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五九八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4 月 2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五九八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寅○○ 選任辯護人 陳里己 蔡淑媛 吳敏蕙 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八一九號)及 移 主 文 寅○○共同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附表一所示偽造信用卡實品共參拾玖張、如附表二所示各該消費所偽簽之署押均沒收 。 事 實 一、寅○○前於民國(下同)八十七年間因傷害案件,經本院以八十七年度易字第三 三五0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於同年十一月七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 仍不知悔改,於八十九年三月間,見跳蚤雜誌刊登販賣偽造信用卡之廣告,遂基 於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之概括犯意,透由廣告聯絡方式,向一姓名、年籍不詳之 成年人購買偽造信用卡號碼及偽造信用卡實品一批,依該出賣者指示,先以電腦 連結至購物網站,再選擇以信用卡付費之方式,將所購信用卡卡號輸入電腦購物 ,若交易成功,表示該信用卡可資使用,並使各購物網站陷於錯誤,誤以為輸入 卡號者即為信用卡真正所有人,而將所購商品加以交付,足生損害於信用卡原所 有人、各購物網站及發卡銀行。寅○○並持經測試可使用之信用卡卡號向出賣者 再換取信用卡實品使用,並於取得如附表一備註欄所註明之信用卡實品後,將部 分實品以新台幣(下同)二千至三千元之代價出售予與其同有詐欺取財及偽造文 書概括犯意聯絡之辰○○使用,並在附表一編號一、九、十二、十六、十八、十 九、二五、二六、五六之偽造信用卡背面,分別偽簽「平文」、「王平文」、「 陳幸民」、「廖貴平」、「陳永偉」之署名共十枚;辰○○則在附表一編號四、 五、十五、二四、四二、五七之偽造信用卡背面,分別偽簽「錦雄」或「戎錦雄 」之署名共六枚(其餘偽造信用卡背面簽名或仍為空白,或為購買時即已簽妥) ,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由寅○○持其偽簽署名或購買時已簽妥署名之偽造信用 卡,辰○○持上偽簽「錦雄」、「戎錦雄」之偽造信用卡,至各該特約商店刷卡 消費,並於信用卡簽帳單客戶簽名欄中,以複寫方式偽簽他人署名而偽造不實簽 帳單(詳細簽帳單偽簽署名內容如附表二所示;又簽帳單如為一聯二式者,其中 一聯交由消費者留存,一聯交予特約商店留存;一聯三式者,第一聯交由持卡人 收執,第二聯交由特約商店留存,第三聯連同請款單據,於約定期日前送交聯合 信用卡處理中心請款),嗣並持之交付予前揭特約商店人員,以主張收到各該次 消費商品之意思表示,而連續行使前開偽造之簽帳單,致各該特約消費商店均陷 於錯誤,以為渠二人即為信用卡之所有人,而同意消費,分別交付渠等所購買之 商品或讓其消費使用,足以生損害於信用卡原所有人、上開特約商店及各該發卡 銀行。嗣因辰○○於八十九年五月十一日,持附表一編號二之信用卡至高雄市○ ○○路一七一號木棉花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木棉花公司)刷卡消費完畢後,因信 用卡中心通知木棉花公司該信用卡有異而報警處理,警方由該公司監視錄影帶調 得辰○○影像加以追查,並循線查得其曾向高雄市○○○路一一五號宏達公司所 承租汽車,遂於八十九年五月十二日該租車期限到期之日至宏達公司守候,於當 日下午五時許,見寅○○駕駛該車至宏達公司歸還即將之逮捕,並於其身上及住 處查得信用卡實品三十五張,辰○○嗣遭逮捕時,又於住其處查得寅○○交予之 信用卡實品四張。 二、案經高雄縣警察局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查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寅○○對前開曾透由跳蚤雜誌向不詳姓名、年籍之成年人,購買信用卡 號碼及實品,經由網路線上交易之方式測試信用卡號碼可資使用後,持以換取信 用卡實品,並於取得如表一備註欄所載之實品後,分由自己及辰○○於信用卡背 面偽簽前開署名,並於附表二所載時間,持往至各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之情,均坦 承不諱(見本院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訊問筆錄、四月四日審判筆錄),核與同 案共犯辰○○於本院審理中供述:信用卡我先向寅○○拿去用,如可以使用的話 ,才一張二、三千元拿給寅○○,我在信用卡背面所偽簽的署名係「錦雄」或「 戎錦雄」等情節相符(見本院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訊問筆錄),又附表一所載 信用卡實品或號碼均屬偽造之情,分據各發卡銀行代理人:大眾銀行子○○、荷 蘭銀行壬○○、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丙○○、台新銀行庚○○、高雄區中小企業銀 行戊○○、合作金庫己○○、華信安泰信用卡公司鐘錦祥、慶豐銀行丁○○、英 商渣打銀行丑○○、中聯信託公司巳○○、上海銀行癸○○、台灣銀行卯○○、 美商花旗銀行乙○○、富邦銀行甲○○、遠東銀行辛○○、中央信託局午○○及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章有謙等人先後於警詢中指證綦詳,另同案共犯辰○○於木棉 花公司刷卡消費,遭察覺使用偽卡之情,亦據該公司收銀員鄭惠文於警訊中供述 甚明,復有扣案偽造信用卡實品三十五張、如附表二所示之二十三張偽造信用卡 刷卡消費紀錄、刷卡消費之統一發票六張、簽帳單六張、被告記載偽造信用卡卡 號之記事資料一份附卷可稽,另被告出售予共犯辰○○使用之偽造信用卡,尚有 附表一編號三、五、二四、四六號之卡片,扣案於共犯辰○○所犯偽造文書一案 ,除經本院調取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七一號卷宗審閱無訛,並製有勘驗筆錄一紙附 卷可稽。