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八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5 月 31 日
- 法官卓立婷
- 被告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八三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戊○○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一年度偵字第六五五七、一 九九一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戊○○共同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為常 業,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非法重製音樂光碟片壹仟壹佰肆拾參片 、標示牌參塊、投錢桶參個均沒收。 事 實 一、戊○○前於民國九十年間,因竊盜案件,經本院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以九十 年易字第四四四九號判決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非累犯)。明知姓名年籍不詳綽 號「老闆」之成年人所持有,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音樂及影音光碟片,內含有未 經各該附表所示著作權人授權,擅自重製分別侵害前開公司著作權(侵害之著作 名稱詳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物,竟與之共同基於意圖營利之常業犯意聯絡,自 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中旬之某日起至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止,以每日新台幣(下 同)五百元或當日銷售金額一成之代價,受雇於「老闆」在高雄市○○區○○路 瑞豐夜市及高雄縣岡山鎮○○○路夜市擺設攤位,負責陳列前開非法重製音樂光 碟片,以每片一百元之價格,使不特定之顧客選購後自行將價金投入投錢桶,以 此方式販賣而交付牟利,戊○○便將受雇所得供生活所需而以之為常業。先於九 十一年一月十六日晚間八時五十分許,為警在瑞豐夜市查獲,並扣得「老闆」之 人所有供渠等販賣所用之如附表一所示非法重製音樂光碟及標示牌三塊、投錢桶 三個,又於同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許在岡山鎮○○○路夜市為警查獲,並扣 得附表二、三所示之音樂光碟及影音光碟。 二、案經附表一至三所示之著作權人訴由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五大隊及高雄市政府警 察局新興分局報告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戊○○對於右揭時地,以每日販賣光碟所得一成或五百元之代價,受綽 號「老闆」之不詳姓名成年男子雇用,在瑞豐夜市意圖營利而交付非法重製音樂 光碟片為警當場查獲之事實坦承不諱,惟否認於第一次為警查獲後仍有販賣非法 重製光碟片之犯行,辯稱:第二次為警查獲時只是幫他人擺設陳列非法重製光碟 片的攤位,並無販賣之行為云云。然查扣案之音樂光碟片確係未經如附表一至三 所示著作財產權人授權而非法重製侵害著作權之物等情,業據告訴人之代理人丙 ○○、甲○○、丁○○、乙○○於警訊時指述綦詳,並提出相關著作物發行封面 在卷足憑,核與證人即同在夜市擺設彈珠攤位之吳炎霖證述情節相符,此外,本 件並有現場照片六紙及附表所示之音樂光碟片扣案可資佐證。被告自承當時一直 找不到工作,所以才同意受雇於「老闆」為前開犯行,足見其主觀上有賴以維生 之意思,參以其於本院審理中自承自九十年十二月中旬起擔任該項工作,而先後 二次扣案之非法重製光碟片之數量非少等情,足認被告確有以販賣非法重製音樂 光碟片為業,並以所得供為生活之資無疑,又其既未否認第二次為警查獲前幫忙 擺設攤位向「老闆」所領取之酬勞為五百元,相較於當時伊受雇於吳炎霖之日薪 三百元為高,則其該次受雇於「老闆」從事擺設非法重製光碟攤位之工作,與該 綽號「老闆」之人,應仍具有犯意之聯絡與行為之分擔而係本於同一以販賣非法 重製光碟為常業之犯意而反覆為之,其前開所辯應不足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 犯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以犯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之罪為 常業,亦即係以同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 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為常業罪。又被告與不詳姓名年籍綽號「老闆」之成 年男子間,就上開犯行,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又其共同以 一意圖營利並交付前揭盜版光碟之行為,同時侵害前揭告訴人不同之著作財產權 ,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 一重處斷。爰審酌被告為一己私利,不知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予以尊重,違反國 際上普遍強調保護智慧財產權以期發揚人類精神創作之潮流,本應予重罰,惟念 其僅因一時貪念而罹刑典,且行為之初年輕識淺,為警查獲之時未滿二十歲,思 慮未深,又其犯後坦承部分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至 扣案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非法重製光碟片一千一百四十三片及標示牌三塊、投錢 桶三個,係共犯不詳姓名年籍綽號「老闆」之成年男子所有,且係供渠等共同犯 罪所用之物,業經被告供明在卷,應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併予 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九 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五條、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五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卓立婷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陳家宏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六 月 五 日 附表一: ┌──┬─────────┬───┬─────┬────────────┐ │編號│ 非法重製光碟名稱 │ 