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1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6 月 15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訴字第1122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4年度偵字第17165 號、94年度偵字第17420 號),並經本院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丁○○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 附表七編號一至五所示之各家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上簽名欄及信用卡背面簽名欄上所偽造之林素琴署押貳枚、林麗卿之署押捌枚,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消費簽帳單上偽造林素琴之署押肆枚均沒收。 事 實 一、丁○○(原名「林秀策」)與乙○○(原名「林麗卿」)、丙○○(原名「林素琴」)係姐妹關係,丁○○竟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而詐取他人財物及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之概括犯意,於民國88年4 月間取得乙○○向慶豐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慶豐銀行)申請MASTER普卡1 張(卡號:0000-0000-0000 -0000號);89年9 月間取得(親屬間竊盜部分,均未經告訴亦均未經起訴)丙○○向台新商業銀行(以下簡稱為「台新銀行」)申請之VISA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1 張後,分別自88年4 月25日至92年3 月5 日(慶豐銀行MASTER普卡部分)向附表五所示之商店刷卡消費、預借現金並偽簽林麗卿之署名及自89年9 月17日起至93年2 月27日止(台新銀行 VISA普卡),連續持上開信用卡向附表三之所示之商店刷卡消費、及利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將信用卡插入提款機,並輸入密碼(與信用卡同時取得)之不正方法,使提款機誤以為係信用卡之合法持有人之預借現金,並偽簽林素琴之署名。復於附表七編號一至五所示之時間,分別冒用乙○○或丙○○之身分證件,於附表七編號一至五所示之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上偽簽乙○○或丙○○原名之簽名而申請編號一至五所示之信用卡,並於附表一、二、四、六所示之時間、商家為消費、利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將信用卡插入提款機,並輸入密碼(與信用卡同時取得)之不正方法,使提款機誤以為係信用卡之合法持有人之預借現金或代償款項之行為(所冒名申請之慶豐銀行MASTER白金卡則無消費紀錄),並在信用卡簽帳單上之持卡人簽名欄連續偽簽林素琴或林麗卿之署押,以表示林素琴、林麗卿確認交易標的、金額及向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及慶豐銀行簽帳消費之意,並作為特約商店經由收單銀行向發卡銀行請款之用,後將偽造完成之簽帳單交付於如附表一、二、四、六所示之商店人員而行使之,致使該商店人員誤認係本人消費而陷於錯誤,交付所選購商品,且使發卡銀行因而代為墊付所消費之款項,足生損害於乙○○、丙○○、台新銀行、國泰世華銀行、慶豐銀行及前揭商店。嗣丁○○無法清償信用卡帳款,乙○○、丙○○因而收到發卡銀行催繳信函向上開銀行進行查詢後,始悉前情。 二、案經台新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訴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嗣本院訊問被告後,因被告認罪,並詢問檢察官、被告意見後,乃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理 由 一、本件被告丁○○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之意見後,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代理人吳旻聰、甲○○於警詢中之證述遭冒名申辦信用卡消費及被害人乙○○、丙○○於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中證述被告冒渠等之名義向銀行申請信用卡等情相符,且有乙○○(原名林麗卿)之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及消費明細、台新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及消費明細、聲明書;丙○○(原名林素琴)之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及消費明細、台新銀行信用卡消費明細表、聲明書;乙○○(原名林麗卿)遭被告冒名申辦慶豐慶豐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及銀行信用卡並盜刷消費之消費明細表及本院依職權函查之台新銀行95年4 月20日陳報函、慶豐銀行95年4 月14日95消卡險字第121 號函暨所附之申請書、國泰世華銀行95年4 月21日95國世業控字第197 號函暨所附之簽帳單在卷可稽,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得採為證據。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按在信用卡背面簽名條簽名,單純自形式上觀察,即足以表示信用卡之簽名者於信用卡有效之期限內有權使用該信用卡之辨識及證明,並非依習慣或特約表示一定用意之證明,性質上係屬刑法第210 條之私文書(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5730號判決參照)。