、音樂錄音帶,係未經如附表一、二所示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擅自重製 之侵害著作權之物,竟與該名綽號「阿德」之成年男子,共同基於意圖營利之犯 意聯絡,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四日晚間九時許,由綽號「阿德」之成年男子 提供各式盜版音樂光碟片及音樂錄音帶,由乙○○於高雄市○鎮區○○路與修文 街口之夜市擺設攤位,以每張盜版音樂光碟片新台幣(下同)二百元、每卷盜版 音樂錄音帶一百元之價格,販賣予不特定人圖利,販賣盜版音樂光碟片及錄音帶 之所得則由綽號「阿德」之成年男子與乙○○平分,該日乙○○並已交付一張盜 版音樂光碟片予消費者。嗣於同日晚間九時四十分許,為警於上址查獲,並扣得 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一百二十七片、盜版音樂錄音帶一百八十七 卷。 二、案經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上華國際企業股 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哥倫比 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 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訴請及高雄市政 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右揭事實,業據被告乙○○供承不諱,核與告訴人代理人陳少文、甲○○指述情 節相符,並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一百二十七片、盜版音樂錄音 帶一百八十七卷扣案可稽。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音樂光碟片、錄音帶之錄音著 作財產權應係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告訴人所有,亦有與該錄音著作同內容之音樂 錄音帶封面十一張在卷可憑,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乙○○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之以明 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罪。被告與前揭 年籍姓名不詳綽號「阿德」之成年男子就上揭犯行,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 ,皆為共同正犯。審酌被告為一己私利,漠視著作財產權人對著作物所投注之大 量心力,販賣品質低劣之盜版音樂光碟片、錄音帶,損害著作權人之權益,惟念 其犯後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且販賣之時間甚短,對告訴人所造成之損害應屬非 鉅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如附表 一、二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一百二十七片、盜版音樂錄音帶一百八十七卷,係 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且為共同正犯所有,業據被告供承在卷,依刑法第三十八 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 、第九十三條第三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三十八條第 一項第二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四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曾 淑 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陳 恩 如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四 月 二十九 日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 交付者。 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以第八十七條各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 附表一: ┌───┬────────────┬──────────────┬───┐ │編號 │盜版音樂光碟片名稱 │著作財產權人(告訴人) │數量 │ ├───┼────────────┼──────────────┼───┤ │一 │巫啟賢—尋賢啟事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四二 │ ├───┼────────────┼──────────────┼───┤ │二 │張學友—走過一九九九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 │ ├───┼────────────┼──────────────┼───┤ │三 │辛曉琪—怎麼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四四 │ ├───┼────────────┼──────────────┼───┤ │四 │阿妹妹—想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 │ ├───┼────────────┼──────────────┼───┤ │五 │許志安—我們都要幸福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 │ ├───┼────────────┼──────────────┼───┤ │六 │郭富城—真的怕了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二 │ ├───┼────────────┼──────────────┼───┤ │七 │濱崎步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二 │ ├───┼────────────┼──────────────┼───┤ │八 │彭佳慧—愛瘋了 │博得曼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 │ ├───┼────────────┼──────────────┼───┤ │九 │彭羚—好好愛我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三三 │ ├───┼────────────┼──────────────┼───┤ │一0 │伍佰—白鴿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 │ ├───┼────────────┼──────────────┼───┤ │一一 │動力火車—再見我的愛人 │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三 │ ├───┼────────────┼──────────────┼───┤ │一二 │新四女唱將 │福茂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 │ │ │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共計一百二十七片 │ └───────────────────────────────────┘ 附表二: ┌───┬────────────┬──────────────┬───┐ │編號 │盜版音樂錄音帶名稱 │著作財產權人(告訴人) │數量 │ ├───┼────────────┼──────────────┼───┤ │一 │郭富城—真的怕了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一0 │ ├───┼────────────┼──────────────┼───┤ │二 │伍佰—白鴿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一妻 │ ├───┼────────────┼──────────────┼───┤ │三 │濱崎步—愛現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四 │陳潔儀—那天那夜 │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二 │ ├───┼────────────┼──────────────┼───┤ │五 │王菲—只愛陌生人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八四 │ ├───┼────────────┼──────────────┼───┤ │六 │周俊偉—了不起 │博得曼股份有限公司 │四三 │ ├───┼────────────┼──────────────┼───┤ │七 │陶晶瑩—我變了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 │ ├───┼────────────┼──────────────┼───┤ │八 │許志安—我們都要幸福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 │ ├───┼────────────┼──────────────┼───┤ │九 │林志炫—單身情歌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四一 │ ├───┼────────────┼──────────────┼───┤ │一0 │利綺—體貼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三九 │ ├───┼────────────┼──────────────┼───┤ │一一 │無印良品—珍重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 │ ├───┼────────────┼──────────────┼───┤ │一二 │千禧國語排行榜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 │ ├───┴────────────┴──────────────┴───┤ │共計一百八十七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