數量 │被侵害歌曲│ 著 作 權 人 │ ├──┼─────────┼───┼─────┼────────────┤ │一 │陳昇 五十米深藍等│一0五│一個人去旅│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行 │ │ ├──┼─────────┼───┼─────┼────────────┤ │二 │張惠妹 真實 等 │八六 │真實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三 │張學友 熱 等 │二十二│算命 │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四 │蔡健雅 默契等 │五五 │默契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五 │張信哲 我好想 等 │一0九│我好想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六 │康康 圓夢 等 │一一四│圓夢 │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 │ ├──┼─────────┼───┼─────┼────────────┤ │七 │蘇永康 悲傷止步等│五一 │悲傷止步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八 │費翔 野花 等 │三五 │野花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九 │林憶蓮 原來等 │一一四│原來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 ├──┼─────────┼───┼─────┼────────────┤ │十 │伍佰 夢的河流等 │三三 │蛇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十一│容祖兒 說真的等 │四六 │說真的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 │十二│SHE女朋友 等 │二三 │冰箱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十三│台語電視劇主題年度│五 │腳踏車 │華特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精選 │ │ │ │ ├──┴─────────┴───┴─────┴────────────┤ │合計:八百二十片 │ └───────────────────────────────────┘ 附表二: ┌──┬─────────┬───┬─────┬────────────┐ │編號│ 非法重製光碟名稱 │ 數量 │被侵害歌曲│ 著 作 權 人 │ ├──┼─────────┼───┼─────┼────────────┤ │一 │五月天 你要去哪等│三一 │瘋狂世界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二 │孫燕姿自選輯 等 │六二 │沒時間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三 │許慧欣 快樂為主等│十 │快樂為主 │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四 │蔡健雅 默契等 │二二 │默契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五 │周渝民首張新專輯等│三十 │愛在愛你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六 │彭佳慧 情歌手 等 │三十 │情歌手 │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 │ ├──┼─────────┼───┼─────┼────────────┤ │七 │川島茉樹代精選等 │九 │為什麼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八 │張清芳 等待等 │十六 │真愛尺碼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九 │林憶蓮 紙飛機等 │六三 │紙飛機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 ├──┼─────────┼───┼─────┼────────────┤ │十 │伍佰 夢的河流等 │十八 │蛇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十一│容祖兒 說真的等 │十五 │說真的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 │十二│動力火車 UPS 等│十四 │HAPPY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POWER │ │ ├──┼─────────┼───┼─────┼────────────┤ │十三│成龍 真的用了心等│三 │真的用了心│東方魅力娛樂事業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合計:三百二十三片 │ └───────────────────────────────────┘ 附表三: ┌──┬────────┬──────────┬────────┬───┐ │編號│侵害影片中文片名│英文片名 │ 著作權人 │數量 │ ├──┼────────┼──────────┼────────┼───┤ │一 │開膛手 │FROM HELL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二 │ │ │ │ │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 │叫我第一名 │JOE SOMEBODY │同右 │二 │ ├──┼────────┼──────────┼────────┼───┤ │三 │鬼胎記 │DRAGONFLY │美商環球影片股份│十四 │ │ │ │ │有限公司 │ │ ├──┼────────┼──────────┼────────┼───┤ │四 │哈特戰爭 │HART'S WAR │美商米高梅影片股│六 │ │ │ │ │份有限公司 │ │ ├──┼────────┼──────────┼────────┼───┤ │五 │勇士們 │WE WERE SOLDIERS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二六 │ │ │ │ │份有限公司 │ │ ├──┼────────┼──────────┼────────┼───┤ │六 │橘郡 │ORANGE COUNTY │同右 │一 │ ├──┴────────┴──────────┴────────┴───┤ │合 計: 五十一片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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