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附民字第2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1 月 25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6年度附民字第24號原 告 日日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25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曾逸誠 法 官 李 蓓 法 官 王 琁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25 日書記官 黃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