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智訴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2 月 03 日
- 法官李璧君、曾仁勇、曾鈴媖
- 被告林守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智訴字第8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守治 選任辯護人 曾冠棋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20082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林守治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係以:緣泰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宇公司)係以經營高中職教科書及參考書為業,被告林守治為公司負責人,負責公司經營、業務規劃及至各營業據點巡察業務狀況,並聘用曾正孝及黃稚元為址設高雄縣鳳山市○○路45之15號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業務經理,孫惠君、黃稚文、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林孟穎、黃季娟及施至陽為業務人員,負責至各該高中職推銷教科書及參考書籍(除被告林守治外,均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32951 號、98年度偵字第20085 號另為緩起訴處分)。詎被告林守治等人基於共同犯意之聯絡,均明知如附表一所示「曼哈頓奇緣」等影片,分別係如附表一所示告訴人公司擁有著作財產權之電影視聽著作;亦明知如附表二所示「五月天- 知足」等音樂歌曲,分別係如附表二所示告訴人公司擁有著作財產權之錄音著作,未經該等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散布。竟基於侵害他人財產權之犯意聯絡,自民國97年間某日時起,由黃稚元以電腦設備聯結網際網路下載各電影、音樂等視聽著作後,儲存於公司電腦「硬碟映像檔」中,供曾正孝等人於推銷高中職教科書、參考書時,視各校教師、教官之要求,先至電腦中選取欲重製之檔案,復以公司燒錄機將上開視聽著作燒製成光碟,提供予各高中職教師、教官作為教材之用。而以此方式侵害如附表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嗣於97年9 月10 日9 時30分許為警持搜索票在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查獲,並扣得盜版影音光碟2473片(含未據告訴片2248片)、燒錄機2 台、電腦主機(內含燒錄機1 台)1 台、彩色列表機1 台、目錄一本、空白光碟片296 片、不織布棉套38張、客戶基本資料4 本、網版印刷貼紙25張、光碟盒印刷封面紙14張、外接式燒錄機3 台等物。因認被告林守治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1 項以重製於光碟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同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散佈非法重製光碟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為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亦經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6號、76年度台上字第4986號著有判例意旨可資參照。 三、公訴人認被告林守治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1 項以重製於光碟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同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散布非法重製光碟犯行,無非係以被告於警詢、偵查之供詞,告訴代理人朱晉輝、李中生、藍仁駿及吳彥虢之指訴,證人即同案被告曾正孝、黃稚元、孫惠君、黃稚文、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林孟穎、黃季娟及施至陽於警詢及偵查之證述,及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12紙、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勘驗清冊6 紙、委任狀及授權資料1 冊、現場照片24張、硬碟影像檔清單、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照片、現場電腦內容擷取圖、同案被告曾正孝、黃稚元、孫惠君、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和林孟穎、黃季娟、施至陽之搜索扣押筆錄在卷,並有如附表一、二所示扣案重製物可佐,為其主要論據。 