次按簽帳單係以文字為一定之意思表示,持信用卡刷卡消費時,在簽帳單上簽署姓名,除表示已收受特約商店所交付之交易標的物或消費標的,並確認該筆消費之憑證,具有表示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之證明,故簽帳單性質上除與收據相同外,並且為信用卡發卡銀行依據此向簽帳人收款之憑證,屬私文書之一種。核被告丁○○以林麗卿、林素琴等人之名義,在如附表七所示各家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上偽造林麗卿、林素琴之署押,以偽造之申請書,向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慶豐銀行申請附表七所示之信用卡,並於核卡後持以消費、預借現金、代償款項(附表七編號五之慶豐銀行MASTER白金卡有申請但無消費紀錄)以及取得丙○○台新銀行VISA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乙○○慶豐銀行MASTER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並持以消費、預借現金部分,均係犯刑法第216 條、第210 條之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其持丙○○台新銀行VISA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乙○○慶豐銀行MASTER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及附表七編號一至四之信用卡於附表一至六之時間、特約商店內消費,使店內服務人員誤信其為本人行使信用卡簽帳消費而陷於錯誤並交付財物,係犯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其利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將信用卡插入提款機,並輸入密碼之不正方法,使提款機誤以為係信用卡之合法持有人預借現金,所為係犯刑法第339 條之2 第1 項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取得他人之物罪。被告偽簽林麗卿、林素琴署名之行為,係偽造各該私文書之階段行為,又其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多次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等犯行,均時間緊接,方法相同,所犯構成犯罪要件相同之罪名,顯各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應分別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均依法加重其刑。被告行使慶豐銀行MASTER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消費及預借現金部分之事實,公訴人對此等雖漏未論及,然此部分與起訴部分有連續犯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依審判不可分原則,本院自應加以審理。被告所犯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連續詐欺取財、連續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為牽連犯,應從一重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又起訴書之附表五所示之卡號正確,然該信用卡係慶豐銀行之MASTER普卡而非MASTER白金卡;另所申請之慶豐銀行MASTER白金卡(無消費紀錄,卡號為0000-0000- 0000-0 000 號)起訴書誤載為MASTER普卡之卡號(0000-000 0-0000 -0000 號),均於本件判決之附表中予以更正,附此敘明。 四、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冒名申請、取得姊妹之信用卡消費、預借現金代償款項,致使銀行及持卡人受有財產上及信用之損害,並破壞信用卡利用之便捷性、金融秩序及交易安全,惟念其已得被害人丙○○、乙○○之原諒,且犯後坦承犯行,但至今尚未賠償銀行所受之損失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表七編號一至五所示之各家銀行信用卡申請書上簽名欄及信用卡背面簽名欄上所偽造之林素琴署押貳枚、林麗卿之署押捌枚,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消費簽帳單上偽造林素琴之署押肆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刑法第219 條規定宣告沒收,其餘偽造之署押,因均已滅失(詳台新銀行、慶豐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之回函),故不予諭知沒收;而被告簽帳消費、預借現金,因而取得之財物,其現金部分已經混同耗費殆盡,而所購得之物品至今均已耗損為舊品或已費失,故不另依刑法第38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宣告沒收(最高法院78 年 台非字第107 號判例參照)。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56條、第216 條、第210 條、第339 條第1 項、第339 條之2 第1 項、第55條後段、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219 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 條前段、第2 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戊○○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5 日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黃宣撫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5 日書記官 鄭永媚 附表一:丙○○國泰世華銀行VISA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之代償消費明細 A.