參以本件被告遭查獲登載於上開記事資料之信用卡卡號,經各該發卡銀 行人員指述偽造者共有五十八筆,惟連同上開於辰○○處扣得被告所交付之信用 卡,僅有三十九張信用卡實品扣案,堪認被告前述所購買者包含信用卡號碼及信 用卡實品等語,應可採信。被告上開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 行堪已認定。 二、按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信用卡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 元以下罰金;而行使偽造之信用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 罰金,此在九十年六月二十日公布之增訂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之一定有明文,與刑 法之偽造私文書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刑相比較,增訂之偽造信用卡,行使偽造之 信用卡罪,均較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為重,是被告行為法律雖有變更, 惟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應適用有利被告之舊規定。又於信用卡背面簽名, 係表示該信用卡之使用人歸屬,應不待依習慣或特約,單從形式上觀察,即足徵 係何人所使用之證明,具有一定之意思表示,是以若行為人在他人之信用卡背面 偽造簽名,應非單純之偽造署押而應屬偽造私文書。再查持卡人在信用卡簽帳單 上之客戶簽名欄偽簽署押後交還特約商店,依該信用卡交易習慣,係表示持卡人 確認簽帳單上記載之交易標的及金額,及向發卡銀行請求撥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 店之意,並作為特約商店經由信用卡聯合處理中心向發卡銀行請款之用,故該簽 帳單含有收據及請款單之性質,應屬私文書。 三、查被告寅○○以電腦連結至購物網站,再選擇以信用卡付費之方式,將所購偽造 信用卡之卡號輸入電腦購物,致使各購物網站陷於錯誤,誤以為輸入卡號者即為 信用卡真正所有人,而將所購商品加以交付,足生損害於信用卡原所有人、各購 物網站及發卡銀行,核其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 又其於偽造之空白信用卡背面偽造「平文」、「王平文」、「陳幸民」、「廖貴 平」、「陳永偉」等人署押,並持該偽簽署名或購買時已簽妥署名之偽造信用卡 ,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至各該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並於信用卡簽帳單客戶簽名 欄中,以複寫方式偽簽他人署名而偽造不實簽帳單,進而持以行使主張該內容, 致使各該特約商店等陷於錯誤,將渠等所購之財物加以交付,核其所為,係犯刑 法第二百十六條、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 詐欺取財罪。其於前揭信用卡及簽帳單上偽造署押之行為係偽造文書之階段行為 ,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復為其後行使偽造私文書所吸收,均不另論罪。又被告 將偽造之信用卡出售予辰○○,辰○○復於該信用卡背面偽簽「錦雄」、「戎錦 雄」等人署押,並亦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至各該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所為同係犯 刑法第二百十六條、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 之詐欺取財罪。被告就辰○○持上開其所出售之偽造信用卡刷卡消費,所為之行 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先後多 次詐欺取財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犯行,除時間緊接外,並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 名,顯均基於概括犯意為之,應依連續犯之規定分別論以一詐欺取財罪及行使偽 造私文書罪,並依法分別加重其刑。又其所為上開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連續詐 欺取財罪之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犯關係,應從一重之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處斷。另被告前於八十七年間因傷害案件,經本院以八十七年度易字第三三五0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於同年十一月七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台灣高等 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足參,其於五年內再為本件犯行,為累犯,應依刑法第 四十七條之規定加重其刑,並依法遞加之。爰審酌被告購買偽造之信用卡詐騙財 物,損及信用卡名義人及發卡銀行之權益,嚴重紊亂行使信用卡之經濟秩序,所 生危害甚鉅,且共計詐得近百萬之金額,犯後復一再飾詞狡卸,直至本件審理末 期始坦承犯罪等一切情狀,酌情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公訴人雖認被 告與辰○○於九十年四月間起年四月起,連續偽造信用卡等情,惟為被告及辰○ ○否認,公訴人又未舉任何證據證明上開信用卡係如何經被告等人偽造而來,縱 同案共犯辰○○另遭查獲有信用卡半成品及側錄機等疑似可製造信用卡之物,惟 因本件信用卡來源經認係被告自行購買而來,已如前述,亦難遽推論被告有偽造 信用卡之行為,然此部分尚不影響被告罪刑之認定,附此敘明。 