四、訊據被告林守治固不否認其為泰宇公司負責人,於97年間有聘用同案被告曾正孝、黃稚元擔任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業務經理,孫惠君、黃稚文、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林孟穎、黃季娟及施至陽為業務人員,自97年間某日時起,由黃稚元以電腦設備聯結網際網路下載各電影、音樂等視聽著作後,儲存於公司電腦「硬碟映像檔」中,供曾正孝等人於推銷高中職教科書、參考書時,視各校教師、教官之要求,先至電腦中選取欲重製之檔案,復以公司燒錄機將上開視聽著作燒製成光碟,提供予各高中職教師、教官作為教材之用;嗣於97年9 月10日9 時30分許為警持搜索票在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查獲,並扣得盜版影音光碟2473片(含未據告訴片2248片)、燒錄機2 台、電腦主機(內含燒錄機1 台)1 台、彩色列表機1 台、目錄1 本、空白光碟片296 片、不織布棉套38張、客戶基本資料4 本、網版印刷貼紙25張、光碟盒印刷封面紙14張、外接式燒錄機3 台等物之事實,惟堅決否認有何以重製於光碟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散佈非法重製光碟犯行,辯稱:此為高雄分公司員工個人行為,伊並不知情,伊於97年間最後1 次到高雄分公司巡視是在5 月份,伊未看過辦公室牆壁上有貼操作步驟及硬碟映像檔清單,公司本身有編列交際費給業務員使用,公司花費許多金錢購買著作權,亦嚴禁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黃稚元及曾正孝至總公司開會時,好像有反應同業有提供學校老師盜版光碟之情形,但伊有在會議中強調不可以這樣做等語。辯護人則為被告辯稱:泰宇公司在國內係知名教科書出版業者,該公司有數千種著作物,受著作權法保護,亦花費頗鉅購買著作權,該公司嚴禁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除總公司設立在台北以外,桃園、台中以及高雄都有分公司,被告係台北總公司負責人,本案查獲地點遠在高雄,台中以及桃園分公司均無此情形,且泰宇公司均有提供交際費給業務人員購買合法出版品,作為交際使用,本案為高雄一地之行為,總公司並不知道。本案查獲之盜拷影片是放在光碟包內,除非刻意搜索光碟包,無從得知,被告是南下開會順便視察,不會如此為之,關於燒錄機上所貼的清單及操作步驟,據證人林孟穎在偵查中證稱是97年7 、8 月間貼上去的,證人黃稚元亦證稱被告若到高雄分公司是在4 、5 月間以及11、12月間,被告在97年7 、8 月間未至高雄分公司巡視,不可能看到操作步驟及光碟清單。又被告係因泰宇公司員工違反著作權法之行為,而捐贈共240 萬元,並非因為其知情而支付。公訴意旨對於被告如何構成共犯關係語焉不詳,僅稱被告係基於共同之犯意聯絡,至於被告於本案中如何有行為分擔、犯意聯絡,究竟只是知情,或是教唆,或是被告即為實行犯罪之角色,均未說明,亦無證據,本案為高雄分公司員工個人為自己業績所為自發行為,被告事前並不知情等語。 五、經查: ㈠證據能力方面: ⒈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8 條之3 規定,證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不得作為證據。查同案被告孫惠君、黃稚文、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林孟穎、黃季娟及施至陽於偵查中檢察官訊問時所為陳述,均係以被告身分所為陳述,及告訴代理人朱晉輝、李中生於偵查中之陳述,均未經具結,且於本院亦未經交互詰問,,則依上開規定,應認同案被告孫惠君、黃稚文、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林孟穎、黃季娟、施至陽及告訴代理人朱晉輝、李中於檢察官訊問時所為陳述,均無證據能力。 ⒉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同被告等)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之4 等4 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 條之5 定有明文。查本判決所引用之其餘證據資料屬於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書面陳述者,查無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之4 之情形,且均經本院於調查證據程序逐一提示並告以要旨,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均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證據作成時之情況,無不當取供或違反自由意志而陳述等情形,且均與本案待證事實具有關聯性,認為以之作為本案之證據亦屬適當,自均具有證據能力,而得採為認定事實之證據。 ㈡實體方面: ⒈泰宇公司係以經營高中職教科書及參考書為業,被告林守治為該公司負責人,負責公司經營、業務規劃及至各營業據點巡察業務狀況,並聘用同案被告曾正孝及黃稚元為上址高雄分公司業務經理,孫惠君、黃稚文、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林孟穎、黃季娟及施至陽為業務人員(下稱曾正孝等人,均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32951 號、98年度偵字第20085 號另為緩起訴處分),負責至各該高中職推銷教科書及參考書籍。