代償明細 ┌──┬────┬──────────┬───────┐│編號│日 期│代 償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90.09.25│台新銀行信用卡 │ 63000 │└──┴────┴──────────┴───────┘B.消費明細 ┌──┬────┬──────────┬───────┐│編號│日 期│消 費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90.10.07│林園大賣場 │ 761 │├──┼────┼──────────┼───────┤│2 │90.11.02│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3 │90.11.30│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4 │90.12.22│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5 │91.01.10│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6 │91.01.18│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4000 │├──┼────┼──────────┼───────┤│7 │91.02.14│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8 │91.03.13│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4000 │├──┼────┼──────────┼───────┤│9 │91.04.03│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10 │91.05.09│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7000 │├──┼────┼──────────┼───────┤│11 │91.07.17│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2000 │├──┼────┼──────────┼───────┤│12 │91.08.01│愛買服飾 │ 11360 │├──┼────┼──────────┼───────┤│13 │91.08.14│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14 │91.09.09│愛買服飾 │ 17040 │├──┼────┼──────────┼───────┤│15 │91.10.11│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10000 │├──┼────┼──────────┼───────┤│16 │91.10.13│愛買服飾 │ 5680 │├──┼────┼──────────┼───────┤│17 │91.11.12│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18 │91.12.15│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19 │92.01.13│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2000 │├──┼────┼──────────┼───────┤│20 │92.05.30│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21 │92.06.14│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10000 │├──┼────┼──────────┼───────┤│22 │92.06.19│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23 │92.08.17│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4000 │├──┼────┼──────────┼───────┤│24 │92.09.17│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25 │92.09.19│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20000 │├──┼────┼──────────┼───────┤│26 │92.09.20│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10000 │├──┼────┼──────────┼───────┤│27 │92.09.22│坤育機車行 │ 15190 │├──┼────┼──────────┼───────┤│28 │92.10.05│坤育機車行 │ 5680 │├──┼────┼──────────┼───────┤│29 │92.11.02│坤育機車行 │ 5680 │├──┼────┼──────────┼───────┤│30 │92.11.12│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988 │├──┼────┼──────────┼───────┤│31 │92.11.27│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32 │92.12.15│中國信託預借現金 │ 3000 │├──┼────┼──────────┼───────┤│33 │93.01.02│中國信託預借現金 │ 2000 │├──┼────┼──────────┼───────┤│34 │93.01.16│易達綜合百貨-林園店 │ 2530 │├──┼────┼──────────┼───────┤│35 │93.01.20│中國信託預借現金 │ 2000 │├──┼────┼──────────┼───────┤│ │小 計│ │259909 │└──┴────┴──────────┴───────┘附表二:乙○○國泰世華銀行VISA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代償消費明細 A.