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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七六四號

違反著作權法刑事裁判日期 91 年 06 月 10 日

法官李代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七六四號

公訴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乙○○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一七五八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乙○○共同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重製音樂、影音光碟片共參佰零捌片,標示牌貳面及投幣筒壹個均沒收。

事實

一、乙○○明知丁○○(另案由本院審理判決)所持有(係由另名共犯綽號「吉仔」之成年男子者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音樂光碟片及影音光碟片,內含有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德曼公司)、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滾石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力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茂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華公司)、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華公司)、華納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納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藝百代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球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魔岩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艾迴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研公司)、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迪士尼公司)、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下稱華納公司)、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斯公司)、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球公司)、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哥倫比亞公司)、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米高梅公司)、美商派拉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派拉蒙公司)、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商新線公司)等授權,擅自重製分別侵害前開公司音樂著作權(如附表一)及視聽著作權(如附表二)之物,竟與丁○○、綽號「阿吉」者,共同基於營利之意圖,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日晚間,在高雄市○○區○○路夜市,由乙○○及丁○○擺設攤位陳列綽號「吉仔」者所有之上開重製之光碟片,並以標示牌表明每片光碟片之售價,由不特定行經該攤位處者觀看後,依其所欲選購之數量,按標示牌之內容,投入相當價款至投錢筒內,以完成交付之方式,販售前揭重製之光碟片予不特定人。嗣經埋伏於現場之員警見渠等在上址收攤時查獲,並扣得綽號「吉仔」者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重製音樂光碟片中之二百十一片、影音光碟片共九十七片、標示牌二面、投錢筒一個等物。

二、案經滾石公司、上華公司、福茂公司、科藝百代公司、博德曼公司、豐華公司、新力哥倫比亞公司、環球公司、華納公司、艾迴公司、魔岩公司、華研公司、美商迪士尼公司、華納公司、福斯公司、環球公司、哥倫比亞公司、米高梅公司、派拉蒙公司、新線公司告訴,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五大隊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乙○○固坦承確有於右揭時地與共同被告丁○○共同擺設攤位及收攤之事實不諱,惟則矢口否認有右揭犯行,辯稱:伊係於丁○○所設攤位旁擺設攤位,並無與丁○○共同犯罪,且亦不知擺設之物品係違法重製之光碟片云云。惟查:

㈠、被告乙○○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晚間許,在高雄市○○區○○路夜市內,與共同被告丁○○擺設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音樂光碟片及影音光碟片,並以標示牌表明每片光碟片之售價,由不特定行經該攤位處者觀看後,依其所欲選購之數量,依標示牌之內容,投入相當價款至投錢筒內,以完成交付之方式,販售前揭重製之光碟片予不特定人,嗣經埋伏於現場之員警見渠等在上址收攤時查獲,並扣得綽號「吉仔」者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重製音樂光碟片二百十一片、影音光碟片共九十七片、標示牌二面、投錢筒一個等物一節,業據被告坦承不諱,核與共同被告丁○○於警、偵訊及本院審理中所述之情節相符,並有現場照片共十二幀及上開扣案物供佐。而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音樂光碟片,係未經告訴權人滾石公司等授權重製之音樂著作,業據告訴代理人丙○○指訴綦詳,並有合法代理之包裝封面八紙在卷可憑;再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影音光碟片,部份係由光碟壓製工廠壓印生產,並未獲權利人之授權,光碟片內環亦未依法壓印來源識別碼,且所含之影片大多尚未於國內發行正版之光碟產品,亦經告訴代理人甲○○於警訊時檢視明確,復有鑑識報告一紙附卷供佐,足證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音樂及影音光碟片均屬未經授權擅自重製之事實。

㈡、被告乙○○與共同被告丁○○於上開時地經警查獲之過程,業據本案之查獲員警吳清富到庭結證稱:(問:查獲過程?)答:當天在路口遇到被告及丁○○停紅燈正好在我旁邊,以目視方式就可看到機車上所載運的物品均是違法的重製物,後來就跟隨他們在夜市埋伏,就看到被告在陳列光碟,擺設完畢,被告就跑掉了,接下來丁○○把攤位裡的錢取走,我們就開始採取逮捕行動,這時丁○○與乙○○都不見了,我們就把攤位的標示牌及存錢筒拿下來,之後就回到制高點埋伏監控,後來他們二位回來收攤,就採取逮捕行動,當時機車一停,他們二位就開始逃跑。(問:有無看到乙○○在隔壁擺攤?)答:沒有。等語,核與被告於警訊中所述:伊有幫丁○○擺攤及收攤,因為會害怕,所以才會在員警取締時跑等語相符,被告既於警方採取逮捕行動時,確有逃逸之事實,彰顯被告於當時情虛之處,故其所辯不知其所擺設之商品,係違法重製之光碟片及係在共同被告丁○○攤位旁設攤云云,已難信採。徵諸被告於本院審理中供陳:伊知道丁○○所賣的東西,比一般的便宜等語,被告既於事前知悉所擺設之光碟片售價較一般商品低廉,且於警方取締時隨即逃逸,可見其確已知悉共同被告丁○○所持有之光碟片,係屬重製之光碟片無訛,否則何有逃逸之必要?再本案之光碟片,係自陳列扣案之光碟片、標示牌及投錢筒後,即由客人自行依選購數量,依標示牌指示,自行投錢至投錢筒內,再完成交付之方式,已如前述,足證被告所參與之情節,於設攤陳列完畢後,即已達於隨時可循上開方式交付重製光碟片予選購者之程度,從而其參與情節,自屬犯罪構成要件事實之範疇,驗證被告所辯僅係幫共同被告丁○○擺設及收拾攤位,並未參與犯罪云云,顯屬卸責之詞,無足信採。故本案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乙○○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罪。另按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原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限,即有間接之聯絡者,亦包括在內,如甲分別邀約乙、丙犯罪,雖乙、丙間彼此並無直接之聯絡,亦無礙於其為共同正犯之成立,最高法院七十七年臺上字第二一三五號判例參照。被告乙○○與共同被告丁○○既共同涉犯上開罪行,而共同被告丁○○係以每日薪資新臺幣五百元之代價受僱於「吉仔」者,故參諸前開判例說明,渠等三人間,就上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被告一陳列販賣前揭重製光碟片之行為,同時侵害上舉告訴人之著作(財產)權,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重處斷。被告意圖散布而陳列侵害他人著作權物品之低度行為,應為其意圖營利而交付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應不另論罪。爰審酌被告不知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予以尊重,違反國際上普遍強調保護智慧財產權,以期發揚人類精神創作之潮流,竟與他人以上開方式侵害告訴人之著作(財產)權,對告訴人潛在市場之利益侵害非輕,且於犯罪後飾詞圖卸,尚無悔意,態度非佳,惟念其參與情節較輕,並非主要共犯及參與犯罪並未得利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藉資懲儆。扣案之如附表一所示重製之音樂著作光碟片二百一十一片、如附表二所示重製之視聽著作影音光碟片九十七片,合計共三百零八片,標價牌二面及投幣筒一個,係另一共犯「吉仔」所有,且為供本件犯罪所用之物,業據共同被告丁○○供承在卷,依共同被告應就全部犯罪事實負其責任之法理,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併予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刑法第十一條、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適用法條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 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