97年間某日時起,同案被告黃稚元以電腦設備聯結網際網路下載各電影、音樂等視聽著作後,儲存於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之電腦「硬碟映像檔」中,供同案被告曾正孝等人於推銷高中職教科書、參考書時,視各校教師、教官之要求,先至電腦中選取欲重製之檔案,復以公司燒錄機將上開視聽著作燒製成光碟,提供予各高中職教師、教官作為教材之用。而以此方式侵害如附表一、二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嗣於97 年9月10日9 時30分許,為警持搜索票在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查獲,並扣得盜版影音光碟2473片(含未據告訴片2248片)、燒錄機2 台、電腦主機(內含燒錄機1 台)1 台、彩色列表機1 台、目錄一本、空白光碟片296 片、不織布棉套38 張 、客戶基本資料4 本、網版印刷貼紙25張、光碟盒印刷封面紙14張、外接式燒錄機3 台等物之事實,為被告所不爭執,核與證人即同案被告曾正孝、黃稚元、孫惠君、黃稚文、蔡翼蔚、方銘遠、劉建男、黃子育、吳錫和、林孟穎、黃季娟及施至陽於警詢時證述:渠等有以公司之燒錄機,重製電影及音樂光碟,並將盜版光碟提供予各高中職學校教師作為教學使用等語(見警卷第4 至12、10至12、16至21、23至27、29至35、36至41、43至48、50至54、56至61、63至68、70至74、76至81、83至90頁),證人A1於警詢及偵查時證述伊於97年4 月間任職於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擔任業務員,發現該公司有重製燒錄電影、音樂及軟體光碟,並以盜版光碟籠絡高中職教師之情形等語(見他字6910號偵查卷第5至7、31至32頁),及證人即財團法人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告訴代理人於警詢時證述:正版光碟均為壓製而成,查扣之光碟是燒錄而成,為盜版品等語(見他字6910號偵查卷第8至9、89至90頁)、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告訴代理人吳彥虢於警詢中證述:查扣之盜拷重製之音樂光碟共計侵害滾石唱片等10家唱片公司之著作財產權等語(見警卷第117 至118 頁)大致相符,復有財團法人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12紙(見他字69 10 號偵查卷第11頁、警卷第92、95至116 頁)及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勘驗清冊6 紙(見警卷第120 至125 頁)、泰宇出版社侵權清冊、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照片、車籍查詢基本資料查詢畫面、盜版DVD 外觀及內容之翻拍照片、本院97年度聲搜字第1495號搜索票、硬碟映像檔清單、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違反著作權法清冊各1 份及現場照片24張(見警卷第93至94、2 、128 至193 頁、他字6910號偵查卷第19至22、23至25、26頁)在卷可稽,此部分事實固堪認定。 ⒉惟按共犯之成立,除共同實施犯罪行為者外,其就他人之行為負共犯之責者,以有意思聯絡為要件,若事前並未合謀,實施犯罪行為之際,又係出於行為者獨立之意思,即不負共犯之責(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694 號判例意旨參照)。又共同正犯中之同謀犯,因其並未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實施行為,僅係以其參與犯罪之謀議為其犯罪構成要件之要素,故須以嚴格之證據證明其參與謀議(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728 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以其對於上開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人員之違反著作權法行為並不知情等語置辯,故本案應審究者,為被告就曾正孝等人上開違反著作權法之行為,有無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經查: ⑴泰宇公司有提供燒錄機給高雄、臺中、桃園分公司各1 台,提供燒錄機之作用,係因該公司之出版品內有光碟,每學期教材會改版,量不足時之以燒錄方式提供,不會統一壓片等情,業據被告於本院供述在卷(見本院智訴字卷第185 頁),核與證人即95年至98年間任職泰宇公司臺中分公司區經理陳禮賓於本院證述:臺中分公司有對拷機,因伊等之題庫光碟及書面期刊,要轉成老師需要之電子檔格式,伊等必須自己燒錄給老師,有些科目公司壓片數不夠,有些老師弄丟光碟再來要,伊等要自己燒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63頁),及證人即泰宇公司桃園、新竹地區經理宋志偉於本院證稱:桃園分公司有1 台對拷機,是97年9 月向總公司請款買的,作用是燒錄伊公司之教學光碟,因有些公司壓片數量不夠,伊等必須自己燒錄給老師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67頁)大致相符,則不能僅以泰宇公司總公司有提供燒錄機給高雄分公司乙節,遽認設置燒錄機之目的,係為重製扣案之電影、音樂著作之用。 ⑵經本院勘驗97年9 月10日警方至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執行搜索之蒐證光碟,該處之公用櫃旁放置有燒錄機,燒錄機上牆面貼有「硬碟映像檔清單」(載明檔案編號及檔案即影片名稱)、「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之說明,有擷取畫面13張在卷為憑(見本院智訴字卷第132 至134 、145 至148 頁上方照片),固堪認定查獲當時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人員確有盜拷影音光碟之情形,且為高雄分公司內部人員周知之事,惟被告為泰宇公司負責人,平常在臺北總公司,是否知悉高雄分公司曾正孝等人有上開違反著作權法之行為,且與渠等有犯意聯絡,尚非無疑。由證人黃稚元於本院證稱:「硬碟映像檔清單」、「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是伊製作,伊在暑假時看到,便將之列印出來,之前是公司制式之輔教清單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56至57頁),與證人孫惠君、蔡翼蔚、劉建男於警詢時證述「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及「硬碟映像檔清單」是黃稚元張貼等語(見警卷第26頁、37頁背面、51頁背面),及證人林孟穎於警詢時證述:「硬碟映像檔清單」係黃稚元於97年7 至8 月間張貼等語(見警卷第71頁背面),證人黃季娟於警詢時證述:「硬碟映像檔清單」是黃稚元在97年暑假張貼等語(見警卷第77頁背面),可知上開「硬碟映像檔清單」、「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係黃稚元在97年7 月至8 月間所張貼。而被告於本院供稱:伊是在旺季南下出差、拜訪視察時會進高雄分公司,大概是4 、5 月份及11、12月份,伊於97年最後1 次到高雄分公司巡視是同年5 月份左右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186 頁),與證人黃稚元於本院證稱:被告大概每年4 至5 月及11至12月,旺季時候會下來拜訪學校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60頁)大致相符。則尚無證據證明97年7 、8 月間黃稚元在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辦公室內燒錄機旁之牆面上張貼「硬碟映像檔清單」、「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後,至97年9 月10日警方至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執行搜索前,被告有南下至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見聞上開「硬碟映像檔清單」、「使用硬碟映像檔燒錄操作步驟」,而知悉並與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前揭員工有重製及散布如附表一、二所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影音光碟之犯意聯絡。 ⑶經本院勘驗本案蒐證光碟,紀錄扣案之盜版光碟係放在公用櫃之光碟包內,檔案在電腦及燒錄機內,該公用櫃內及員工辦公桌旁之箱子,亦放置有合法著作物,有擷取畫面34張附卷可稽(見本院智訴字卷第148 至164 頁),而證人即執行搜索之員警鄭智文於本院證述:查獲之盜版光碟是用光碟包包裝整齊,存放在櫃子內,光碟包外面沒有註記,布丁桶內有盜版光碟,打開之後,發現裡面是盜版光碟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172 至173 頁),可見除非是刻意翻動察看,即無從得知有盜版光碟及影音檔案之存在。而證人黃稚元於本院證稱:伊曾經向被告報告過南區其他同業有人在贈送盜版光碟,被告指示不允許公司同仁這樣做,伊等有正式授權光碟可以送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60至61頁),於警詢時證稱:總公司完全不知悉高雄分公司有提供盜版電影光碟,是屬分公司業務人員之個人行為等語(見警卷第35頁背面),證人蔡翼蔚、林孟穎於警詢時亦證稱:總公司完全不知悉高雄分公司有提供盜版電影光碟之情事,是屬分公司業務人員之個人行為等語(見警卷第40、74頁),及證人黃子育於警詢時證稱:伊提供盜版光碟予學校教官或老師之行為,單純是屬個人行為,總公司、分公司並未有此要求等語(見警卷第60頁),均證述提供盜版影音光碟給學校教官或老師,係高雄分公司業務人員之個人行為,總公司並不知情,則被告辯稱其不知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人員有上開非法重製、散佈侵害著作權之影音光碟之行為等語,非全然無據。 ⑷再者,被告於本院供稱:該公司有撥給業務員交際費用,1 名業務員平均半年即1 學期有5 、6 萬元,少則1 學期有2 、3 萬元,沒有特別規定交際費用應如何使用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188 至189 頁),核與證人宋志偉於本院證稱:總公司有撥交際費給伊等,購買老師要的教具,或是老師有提出一些影音影片,伊等就會購買給老師使用,桃園分公司1 學期可以向總公司拿到5 、6 萬元的交際費等語(見本院智訴字卷第69頁)大致相符,可見泰宇公司總公司確實有提供交際費給業務員運用,並無必要甘冒被取締之風險,賠上公司名譽,授意業務人員以提供盜版光碟之方式爭取業務。