代償明細 ┌──┬────┬──────────┬───────┐│編號│日 期│代 償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90.09.25│慶豐銀行信用卡 │ 45000 │├──┼────┼──────────┼───────┤│2 │92.11.28│慶豐銀行信用卡 │ 20524 │└──┴────┴──────────┴───────┘B.消費明細 ┌──┬────┬──────────┬───────┐│編號│日 期│消 費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90.11.02│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2000 │├──┼────┼──────────┼───────┤│2 │90.11.30│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3 │90.12.22│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4 │91.01.10│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5 │91.01.31│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1000 │├──┼────┼──────────┼───────┤│6 │91.02.11│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2000 │├──┼────┼──────────┼───────┤│7 │91.02.15│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2000 │├──┼────┼──────────┼───────┤│8 │91.03.12│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9 │91.04.12│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10 │91.05.17│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2000 │├──┼────┼──────────┼───────┤│11 │91.07.21│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12 │91.10.11│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6000 │├──┼────┼──────────┼───────┤│13 │91.12.28│皮卡丘童裝 │ 3410 │├──┼────┼──────────┼───────┤│14 │92.03.18│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500 │├──┼────┼──────────┼───────┤│15 │92.06.19│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16 │92.08.13│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17 │92.09.26│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10000 │├──┼────┼──────────┼───────┤│18 │92.09.26│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10000 │├──┼────┼──────────┼───────┤│19 │92.09.22│坤育機車行 │ 5680 │├──┼────┼──────────┼───────┤│20 │92.10.06│皮卡丘童裝 │ 5680 │├──┼────┼──────────┼───────┤│21 │92.10.20│坤育機車行 │ 3410 │├──┼────┼──────────┼───────┤│22 │92.11.19│第一銀行預借現金 │ 2000 │├──┼────┼──────────┼───────┤│23 │92.11.21│第一銀行預借現金 │ 5000 │├──┼────┼──────────┼───────┤│24 │92.11.26│萬通銀行預借現金 │ 3000 │├──┼────┼──────────┼───────┤│25 │92.12.10│中國信託銀行預借現金│ 3000 │├──┼────┼──────────┼───────┤│26 │92.12.15│中國信託銀行預借現金│ 2000 │├──┼────┼──────────┼───────┤│ │小 計│ │167204 │└──┴────┴──────────┴───────┘附表三:丙○○台新銀行VISA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代償消費明細 ┌──┬────┬──────────┬───────┐│編號│日 期│消 費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89.09.17│全一通訊行 │ 11363 │├──┼────┼──────────┼───────┤│2 │90.03.01│華歌爾優美專賣店 │ 33500 │├──┼────┼──────────┼───────┤│3 │90.03.06│台一資訊社 │ 11360 │├──┼────┼──────────┼───────┤│4 │90.03.09│台一資訊社 │ 5680 │├──┼────┼──────────┼───────┤│5 │90.03.11│台一資訊社 │ 12800 │├──┼────┼──────────┼───────┤│6 │90.04.18│太元服飾精品店 │ 5680 │├──┼────┼──────────┼───────┤│7 │90.04.19│華歌爾優美專賣店 │ 7000 │├──┼────┼──────────┼───────┤│8 │90.06.08│愛買服飾店 │ 5680 │├──┼────┼──────────┼───────┤│9 │90.06.15│愛買服飾店 │ 3410 │├──┼────┼──────────┼───────┤│10 │90.07.27│太元服飾精品店 │ 2270 │├──┼────┼──────────┼───────┤│11 │90.08.10│愛買服飾店 │ 1136 │├──┼────┼──────────┼───────┤│12 │90.09.19│愛買服飾店 │ 4545 │├──┼────┼──────────┼───────┤│13 │90.09.30│愛買服飾店 │ 1136 │├──┼────┼──────────┼───────┤│14 │90.10.01│愛買服飾店 │ 11360 │├──┼────┼──────────┼───────┤│15 │90.10.03│愛買服飾店 │ 5680 │├──┼────┼──────────┼───────┤│16 │90.10.19│愛買服飾店 │ 5680 │├──┼────┼──────────┼───────┤│17 │90.10.31│愛買服飾店 │ 6818 │├──┼────┼──────────┼───────┤│18 │90.11.03│愛買服飾店 │ 11360 │├──┼────┼──────────┼───────┤│19 │90.11.08│愛買服飾店 │ 11360 │├──┼────┼──────────┼───────┤│20 │90.11.18│愛買服飾店 │ 9090 │├──┼────┼──────────┼───────┤│21 │90.12.07│愛買服飾店 │ 11360 │├──┼────┼──────────┼───────┤│22 │91.01.01│愛買服飾店 │ 5680 │├──┼────┼──────────┼───────┤│23 │91.01.20│愛買服飾店 │ 5680 │├──┼────┼──────────┼───────┤│24 │91.02.06│愛買服飾店 │ 5680 │├──┼────┼──────────┼───────┤│25 │91.02.07│愛買服飾店 │ 3410 │├──┼────┼──────────┼───────┤│26 │91.02.24│愛買服飾店 │ 3410 │├──┼────┼──────────┼───────┤│27 │91.03.08│愛買服飾店 │ 2270 │├──┼────┼──────────┼───────┤│28 │91.05.20│愛買服飾店 │ 22730 │├──┼────┼──────────┼───────┤│29 │91.07.15│愛買服飾店 │ 18750 │├──┼────┼──────────┼───────┤│30 │91.08.01│愛買服飾店 │ 15900 │├──┼────┼──────────┼───────┤│31 │91.08.20│愛買服飾店 │ 19310 │├──┼────┼──────────┼───────┤│32 │91.10.06│AI MAI │ 13630 │├──┼────┼──────────┼───────┤│33 │91.10.13│AI MAI │ 17040 │├──┼────┼──────────┼───────┤│34 │91.12.24│皮卡丘童裝 │ 7990 │├──┼────┼──────────┼───────┤│35 │91.12.28│皮卡丘童裝 │ 5690 │├──┼────┼──────────┼───────┤│36 │92.01.01│皮卡丘童裝 │ 5670 │├──┼────┼──────────┼───────┤│37 │92.01.23│皮卡丘童裝 │ 17040 │├──┼────┼──────────┼───────┤│38 │92.04.10│郵購/梅鐸國際 │ 459 │├──┼────┼──────────┼───────┤│39 │92.05.14│郵購/梅鐸國際 │ 459 │├──┼────┼──────────┼───────┤│40 │92.05.27│萬通商業銀行 │ 15000 │├──┼────┼──────────┼───────┤│41 │92.06.18│郵購/梅鐸國際 │ 459 │├──┼────┼──────────┼───────┤│42 │92.06.23│萬通商業銀行 │ 10000 │├──┼────┼──────────┼───────┤│43 │92.07.10│萬通商業銀行 │ 20000 │├──┼────┼──────────┼───────┤│44 │92.07.19│萬通商業銀行 │ 20000 │├──┼────┼──────────┼───────┤│45 │92.07.18│郵購/梅鐸國際 │ 459 │├──┼────┼──────────┼───────┤│46 │92.07.26│萬通商業銀行 │ 10000 │├──┼────┼──────────┼───────┤│47 │92.08.10│萬通商業銀行 │ 20000 │├──┼────┼──────────┼───────┤│48 │92.08.12│萬通商業銀行 │ 10000 │├──┼────┼──────────┼───────┤│49 │92.08.21│萬通商業銀行 │ 7000 │├──┼────┼──────────┼───────┤│50 │92.08.19│郵購/梅鐸國際 │ 459 │├──┼────┼──────────┼───────┤│51 │92.09.17│萬通商業銀行 │ 6000 │├──┼────┼──────────┼───────┤│52 │92.09.22│郵購/梅鐸國際 │ 459 │├──┼────┼──────────┼───────┤│53 │92.10.13│坤育機車行 │ 3410 │├──┼────┼──────────┼───────┤│54 │92.10.22│郵購/梅鐸國際 │ 459 │├──┼────┼──────────┼───────┤│55 │92.11.11│萬通商業銀行 │ 5000 │├──┼────┼──────────┼───────┤│56 │92.11.24│郵購/梅鐸國際 │ 459 │├──┼────┼──────────┼───────┤│57 │92.11.26│萬通商業銀行 │ 3000 │├──┼────┼──────────┼───────┤│58 │92.12.0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4000 │├──┼────┼──────────┼───────┤│59 │92.12.17│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000 │├──┼────┼──────────┼───────┤│60 │92.12.24│郵購/梅鐸國際 │ 459 │├──┼────┼──────────┼───────┤│61 │92.12.3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000 │├──┼────┼──────────┼───────┤│62 │93.01.0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20000 │├──┼────┼──────────┼───────┤│63 │93.01.07│第一商業銀行 │ 20000 │├──┼────┼──────────┼───────┤│64 │93.01.1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5000 │├──┼────┼──────────┼───────┤│65 │93.01.27│郵購/梅鐸國際 │ 459 │├──┼────┼──────────┼───────┤│66 │93.02.27│郵購/梅鐸國際 │ 459 │├──┼────┼──────────┼───────┤│ │小 計│ │226996 │└──┴────┴──────────┴───────┘附表四:乙○○台新銀行VISA金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代償消費明細 A.代償明細 ┌──┬────┬──────────┬───────┐│編號│日 期│代 償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92.09.24│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 │41558 │└──┴────┴──────────┴───────┘B.消費明細 ┌──┬────┬──────────┬───────┐│編號│日 期│消 費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92.10.02│坤育機車行 │ 22730 │├──┼────┼──────────┼───────┤│2 │92.10.05│坤育機車行 │ 17040 │├──┼────┼──────────┼───────┤│3 │92.10.13│坤育機車行 │ 11360 │├──┼────┼──────────┼───────┤│4 │92.10.20│坤育機車行 │ 11360 │├──┼────┼──────────┼───────┤│5 │92.11.16│萬通銀行高雄分行 │ 20000 │├──┼────┼──────────┼───────┤│6 │92.12.07│高雄企銀 │ 5000 │├──┼────┼──────────┼───────┤│7 │92.12.1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5000 │├──┼────┼──────────┼───────┤│8 │93.01.0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2000 │├──┼────┼──────────┼───────┤│ │小 計│ │ 94490 │└──┴────┴──────────┴───────┘附表五:乙○○慶豐銀行MASTER普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消費明細 ┌──┬────┬──────────┬───────┐│編號│日 期│消 費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88.4.25 │全國電子專賣店 │ 9889 │├──┼────┼──────────┼───────┤│2 │88.9.10 │華歌爾優美專賣店 │ 1800 │├──┼────┼──────────┼───────┤│3 │88.9.1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20000 │├──┼────┼──────────┼───────┤│4 │88.9.12 │衣元素實業有限公司 │ 1060 │├──┼────┼──────────┼───────┤│5 │88.10.3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000 │├──┼────┼──────────┼───────┤│6 │89.1.1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 1490 ││ │ │公司 │ │├──┼────┼──────────┼───────┤│7 │89.1.3 │康華商行 │ 1780 │├──┼────┼──────────┼───────┤│8 │89.1.16 │三商行林園店 │ 1025 │├──┼────┼──────────┼───────┤│9 │89.4.3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2000 │├──┼────┼──────────┼───────┤│10 │89.4.11 │衣元素實業有限公司 │ 1060 │├──┼────┼──────────┼───────┤│11 │89.6.24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3000 │├──┼────┼──────────┼───────┤│12 │89.9.11 │萬通銀行 │ 20000 │├──┼────┼──────────┼───────┤│13 │89.9.26 │屈臣世百佳股份有限公│ 631 ││ │ │司 │ │├──┼────┼──────────┼───────┤│14 │89.10.24│華歌爾優美專賣店 │ 5000 │├──┼────┼──────────┼───────┤│15 │89.10.24│華歌爾優美專賣店 │ 5000 │├──┼────┼──────────┼───────┤│16 │89.10.27│太元服飾精品店 │ 5680 │├──┼────┼──────────┼───────┤│17 │89.11.8 │華歌爾優美專賣店 │ 8000 │├──┼────┼──────────┼───────┤│18 │90.3.11 │台一資訊社 │ 9920 │├──┼────┼──────────┼───────┤│19 │90.4.18 │太元服飾精品店 │ 3410 │├──┼────┼──────────┼───────┤│20 │90.5.30 │太元服飾精品店 │ 3410 │├──┼────┼──────────┼───────┤│21 │90.7.2 │愛買服飾店 │ 2270 │├──┼────┼──────────┼───────┤│22 │90.7.27 │太元服飾精品店 │ 2270 │├──┼────┼──────────┼───────┤│23 │90.8.10 │愛買服飾店 │ 1136 │├──┼────┼──────────┼───────┤│24 │90.9.29 │愛買服飾店 │ 2270 │├──┼────┼──────────┼───────┤│25 │90.10.3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5000 │├──┼────┼──────────┼───────┤│26 │90.11.