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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審聲字第5202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98 年 12 月 30 日

法官黃沛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審聲字第5202號

聲請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坤合國際禮儀有限公司
代表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98年度執聲字第458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坤合國際禮儀有限公司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貳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罰金新臺幣柒萬伍仟元。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受刑人坤合國際禮儀有限公司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等2 罪,先後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7 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受刑人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等2 罪,經臺灣台南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於如附表所示之日期分別確定在案(編號1 :台南地院96年度簡字第184 號,編號2:本院96年度訴字第4943號),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及刑事判決書2 份在卷可稽。茲聲請人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第220 條,刑法第53 條、第51條第7 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黃沛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鄧思辰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受刑人坤合國際禮儀有限公司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       1               │       2               │
├────────────┼────────────┼────────────┤
│罪            名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              │
├────────────┼────────────┼────────────┤
│宣     告     刑        │罰金新台幣2 萬5 千元    │罰金新台幣5 萬元        │
│                        │(已減刑)              │(已減刑)              │
├────────────┼────────────┼────────────┤
│犯   罪   日  期        │93.12.22                │92.11.10                │
├────────────┼────────────┼────────────┤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臺南地檢95年度偵字第4965│高雄地檢96年度偵字第    │
│號                      │號                      │30498 號                │
├─┬──────────┼────────────┼────────────┤
│最│法        院        │臺南地院                │高雄地院                │
│後├──────────┼────────────┼────────────┤
│事│案        號        │96年度簡字第184號       │96年度訴字第4943號      │
│實├──────────┼────────────┼────────────┤
│審│判 決  日 期        │96.09.28                │98.02.23                │
├─┼──────────┼────────────┼────────────┤
│確│法        院        │臺南地院                │高雄地院                │
│定├──────────┼────────────┼────────────┤
│判│案        號        │96年度簡字第184號       │96年度訴字第4943號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        │96.10.22                │98.03.31                │
├─┴──────────┼────────────┼────────────┤
│備            註        │臺南地檢96年度罰執字第  │高雄地檢98年度執字第9727│
│                        │1627號(已執行完畢)    │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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