二 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三 以第八十七條各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六 月 十 日

法 官 李代昌

書記官 吳月華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六 月 十二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號  │盜版音樂光碟名稱│ 被侵害歌曲名稱 │ 片數 │ 著作財產權人   │
├───┼────────┼────────┼───┼────────┤
│ 一   │辛曉琪永遠等    │ 永遠           │ 十五 │ 滾石國際音樂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二   │孫燕姿風箏等    │ 風箏           │ 三二 │ 華納國際音樂股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三   │張學友等        │corazon de mela │  十  │ 上華唱片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         │
├───┼────────┼────────┼───┼────────┤
│ 四   │蘇永康悲傷止步  │ 悲傷止步       │ 十一 │ 福茂唱片音樂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五   │林憶蓮等        │ 紙飛機         │ 三五 │ 科藝百代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         │
├───┼────────┼────────┼───┼────────┤
│ 六   │李玟等          │ 真情人         │ 二二 │ 新力哥倫比亞音 │
│      │                │                │      │ 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七   │男孩特區等      │ WORD       │ 九   │ 環球國際唱片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八   │梁詠琪等        │ 中意他         │ 十九 │ 豐華唱片股份有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九   │彭佳慧等        │ 說真的         │ 二七 │ 博德曼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十   │伍佰夢的河流等  │ 蛇             │ 十一 │ 魔岩唱片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         │
├───┼────────┼────────┼───┼────────┤
│ 十一 │濱崎步等        │ UNITE     │ 十二 │ 艾迴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             │
├───┼────────┼────────┼───┼────────┤
│ 十二 │SHE女朋友等  │ 戀人未滿       │ 八   │ 華研國際音樂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共計二百一十一片。                   │
└──────────────────────────────────┘
附表二︰
┌──┬────────────┬──────────────┬────┐
│編號│    片           名     │    著作財產權人即告訴人    │  數量  │
│    │                        │                            │        │
├──┼────────────┼──────────────┼────┤
│一  │天才一族The royal tenen│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      │
│    │baums                   │                            │        │
├──┼────────────┼──────────────┼────┤
│二  │貓狗大戰Cats&Dogs      │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        │二      │
│    │                        │                            │        │
├──┼────────────┼──────────────┼────┤
│三  │間接傷害Collateral Da  │同右                        │六      │
│    │mage                    │                            │        │
├──┼────────────┼──────────────┼────┤
│四  │哈利波特Harrypotter    │同右                        │四      │
│    │&the sorcerer's stone   │                            │        │
├──┼────────────┼──────────────┼────┤
│五  │瞞天過海Ocean's eleven │同右                        │八      │
├──┼────────────┼──────────────┼────┤
│六  │衝出封鎖線Behind enemy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四      │
│    │lines                   │公司                        │        │
├──┼────────────┼──────────────┼────┤
│七  │美麗心靈A beautiful min│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二      │
│    │d                       │                            │        │
├──┼────────────┼──────────────┼────┤
│八  │麻辣追殺令beautiful crea│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八      │
│    │tures                   │                            │        │
├──┼────────────┼──────────────┼────┤
│九  │拳王阿里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四      │
│    │                        │                 │        │
├──┼────────────┼──────────────┼────┤
│十  │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 lor│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九      │
│    │d of the rings:the fello│                            │        │
│    │wship of the ring       │                            │        │
├──┼────────────┼──────────────┼────┤
│十一│終極土匪Bandits        │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    │
│    │                        │                            │        │
├──┼────────────┼──────────────┼────┤
│十二│香草天空  vanilia sky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                        │                            │        │
├──┴────────────┴──────────────┴────┤
│一、以上共計七十五片,均委由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提出告訴。│
│二、另查扣告訴不合法之盜版影音光碟「間諜遊戲」六片、「追夢高手」六片、│
│ 禁入家園」十片,計二十二片。                                      │
│三、總計為九十七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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