四、扣案如附表一備註欄所示之偽造信用卡實品三十九張、記載偽造信用卡卡號之記 事資料一份及被告持信用卡刷卡消費之統一發票六張,分屬被告及共犯辰○○等 犯罪所用、預備及所得之物(其中附表一編號三、五、二四、四六之偽造信用卡 ,扣案於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七一號案中),應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第三款之規定宣告沒收。附表二被告與共犯辰○○消費所偽造之信用卡簽帳單之 特約商店或發卡銀行存根聯,因已交付各該銀行及特約商店,非屬被告即辰○○ 所有,又該簽帳單顧客存根聯,雖係渠等留存所有且為供犯罪所用之物,惟因並 未扣案,未免日後執行困難,是就簽帳單之部分均不為沒收之諭知,另附表二所 示,被告及辰○○使用上開信用卡共有一百次之消費簽帳記錄,惟因簽帳單無法 調齊,尚難判斷被告於各該次刷卡消費過程,所簽簽帳單究為一式三聯或一式二 聯,仍應依刑法第二百十九條規定,分別按各該商家信用卡簽帳單為二聯式或三 聯式,沒收其上二枚或三枚之偽造署押。另附表一所示非信用卡實品之部分,應 僅為被告所購得之信用卡號碼,而扣案編號0000000000000000 號、0000000000000000號信用卡未經有各發卡銀行人員指稱該 卡係遭偽造,難認係屬偽造之信用卡,爰均不為沒收之諭知,附此敘明。 五、公訴人移送併辦部分(八十九年訴字第一五九八號),與本件起訴事實內容均大 致相符,本院自得加以審理,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第 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 十七條、第五十五條、第二百十九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罰金罰鍰 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法官 黃三友法官 王雅苑法官 黃宗揚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陳掌珠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 附表一:被告所購之偽造信用卡實品及號碼 ┌───┬────────┬─────┬─────┬────┬─────┐ │編 號 │ 偽 卡 卡 號 │信用卡簽名│原發卡銀行│原持卡人│ 備 註 │ │ │ │ │ │ │ │ ├───┼────────┼─────┼─────┼────┼─────┤ │一、 │0000000000000000│ 平文 │ 大眾銀行 │鄭慧玲 │ 實 品 │ ├───┼────────┼─────┼─────┼────┼─────┤ │二、 │0000000000000000│ │荷蘭銀行 │張曉芬 │ │ ├───┼────────┼─────┼─────┼────┼─────┤ │三、 │0000000000000000│ 戎錦雄 │荷蘭銀行 │沈輝雄 │ 實 品 │ ├───┼────────┼─────┼─────┼────┼─────┤ │四、 │0000000000000000│ 錦雄 │荷蘭銀行 │ │ 實 品 │ ├───┼────────┼─────┼─────┼────┼─────┤ │五、 │0000000000000000│ 戎錦雄 │荷蘭銀行 │ │ 實 品 │ ├───┼────────┼─────┼─────┼────┼─────┤ │六、 │0000000000000000│ │荷蘭銀行 │ │ │ ├───┼────────┼─────┼─────┼────┼─────┤ │七、 │0000000000000000│ (空白) │荷蘭銀行 │ │ 實 品 │ ├───┼────────┼─────┼─────┼────┼─────┤ │八、 │0000000000000000│ │荷蘭銀行 │ │ │ ├───┼────────┼─────┼─────┼────┼─────┤ │九、 │0000000000000000│ 廖貴平 │中國信託商│簡佳和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十、 │0000000000000000│ 郭奉成 │台新國際商│廖熒峰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十一 │0000000000000000│ 萬泰 │台新國際商│李榮沖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十二、│0000000000000000│ 平文 │高雄區中小│余素齡 │ 實 品 │ │ │ │ │企業銀行 │ │ │ ├───┼────────┼─────┼─────┼────┼─────┤ │十三、│0000000000000000│ 林皇龍 │高雄區中小│張車鳳華│ 實 品 │ │ │ │ │企業銀行 │ │ │ ├───┼────────┼─────┼─────┼────┼─────┤ │十四、│0000000000000000│(空白) │合作金庫 │李曉瑩 │ 實 品 │ ├───┼────────┼─────┼─────┼────┼─────┤ │十五、│0000000000000000│ 錦雄 │合作金庫 │ │ 實 品 │ ├───┼────────┼─────┼─────┼────┼─────┤ │十六、│0000000000000000│ 王平文 │華信安泰信│施賢傑 │ 實 品 │ │ │ │ │用卡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十七、│0000000000000000│ │華信安泰信│蔡忠孝 │ │ │ │ │ │用卡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十八、│0000000000000000│ 王平文 │華信安泰信│ │ 實 品 │ │ │ │ │用卡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十九、│0000000000000000│ 王平文 │慶豐銀行 │莊廣賓 │ 實 品 │ ├───┼────────┼─────┼─────┼────┼─────┤ │二十、│0000000000000000│(空白) │慶豐銀行 │姜憶渝 │ 實 品 │ ├───┼────────┼─────┼─────┼────┼─────┤ │二一、│0000000000000000│ │慶豐銀行 │莊金葉 │ │ ├───┼────────┼─────┼─────┼────┼─────┤ │二二、│0000000000000000│ │慶豐銀行 │吳健興 │ │ ├───┼────────┼─────┼─────┼────┼─────┤ │二三、│0000000000000000│ │慶豐銀行 │林金釧 │ │ ├───┼────────┼─────┼─────┼────┼─────┤ │二四、│0000000000000000│ 戎錦雄 │慶豐銀行 │葉紫齡 │ 實 品 │ ├───┼────────┼─────┼─────┼────┼─────┤ │二五、│0000000000000000│ 陳水偉 │慶豐銀行 │徐佩貞 │ 實 品 │ ├───┼────────┼─────┼─────┼────┼─────┤ │二六、│0000000000000000│ 王平文 │慶豐銀行 │孫志光 │ 實 品 │ ├───┼────────┼─────┼─────┼────┼─────┤ │二七、│0000000000000000│ │渣打銀行 │ │ │ ├───┼────────┼─────┼─────┼────┼─────┤ │二八、│0000000000000000│ │渣打銀行 │余信哲 │ │ │ │ │ │ │ │ │ │ │ │ │ │ │ │ ├───┼────────┼─────┼─────┼────┼─────┤ │二九、│0000000000000000│(空白) │中聯信託投│蘇秀惠 │ 實 品 │ │ │ │ │資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三十、│0000000000000000│ 錦 雄 │上海銀行 │ │ 實 品 │ ├───┼────────┼─────┼─────┼────┼─────┤ │三一、│0000000000000000│ (空白) │臺灣銀行 │ │ 實 品 │ ├───┼────────┼─────┼─────┼────┼─────┤ │三二、│0000000000000000│ (空白) │臺灣銀行 │ │ 實 品 │ ├───┼────────┼─────┼─────┼────┼─────┤ │三三、│0000000000000000│ 敏 雄 │臺灣銀行 │ │ 實 品 │ ├───┼────────┼─────┼─────┼────┼─────┤ │三四、│0000000000000000│ │臺灣銀行 │ │ │ ├───┼────────┼─────┼─────┼────┼─────┤ │三五、│0000000000000000│ │臺灣銀行 │ │ │ ├───┼────────┼─────┼─────┼────┼─────┤ │三六、│0000000000000000│ │臺灣銀行 │ │ │ ├───┼────────┼─────┼─────┼────┼─────┤ │三七、│0000000000000000│ │臺灣銀行 │ │ │ ├───┼────────┼─────┼─────┼────┼─────┤ │三八、│0000000000000000│ 空 白 │臺灣銀行 │ │ 實 品 │ ├───┼────────┼─────┼─────┼────┼─────┤ │三九、│0000000000000000│ │臺灣銀行 │ │ │ ├───┼────────┼─────┼─────┼────┼─────┤ │四十、│0000000000000000│ │臺灣銀行 │ │ │ ├───┼────────┼─────┼─────┼────┼─────┤ │四一、│0000000000000000│ 江育明 │花旗銀行 │顏語霈 │ 實 品 │ ├───┼────────┼─────┼─────┼────┼─────┤ │四二、│0000000000000000│ 戎錦雄 │花旗銀行 │徐明昭 │ 實 品 │ ├───┼────────┼─────┼─────┼────┼─────┤ │四三、│0000000000000000│ 陳明鴻 │花旗銀行 │王桂英 │ 實 品 │ ├───┼────────┼─────┼─────┼────┼─────┤ │四四、│0000000000000000│ 陳明鴻 │花旗銀行 │文蕭玥涓│ 實 品 │ ├───┼────────┼─────┼─────┼────┼─────┤ │四五、│0000000000000000│ 陳明鴻 │花旗銀行 │張金煙 │ 實 品 │ ├───┼────────┼─────┼─────┼────┼─────┤ │四六、│0000000000000000│ 空 白 │花旗銀行 │孫慧貞 │ 實 品 │ ├───┼────────┼─────┼─────┼────┼─────┤ │四七、│0000000000000000│ │花旗銀行 │蔡秀鳳 │ │ ├───┼────────┼─────┼─────┼────┼─────┤ │四八、│0000000000000000│ 盧俊雄 │富邦銀行 │許儷瓊 │ 實 品 │ ├───┼────────┼─────┼─────┼────┼─────┤ │四九、│0000000000000000│ │富邦銀行 │陳金銓 │ │ ├───┼────────┼─────┼─────┼────┼─────┤ │五十、│0000000000000000│ 楊濬光 │富邦銀行 │劉偉智 │ 實 品 │ ├───┼────────┼─────┼─────┼────┼─────┤ │五一、│0000000000000000│ 方光平 │富邦銀行 │ │ 實 品 │ ├───┼────────┼─────┼─────┼────┼─────┤ │五二、│0000000000000000│(空白) │遠東國際商│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五三、│0000000000000000│ 