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0000 │├──┼────┼──────────┼───────┤│27 │90.11.8 │愛買服飾店 │ 3410 │├──┼────┼──────────┼───────┤│28 │90.11.11│萬通銀行 │ 1000 │├──┼────┼──────────┼───────┤│29 │90.11.11│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788 │├──┼────┼──────────┼───────┤│30 │90.11.18│愛買服飾店 │ 2270 │├──┼────┼──────────┼───────┤│31 │90.11.23│愛買服飾店 │ 3410 │├──┼────┼──────────┼───────┤│32 │90.11.2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3000 │├──┼────┼──────────┼───────┤│33 │90.11.28│愛買服飾店 │ 2270 │├──┼────┼──────────┼───────┤│34 │90.12.7 │愛買服飾店 │ 3410 │├──┼────┼──────────┼───────┤│35 │91.1.20 │愛買服飾店 │ 3410 │├──┼────┼──────────┼───────┤│36 │91.2.24 │萬通銀行 │ 3000 │├──┼────┼──────────┼───────┤│37 │91.3.20 │萬通銀行 │ 3000 │├──┼────┼──────────┼───────┤│38 │91.4.14 │萬通銀行 │ 5000 │├──┼────┼──────────┼───────┤│39 │91.5.9 │萬通銀行 │ 5000 │├──┼────┼──────────┼───────┤│40 │91.5.12 │萬通銀行 │ 2000 │├──┼────┼──────────┼───────┤│41 │91.5.20 │萬通銀行 │ 10000 │├──┼────┼──────────┼───────┤│42 │91.5.29 │萬通銀行 │ 1000 │├──┼────┼──────────┼───────┤│43 │91.7.10 │萬通銀行 │ 1000 │├──┼────┼──────────┼───────┤│44 │91.7.17 │萬通銀行 │ 5000 │├──┼────┼──────────┼───────┤│45 │91.7.31 │萬通銀行 │ 3000 │├──┼────┼──────────┼───────┤│46 │91.9.2 │萬通銀行 │ 10000 │├──┼────┼──────────┼───────┤│47 │91.9.7 │萬通銀行 │ 5000 │├──┼────┼──────────┼───────┤│48 │91.10.31│萬通銀行 │ 3000 │├──┼────┼──────────┼───────┤│49 │91.12.30│萬通銀行 │ 5000 │├──┼────┼──────────┼───────┤│50 │92.1.8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 998 ││ │ │公司 │ │├──┼────┼──────────┼───────┤│51 │92.3.5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 499 ││ │ │公司 │ │└──┴────┴──────────┴───────┘附表六:乙○○慶豐銀行VISA金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號)消費明細 ┌──┬────┬──────────┬───────┐│編號│日 期│消 費 項 目 │金額(新台幣)│├──┼────┼──────────┼───────┤│1 │91.10.13│愛買服飾店 │ 5680 │├──┼────┼──────────┼───────┤│2 │91.11.15│萬通銀行 │ 3000 │├──┼────┼──────────┼───────┤│3 │90.11.19│萬通銀行 │ 5000 │├──┼────┼──────────┼───────┤│4 │92.1.29 │萬通銀行 │ 2000 │├──┼────┼──────────┼───────┤│5 │92.5.13 │萬通銀行 │ 10000 │├──┼────┼──────────┼───────┤│6 │92.7.8 │萬通銀行 │ 5000 │├──┼────┼──────────┼───────┤│7 │92.7.24 │萬通銀行 │ 10000 │├──┼────┼──────────┼───────┤│8 │92.8.22 │萬通銀行 │ 5000 │├──┼────┼──────────┼───────┤│9 │92.8.27 │萬通銀行 │ 5000 │├──┼────┼──────────┼───────┤│10 │92.9.2 │萬通銀行 │ 5000 │├──┼────┼──────────┼───────┤│11 │92.9.9 │萬通銀行 │ 10000 │├──┼────┼──────────┼───────┤│12 │91.9.10 │萬通銀行 │ 10000 │├──┼────┼──────────┼───────┤│13 │91.9.13 │萬通銀行 │ 15000 │├──┼────┼──────────┼───────┤│14 │92.9.15 │萬通銀行 │ 10000 │├──┼────┼──────────┼───────┤│15 │92.9.17 │萬通銀行 │ 20000 │├──┼────┼──────────┼───────┤│16 │92.9.17 │萬通銀行 │ 10000 │├──┼────┼──────────┼───────┤│17 │92.9.18 │萬通銀行 │ 20000 │├──┼────┼──────────┼───────┤│18 │92.9.18 │萬通銀行 │ 3000 │├──┼────┼──────────┼───────┤│19 │92.9.19 │萬通銀行 │ 10000 │├──┼────┼──────────┼───────┤│20 │92.11.22│坤育機車行 │ 4000 │├──┼────┼──────────┼───────┤│21 │92.12.8 │第一商業銀行 │ 3000 │├──┼────┼──────────┼───────┤│22 │92.12.9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5000 │├──┼────┼──────────┼───────┤│23 │92.12.2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5000 │├──┼────┼──────────┼───────┤│24 │93.1.3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2000 │└──┴────┴──────────┴───────┘附表7: ┌──┬────────────┬───┬──┬──┬────┬────┐ │ │ 冒名申請之信用卡 │ │ │ │ │ │ │編號├──┬─────┬───┤偽簽之│欄位│枚數│申請日期│核准日期│ │ │銀行│ 卡號 │ 卡別 │簽名 │ │ │ │ │ ├──┼──┼─────┼───┼───┼──┼──┼────┼────┤ │1 │國泰│0000-0000-│VISA │林素琴│信用│1 │90.09.14│90.09.24│ │ │世華│0000-0000 │普卡 │ │卡申│ │ │ │ │ │ │ │ │ │請書│ │ │ │ │ │ │ │ │ │簽名│ │ │ │ │ │ │ │ │ │欄 │ │ │ │ │ │ │ │ │ ├──┼──┤ │ │ │ │ │ │ │ │信用│1 │ │ │ │ │ │ │ │ │卡背│ │ │ │ │ │ │ │ │ │面簽│ │ │ │ │ │ │ │ │ │名欄│ │ │ │ ├──┼──┼─────┼───┼───┼──┼──┼────┼────┤ │2 │國泰│0000-0000-│VISA │林麗卿│信用│1 │90.09.24│90.10.02│ │ │世華│0000-0000 │普卡 │ │卡申│ │ │ │ │ │ │ │ │ │請書│ │ │ │ │ │ │ │ │ │簽名│ │ │ │ │ │ │ │ │ │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用│1 │ │ │ │ │ │ │ │ │卡背│ │ │ │ │ │ │ │ │ │面簽│ │ │ │ │ │ │ │ │ │名欄│ │ │ │ ├──┼──┼─────┼───┼───┼──┼──┼────┼────┤ │3 │台新│0000-0000-│VISA │林麗卿│信用│1 │92.9.23 │92.9.23 │ │ │ │0000-0000 │金卡 │ │卡申│ │前某日 │前某日 │ │ │ │ │ │ │請書│ │ │ │ │ │ │ │ │ │簽名│ │ │ │ │ │ │ │ │ │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用│1 │ │ │ │ │ │ │ │ │卡背│ │ │ │ │ │ │ │ │ │面簽│ │ │ │ │ │ │ │ │ │名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慶豐│0000-0000-│VISA │林麗卿│信用│1 │91.07.25│91.09.03│ │ │ │0000-0000 │金卡 │ │卡申│ │ │ │ │ │ │ │ │ │請書│ │ │ │ │ │ │ │ │ │簽名│ │ │ │ │ │ │ │ │ │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用│1 │ │ │ │ │ │ │ │ │卡背│ │ │ │ │ │ │ │ │ │面簽│ │ │ │ │ │ │ │ │ │名欄│ │ │ │ ├──┼──┼─────┼───┼───┼──┼──┼────┼────┤ │5 │慶豐│0000-0000-│MASTER│林麗卿│信用│1 │92.11.12│92.11.14│ │ │ │0000-0000 │白金卡│ │卡申│ │ │ │ │ │ │(起訴書誤│ │ │請書│ │ │ │ │ │ │載為普卡之│ │ │簽名│ │ │ │ │ │ │卡號) │ │ │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用│1 │ │ │ │ │ │ │ │ │卡背│ │ │ │ │ │ │ │ │ │面簽│ │ │ │ │ │ │ │ │ │名欄│ │ │ │ └──┴──┴─────┴───┴───┴──┴──┴────┴────┘ 附表8: ┌──┬────────────┬───┬──┬──┬────┬────┐ │ │ 偽簽之信用卡簽單及信│ │ │ │ │ │ │ │ 用卡背面之署押 │ │ │ │ │ │ │編號├──┬─────┬───┤偽簽之│欄位│枚數│偽簽日期│ 金額 │ │ │銀行│ 卡號 │ 卡別 │簽名 │ │ │ │ │ ├──┼──┼─────┼───┼───┼──┼──┼────┼────┤ │1 │國泰│0000-0000-│VISA │林素琴│簽帳│2 │92.11.12│1988元 │ │ │世華│0000-0000 │普卡 │ │單簽│ │ │ │ │ │ │ │ │ │名欄│ │ │ │ ├──┼──┼─────┼───┼───┼──┼──┼────┼────┤ │2 │國泰│0000-0000-│VISA │林素琴│簽帳│2 │93.01.16│2530元 │ │ │世華│0000-0000 │普卡 │ │單簽│ │ │ │ │ │ │ │ │ │名欄│ │ │ │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 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 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 3 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2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 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