許鏸分 │遠東國際商│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五四、│0000000000000000│(空白) │遠東國際商│ 鄭瑞勳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五五、│0000000000000000│(空白) │遠東國際商│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五六、│0000000000000000│ 陳幸民 │遠東國際商│ │ 實 品 │ │ │ │ │業銀行 │ │ │ ├───┼────────┼─────┼─────┼────┼─────┤ │五七、│0000000000000000│ │中央信託局│ 陳曉峰 │ │ │ │ │ │ │ │ │ │ │ │ │ │ │ │ ├───┼────────┼─────┼─────┼────┼─────┤ │五八、│0000000000000000│ │中國國際商│ 李振文 │ │ │ │ │ │業銀行 │ │ │ └───┴────────┴─────┴─────┴────┴─────┘ 附表二:偽造信用卡之刷卡消費記錄 ┌──┬────────┬────┬────┬──────┬──────┐ │編號│ 使用偽卡卡號 │消費時間│消費金額│消 費 商 店 │信用卡所有人│ │ │ │ │ │(偽造署名)│(被害銀行)│ ├──┼────────┼────┼────┼──────┼──────┤ │ │ │89.08.21│ 25,900 │ 儷今名店 │ 鄭慧玲 │ │ │ │ │ │ (平文) │(大眾銀行)│ │一 │0000000000000000├────┼────┼──────┼──────┤ │ │ │89.08.25│ 24,000 │ 瑞成服飾店 │ 鄭慧玲 │ │ │ │ │ │ (平文) │(大眾銀行)│ ├──┼────────┼────┼────┼──────┼──────┤ │ │ │89.05.10│ 5,900 │愛買電視購物│ 張曉芬 │ │ │ │ │ │小港店 │(荷蘭銀行)│ │ │ ├────┼────┼──────┼──────┤ │ │ │89.05.10│ 10,780 │愛買電視購物│ 張曉芬 │ │ │ │ │ │小港店 │(荷蘭銀行)│ │ │ ├────┼────┼──────┼──────┤ │ │ │89.05.10│ 11,180 │僑鵬旅行社有│ 張曉芬 │ │二 │0000000000000000│ │ │限公司 │(荷蘭銀行)│ │ │ ├────┼────┼──────┼──────┤ │ │ │89.05.11│ 10,900 │木棉花科技有│ 張曉芬 │ │ │ │ │ │限公司 │(荷蘭銀行)│ │ │ ├────┼────┼──────┼──────┤ │ │ │89.05.11│ 8,000 │信視眼鏡名店│ 張曉芬 │ │ │ │ │ │ │(荷蘭銀行)│ │ │ ├────┼────┼──────┼──────┤ │ │ │89.05.11│ 7,600 │僑鵬旅行社有│ 張曉芬 │ │ │ │ │ │限公司 │(荷蘭銀行)│ ├──┼────────┼────┼────┼──────┼──────┤ │ │ │89.05.09│ 13,860 │晉瑋資訊有限│ 沈輝雄 │ │ │ │ │ │公司 │(荷蘭銀行)│ │ │ │ │ │(戎錦雄) │ │ │ │ ├────┼────┼──────┼──────┤ │ │ │89.05.09│ 4,599 │羅蜜歐通訊網│ 沈輝雄 │ │ │ │ │ │路(戎錦雄)│(荷蘭銀行)│ │ │ ├────┼────┼──────┼──────┤ │ │ │89.05.09│ 20,155 │融伸股份有限│ 沈輝雄 │ │ │ │ │ │公司(戎錦雄│(荷蘭銀行)│ │ │ │ │ │) │ │ │ │ ├────┼────┼──────┼──────┤ │ │ │89.05.09│ 12,957 │橋品電腦資訊│ 沈輝雄 │ │三 │0000000000000000│ │ │股份有限公司│(荷蘭銀行)│ │ │ │ │ │ (戎錦雄) │ │ │ │ ├────┼────┼──────┼──────┤ │ │ │89.05.09│ 18,774 │橋品電腦資訊│ 沈輝雄 │ │ │ │ │ │股份有限公司│(荷蘭銀行)│ │ │ │ │ │ (戎錦雄) │ │ │ │ ├────┼────┼──────┼──────┤ │ │ │89.05.09│ 8,755 │友登資訊有限│ 沈輝雄 │ │ │ │ │ │公司(戎錦雄│(荷蘭銀行)│ │ │ │ │ │) │ │ │ │ ├────┼────┼──────┼──────┤ │ │ │89.05.09│ 7,983 │友登資訊有限│ 沈輝雄 │ │ │ │ │ │公司(戎錦雄│(荷蘭銀行)│ │ │ │ │ │) │ │ ├──┼────────┼────┼────┼──────┼──────┤ │四 │0000000000000000│89.05.10│ 20,000 │遠傳電信股份│ 廖熒峰 │ │ │ │ │ │有限公司 │(台新國際商│ │ │ │ │ │(郭奉成) │ 業銀行) │ ├──┼────────┼────┼────┼──────┼──────┤ │ │ │89.04.01│ 2,270 │伊雅企業行 │ 簡佳和 │ │ │ │ │ │(廖貴平) │(中國信託商│ │ │ │ │ │ │ 業銀行) │ │ │ ├────┼────┼──────┼──────┤ │ │ │89.04.01│ 15,120 │捷威旅行社 │ 簡佳和 │ │五 │0000000000000000│ │ │(廖貴平) │(中國信託商│ │ │ │ │ │ │ 業銀行) │ │ │ ├────┼────┼──────┼──────┤ │ │ │89.04.01│ 22,200 │捷誠旅行社有│ 簡佳和 │ │ │ │ │ │限公司 │(中國信託商│ │ │ │ │ │(廖貴平) │ 業銀行) │ ├──┼────────┼────┼────┼──────┼──────┤ │ │ │89.04.22│ 1,854 │聯橋健康事業│ 余素齡 │ │ │ │ │ │(平文) │(高雄區中小│ │ │ │ │ │ │ 企業銀行)│ │ │ ├────┼────┼──────┼──────┤ │ │ │89.04.22│ 21,500 │興碩資訊有限│ 余素齡 │ │ │ │ │ │公司 │(高雄區中小│ │ │ │ │ │(平文) │ 企業銀行)│ │六 │0000000000000000├────┼────┼──────┼──────┤ │ │ │89.04.23│ 25,000 │嘉新服飾 │ 余素齡 │ │ │ │ │ │(平文) │(高雄區中小│ │ │ │ │ │ │ 企業銀行)│ │ │ ├────┼────┼──────┼──────┤ │ │ │89.04.24│ 1,900 │日日大鞋行 │ 余素齡 │ │ │ │ │ │(平文) │(高雄區中小│ │ │ │ │ │ │ 企業銀行)│ ├──┼────────┼────┼────┼──────┼──────┤ │ │ │89.05.05│ 17,300 │紫色玫瑰視聽│ 張車鳳華 │ │ │ │ │ │歌唱城 │(高雄區中小│ │ │ │ │ │(林皇龍) │ 企業銀行)│ │ │ ├────┼────┼──────┼──────┤ │ │ │89.05.05│ 3,500 │宏津實業社 │ 張車鳳華 │ │ │ │ │ │(林皇龍) │(高雄區中小│ │ │ │ │ │ │ 企業銀行)│ │七 │0000000000000000├────┼────┼──────┼──────┤ │ │ │89.05.05│ 1,269 │藍色狂想企業│ 張車鳳華 │ │ │ │ │ │(林皇龍) │(高雄區中小│ │ │ │ │ │ │ 企業銀行)│ │ │ ├────┼────┼──────┼──────┤ │ │ │89.05.05│ 15,026 │諾貝兒寶貝 │ 張車鳳華 │ │ │ │ │ │(林皇龍) │(高雄區中小│ │ │ │ │ │ │ 企業銀行)│ │ │ ├────┼────┼──────┼──────┤ │ │ │89.05.05│ 2,178 │瑪儷錢有限公│ 張車鳳華 │ │ │ │ │ │司 │(高雄區中小│ │ │ │ │ │(林皇龍) │ 企業銀行)│ ├──┼────────┼────┼────┼──────┼──────┤ │ │ │89.04.06│ 3,500 │宇宸眼鏡公司│ 李曉瑩 │ │ │ │ │ │(空白) │(合作金庫)│ │ │ ├────┼────┼──────┼──────┤ │ │ │89.04.06│ 6,960 │皇家酒堡樹林│ 李曉瑩 │ │ │ │ │ │滿平店 │(合作金庫)│ │ │ │ │ │(空白) │ │ │ │ ├────┼────┼──────┼──────┤ │ │ │89.04.06│ 14,400 │宜艾利眼鏡光│ 李曉瑩 │ │ │ │ │ │學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 │ │ │ │ │(空白) │ │ │八 │0000000000000000├────┼────┼──────┼──────┤ │ │ │89.04.06│ 3,150 │模範眼鏡行 │ 李曉瑩 │ │ │ │ │ │(空白) │(合作金庫)│ │ │ ├────┼────┼──────┼──────┤ │ │ │89.04.06│ 12,850 │今逢電器有限│ 李曉瑩 │ │ │ │ │ │公司 │(合作金庫)│ │ │ │ │ │(空白) │ │ │ │ ├────┼────┼──────┼──────┤ │ │ │89.04.17│ 3,210 │立正國際有限│ 李曉瑩 │ │ │ │ │ │公司 │(合作金庫)│ │ │ │ │ │(空白) │ │ ├──┼────────┼────┼────┼──────┼──────┤ │ │ │89.04.27│ 29,246 │燦坤實業股份│ 蔡忠孝 │ │ │ │ │ │有限公司 │(華信安泰信│ │ │ │ │ │ │用卡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89.04.28│ 4,758 │家福股份有限│ 蔡忠孝 │ │ │ │ │ │公司 │(華信安泰信│ │ │ │ │ │ │用卡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九 │0000000000000000├────┼────┼──────┼──────┤ │ │ (卡片未扣案) │89.04.29│ 12,648 │燦坤實業股份│ 蔡忠孝 │ │ │ │ │ │有限公司 │(華信安泰信│ │ │ │ │ │ │用卡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89.04.30│ 40,000 │多摩訊流專賣│ 蔡忠孝 │ │ │ │ │ │店 │(華信安泰信│ │ │ │ │ │ │用卡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89.04.25│ 14,800 │伯格實業有限│ 施賢傑 │ │ │ │ │ │公司 │(華信安泰信│ │ │ │ │ │(王平文) │用卡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89.04.25│ 5,573 │貝比屋有限公│ 施賢傑 │ │ │ │ │ │司 │(華信安泰信│ │ │ │ │ │(王平文) │用卡股份有限│ │十 │0000000000000000│ │ │ │公司) │ │ │ ├────┼────┼──────┼──────┤ │ │ │89.04.25│ 19,800 │冠東商行 │ 施賢傑 │ │ │ │ │ │(王平文) │(華信安泰信│ │ │ │ │ │ │用卡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89.05.13│ 4,000 │加昌加油站 │ 葉紫齡 │ │ │ │ │ │(戎錦雄) │(慶豐銀行)│ │ │ ├────┼────┼──────┼──────┤ │ │ │89.05.13│ 3,912 │愛國百貨公司│ 葉紫齡 │ │ │ │ │ │(戎錦雄) │(慶豐銀行)│ │ │ ├────┼────┼──────┼──────┤ │ │ │89.05.13│ 4,700 │全美電信 │ 葉紫齡 │ │ │ │ │ │(戎錦雄) │(慶豐銀行)│ │ │ ├────┼────┼──────┼──────┤ │ │ │89.05.14│ 1,720 │名家花園汽車│ 葉紫齡 │ │十一│0000000000000000│ │ │旅館 │(慶豐銀行)│ │ │ │ │ │(戎錦雄) │ │ │ │ ├────┼────┼──────┼──────┤ │ │ │89.05.14│ 17,000 │SOGO │ 葉紫齡 │ │ │ │ │ │(戎錦雄) │(慶豐銀行)│ │ │ ├────┼────┼──────┼──────┤ │ │ │89.05.14│ 19,000 │SOGO │ 葉紫齡 │ │ │ │ │ │(戎錦雄) │(慶豐銀行)│ │ │ ├────┼────┼──────┼──────┤ │ │ │89.05.15│ 400 │桂宏加油站 │ 葉紫齡 │ │ │ │ │ │(戎錦雄) │(慶豐銀行)│ ├──┼────────┼────┼────┼──────┼──────┤ │十二│0000000000000000│89.04.29│ 29,500 │興碩資訊 │ 徐佩貞 │ │ │ │ │ │(陳永偉) │(慶豐銀行)│ ├──┼────────┼────┼────┼──────┼──────┤ │ │ │89.04.30│ 5,100 │興碩資訊 │ 孫志光 │ │ │ │ │ │(王平文) │(慶豐銀行)│ │ │ ├────┼────┼──────┼──────┤ │ │ │89.05.01│ 13,740 │德惠旅館 │ 孫志光 │ │十三│0000000000000000│ │ │(王平文) │(慶豐銀行)│ │ │ ├────┼────┼──────┼──────┤ │ │ │89.05.02│ 1,100 │家福小館 │ 孫志光 │ │ │ │ │ │(王平文) │(慶豐銀行)│ │ │ ├────┼────┼──────┼──────┤ │ │ │89.05.02│ 8,640 │蕾邸企業行 │ 孫志光 │ │ │ │ │ │(王平文) │(慶豐銀行)│ ├──┼────────┼────┼────┼──────┼──────┤ │ │ │89.04.15│ 36,900 │興碩資訊有限│ 余信哲 │ │ │ │ │ │公司 │(渣打銀行)│ │ │ ├────┼────┼──────┼──────┤ │ │ │89.04.15│ 43,000 │興碩資訊有限│ 余信哲 │ │ │ │ │ │公司 │(渣打銀行)│ │ │ ├────┼────┼──────┼──────┤ │十四│0000000000000000│89.04.16│ 48,500 │興碩資訊有限│ 余信哲 │ │ │(卡片未扣案) │ │ │公司 │(渣打銀行)│ │ │ │ │ │ │ │ │ │ ├────┼────┼──────┼──────┤ │ │ │89.04.16│ 24,500 │鴻沛電腦科技│ 余信哲 │ │ │ │ │ │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 ├──┼────────┼────┼────┼──────┼──────┤ │十五│0000000000000000│89.04.29│ 30,000 │SIN SO│ 蘇秀惠 │ │ │ │ │ │NIC │(中聯信託投│ │ │ │ │ │(陳大偉) │資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十六│0000000000000000│89.03.04│ 10,500 │芭蒂服飾店 │ 顏語霈 │ │ │ │ │ │(江育明) │(花旗銀行)│ │ │ ├────┼────┼──────┼──────┤ │ │ │89.03.04│ 17,190 │新潮派有限公│ 顏語霈 │ │ │ │ │ │司 │(花旗銀行)│ │ │ │ │ │(江育明) │ │ ├──┼────────┼────┼────┼──────┼──────┤ │ │ │89.05.06│ 3,800 │加昌加油站股│ 徐明昭 │ │ │ │ │ │份有限公司 │(花旗銀行)│ │ │ │ │ │(戎錦雄) │ │ │ │ ├────┼────┼──────┼──────┤ │ │ │89.05.06│ 11,400 │日本橋公司台│ 徐明昭 │ │ │ │ │ │南店 │(花旗銀行)│ │ │ │ │ │(戎錦雄) │ │ │十七│0000000000000000├────┼────┼──────┼──────┤ │ │ │89.05.06│13,769 │順發電腦股份│ 徐明昭 │ │ │ │ │ │有限公司 │(花旗銀行)│ │ │ │ │ │(戎錦雄) │ │ │ │ ├────┼────┼──────┼──────┤ │ │ │89.05.06│ 19,824 │宏昱資訊有限│ 徐明昭 │ │ │ │ │ │公司 │(花旗銀行)│ │ │ │ │ │(戎錦雄) │ │ ├──┼────────┼────┼────┼──────┼──────┤ │十八│0000000000000000│89.05.09│ 29,200 │紅水晶飲料店│ 王桂英 │ │ │ │ │ │(陳明鴻) │(花旗銀行)│ ├──┼────────┼────┼────┼──────┼──────┤ │十九│0000000000000000│89.05.09│ 72,000 │羅密歐通訊網│ 許儷瓊 │ │ │ │ │ │路 │(富邦銀行)│ │ │ │ │ │(盧俊雄) │ │ ├──┼────────┼────┼────┼──────┼──────┤ │ │ │89.05.09│ 40,000 │晉瑋資訊有限│ 陳金銓 │ │ │ │ │ │公司 │(花旗銀行)│ │ │ ├────┼────┼──────┼──────┤ │ │ │89.05.09│ 900 │國洲加油站有│ 陳金銓 │ │ │ │ │ │限公司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6,755 │東京藥局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2,140 │名亨體育用品│ 陳金銓 │ │ │ │ │ │社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1,200 │都會新貴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6,000 │多佳商行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4,000 │多佳商行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18,100 │上豪男飾店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二十│0000000000000000├────┼────┼──────┼──────┤ │ │(卡片未扣案) │89.05.10│ 10,800 │上豪男飾店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4,100 │星球運動廣場│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7,200 │SWATCH│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2,700 │揭氏眼鏡行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7,400 │金如山銀樓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15,600 │港都春天有限│ 陳金銓 │ │ │ │ │ │公司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26,000 │虹芙精品服飾│ 陳金銓 │ │ │ │ │ │公司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1,689 │貓屋寵物店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0│ 4,100 │連發商號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1│ 6,900 │克來旅館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 │ │89.05.11│ 3,500 │克來旅館 │ 陳金銓 │ │ │ │ │ │ │(花旗銀行)│ ├──┼────────┼────┼────┼──────┼──────┤ │ │ │89.05.12│ 18,360 │順大裕股份有│ 鄭瑞勳 │ │ │ │ │ │限公司 │(遠東國際商│ │ │ │ │ │(空白) │ 葉銀行) │ │ │ ├────┼────┼──────┼──────┤ │ │ │89.05.12│ 14,280 │非常國際企業│ 鄭瑞勳 │ │ │ │ │ │有限公司 │(遠東國際商│ │ │ │ │ │(空白) │ 葉銀行) │ │ │ ├────┼────┼──────┼──────┤ │ │ │89.05.12│ 18,630 │順大裕股份有│ 鄭瑞勳 │ │ │ │ │ │限公司 │(遠東國際商│ │ │ │ │ │(空白) │ 葉銀行) │ │ │ ├────┼────┼──────┼──────┤ │ │ │89.05.12│ 18,360 │順大裕股份有│ 鄭瑞勳 │ │二一│0000000000000000│ │ │限公司 │(遠東國際商│ │ │ │ │ │(空白) │ 葉銀行) │ │ │ ├────┼────┼──────┼──────┤ │ │ │89.05.12│ 560 │大立加油站有│ 鄭瑞勳 │ │ │ │ │ │限公司 │(遠東國際商│ │ │ │ │ │(空白) │ 葉銀行) │ │ │ ├────┼────┼──────┼──────┤ │ │ │89.05.12│ 4,560 │凱撒帝國有限│ 鄭瑞勳 │ │ │ │ │ │公司 │(遠東國際商│ │ │ │ │ │(空白) │ 葉銀行) │ │ │ ├────┼────┼──────┼──────┤ │ │ │89.05.12│ 19,050 │金鑽貴石有限│ 鄭瑞勳 │ │ │ │ │ │公司 │(遠東國際商│ │ │ │ │ │(空白) │ 葉銀行) │ │ │ ├────┼────┼──────┼──────┤ │ │ │89.05.12│ 9,890 │高雄晶華酒店│ 鄭瑞勳 │ │ │ │ │ │(空白) │(遠東國際商│ │ │ │ │ │ │ 葉銀行) │ ├──┼────────┼────┼────┼──────┼──────┤ │ │ │89.05.08│ 19,050 │克來旅館 │ 陳曉峰 │ │ │ │ │ │(戎錦雄) │(中央信託局│ │ │ │ │ │ │ ) │ │ │ ├────┼────┼──────┼──────┤ │ │ │89.05.08│ 6,900 │克來旅館 │ 陳曉峰 │ │ │ │ │ │(戎錦雄) │(中央信託局│ │ │ │ │ │ │ ) │ │ │ ├────┼────┼──────┼──────┤ │ │ │89.05.09│ 3,450 │克來旅館 │ 陳曉峰 │ │二二│0000000000000000│ │ │(戎錦雄) │(中央信託局│ │ │ │ │ │ │ ) │ │ │ ├────┼────┼──────┼──────┤ │ │ │89.05.11│ 3,550 │允利加油站股│ 陳曉峰 │ │ │ │ │ │份有限公司 │(中央信託局│ │ │ │ │ │(戎錦雄) │ ) │ │ │ ├────┼────┼──────┼──────┤ │ │ │89.05.11│ 12,118 │日本橋─高雄│ 陳曉峰 │ │ │ │ │ │二店 │(中央信託局│ │ │ │ │ │(戎錦雄) │ ) │ ├──┼────────┼────┼────┼──────┼──────┤ │ │ │89.04.09│ 6,500 │芭蒂服飾店 │ 李振文 │ │ │ │ │ │ │(中國國際商│ │ │ │ │ │ │ 業銀行) │ │二三│0000000000000000├────┼────┼──────┼──────┤ │ │ │89.04.11│ 9,300 │凱和通信企業│ 李振文 │ │ │ │ │ │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商│ │ │ │ │ │ │ 業銀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