㈢從而,被告所辯非全然無據,檢察官所為舉證,不足以證實被告與曾正孝等泰宇公司高雄分公司人員,就上開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本院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檢察官所指上述犯行,依前揭說明,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魏豪勇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璧君 法 官 曾仁勇 法 官 曾鈴媖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6 日書記官 李月君 附表一: ┌──┬──────┬─────────┬────┬─────────┐ │編號│片名 │著作財產權人 │查獲地點│查獲數量 │ ├──┼──────┼─────────┼────┼──┬──┬───┤ │ │ │ │ │光碟│燒錄│電腦內│ │ │ │ │ │ │機硬│檔案 │ │ │ │ │ │ │碟檔│ │ │ │ │ │ │ │案 │ │ ├──┼──────┼─────────┼────┼──┼──┼───┤ │ 1 │曼哈頓奇緣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泰宇公司│1 │1 │1 │ │ │ │有限公司 │公用櫃 │ │ │ │ ├──┼──────┼─────────┼────┼──┼──┼───┤ │ 2 │全民公敵 │同上 │同上 │2 │0 │0 │ ├──┼──────┼─────────┼────┼──┼──┼───┤ │ 3 │未來小子 │同上 │同上 │1 │0 │0 │ ├──┼──────┼─────────┼────┼──┼──┼───┤ │ 4 │國家寶藏2古 │同上 │同上 │1 │0 │0 │ │ │籍秘辛 │ │ │ │ │ │ ├──┼──────┼─────────┼────┼──┼──┼───┤ │ 5 │料理鼠王 │同上 │同上 │0 │0 │1 │ ├──┼──────┼─────────┼────┼──┼──┼───┤ │ 6 │舞法舞天 │同上 │同上 │0 │1 │1 │ │ │ │ │ │ │ │ │ ├──┼──────┼─────────┼────┼──┼──┼───┤ │ 7 │超級盃奶爸 │同上 │同上 │0 │0 │1 │ ├──┼──────┼─────────┼────┼──┼──┼───┤ │ 8 │史前一萬年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同上 │1 │1 │1 │ │ │ │司 │ │ │ │ │ ├──┼──────┼─────────┼────┼──┼──┼───┤ │ 9 │諾曼地登陸 │同上 │同上 │10 │0 │0 │ ├──┼──────┼─────────┼────┼──┼──┼───┤ │10 │蝙蝠俠開戰時│同上 │同上 │1 │1 │1 │ │ │刻 │ │ │ │ │ │ ├──┼──────┼─────────┼────┼──┼──┼───┤ │11 │急診室的春天│同上 │同上 │2 │0 │0 │ │ │第4季 │ │ │ │ │ │ ├──┼──────┼─────────┼────┼──┼──┼───┤ │12 │我是傳奇 │同上 │同上 │0 │0 │1 │ ├──┼──────┼─────────┼────┼──┼──┼───┤ │13 │料理絕配 │同上 │同上 │0 │0 │1 │ ├──┼──────┼─────────┼────┼──┼──┼───┤ │14 │刺殺傑西 │同上 │同上 │0 │1 │0 │ ├──┼──────┼─────────┼────┼──┼──┼───┤ │15 │一路玩到掛 │同上 │同上 │0 │0 │1 │ ├──┼──────┼─────────┼────┼──┼──┼───┤ │16 │27件禮服的秘│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同上 │1 │1 │0 │ │ │密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7 │異形戰場2 │同上 │同上 │1 │0 │1 │ ├──┼──────┼─────────┼────┼──┼──┼───┤ │18 │鼠來寶 │同上 │同上 │1 │1 │1 │ ├──┼──────┼─────────┼────┼──┼──┼───┤ │19 │荷頓奇遇記 │同上 │同上 │0 │1 │0 │ ├──┼──────┼─────────┼────┼──┼──┼───┤ │20 │殺手47 │同上 │同上 │0 │0 │1 │ ├──┼──────┼─────────┼────┼──┼──┼───┤ │21 │移動世界 │同上 │同上 │1 │1 │1 │ ├──┼──────┼─────────┼────┼──┼──┼───┤ │22 │怒海爭鋒 │同上 │同上 │2 │0 │0 │ ├──┼──────┼─────────┼────┼──┼──┼───┤ │23 │大衛特大號 │同上 │同上 │1 │1 │1 │ ├──┼──────┼─────────┼────┼──┼──┼───┤ │24 │星際大戰三部│同上 │同上 │1 │0 │0 │ │ │曲 │ │ │ │ │ │ ├──┼──────┼─────────┼────┼──┼──┼───┤ │25 │破天荒 │同上 │同上 │1 │1 │1 │ ├──┼──────┼─────────┼────┼──┼──┼───┤ │26 │頭彩冤家 │同上 │同上 │1 │1 │1 │ ├──┼──────┼─────────┼────┼──┼──┼───┤ │27 │美國黑幫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同上 │1 │0 │1 │ │ │ │限責任合夥 │ │ │ │ │ ├──┼──────┼─────────┼────┼──┼──┼───┤ │28 │蓋世奇才 │同上 │同上 │0 │0 │1 │ ├──┼──────┼─────────┼────┼──┼──┼───┤ │29 │伊莉莎白輝煌│同上 │同上 │0 │1 │1 │ │ │時代 │ │ │ │ │ │ ├──┼──────┼─────────┼────┼──┼──┼───┤ │30 │地獄怪客2 │同上 │同上 │1 │1 │1 │ ├──┼──────┼─────────┼────┼──┼──┼───┤ │31 │當我們ㄍㄟ在│同上 │同上 │0 │0 │1 │ │ │一起 │ │ │ │ │ │ ├──┼──────┼─────────┼────┼──┼──┼───┤ │32 │神鬼認證3 │同上 │同上 │0 │0 │1 │ ├──┼──────┼─────────┼────┼──┼──┼───┤ │33 │反恐戰場 │同上 │同上 │0 │0 │1 │ ├──┼──────┼─────────┼────┼──┼──┼───┤ │34 │神鬼傳奇3 │同上 │同上 │1 │1 │1 │ ├──┼──────┼─────────┼────┼──┼──┼───┤ │35 │獵殺U571 │同上 │同上 │3 │0 │0 │ ├──┼──────┼─────────┼────┼──┼──┼───┤ │36 │刺客聯盟 │同上 │同上 │1 │1 │1 │ ├──┼──────┼─────────┼────┼──┼──┼───┤ │37 │決勝21點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同上 │1 │1 │0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38 │惡夜30 │同上 │同上 │0 │0 │1 │ ├──┼──────┼─────────┼────┼──┼──┼───┤ │39 │命運好好玩 │同上 │同上 │0 │0 │1 │ ├──┼──────┼─────────┼────┼──┼──┼───┤ │40 │全民超人 │同上 │同上 │1 │1 │1 │ ├──┼──────┼─────────┼────┼──┼──┼───┤ │41 │尼斯湖水怪 │同上 │同上 │0 │1 │0 │ ├──┼──────┼─────────┼────┼──┼──┼───┤ │42 │刺殺據點 │同上 │同上 │0 │1 │1 │ ├──┼──────┼─────────┼────┼──┼──┼───┤ │43 │特勤沙龍 │同上 │同上 │0 │1 │1 │ ├──┼──────┼─────────┼────┼──┼──┼───┤ │44 │長江七號 │哥倫比亞亞洲影片製│同上 │1 │1 │1 │ │ │ │作公司 │ │ │ │ │ ├──┼──────┼─────────┼────┼──┼──┼───┤ │45 │破綻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同上 │0 │0 │1 │ │ │ │限公司 │ │ │ │ │ ├──┼──────┼─────────┼────┼──┼──┼───┤ │46 │髮膠明星夢 │同上 │同上 │0 │0 │1 │ ├──┼──────┼─────────┼────┼──┼──┼───┤ │47 │魔戒二部曲 │同上 │同上 │2 │0 │0 │ ├──┼──────┼─────────┼────┼──┼──┼───┤ │48 │我的火星小孩│同上 │同上 │0 │0 │1 │ ├──┼──────┼─────────┼────┼──┼──┼───┤ │49 │關鍵危機 │同上 │同上 │1 │0 │1 │ ├──┼──────┼─────────┼────┼──┼──┼───┤ │50 │尖峰時刻3 │同上 │同上 │0 │0 │1 │ ├──┼──────┼─────────┼────┼──┼──┼───┤ │51 │史密斯先生 │同上 │同上 │0 │0 │1 │ ├──┼──────┼─────────┼────┼──┼──┼───┤ │52 │黃金羅盤 │同上 │同上 │1 │0 │0 │ ├──┼──────┼─────────┼────┼──┼──┼───┤ │53 │蜂電影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同上 │1 │0 │1 │ │ │ │有限公司 │ │ │ │ │ ├──┼──────┼─────────┼────┼──┼──┼───┤ │54 │貝武夫 │同上 │同上 │1 │0 │1 │ ├──┼──────┼─────────┼────┼──┼──┼───┤ │55 │迫切的危機 │同上 │同上 │1 │0 │0 │ ├──┼──────┼─────────┼────┼──┼──┼───┤ │56 │卡特教頭 │同上 │同上 │1 │0 │0 │ ├──┼──────┼─────────┼────┼──┼──┼───┤ │57 │夢幻女郎 │同上 │同上 │1 │0 │0 │ ├──┼──────┼─────────┼────┼──┼──┼───┤ │58 │鋼鐵人 │同上 │同上 │0 │0 │1 │ ├──┼──────┼─────────┼────┼──┼──┼───┤ │59 │功夫貓熊 │同上 │同上 │1 │1 │1 │ ├──┼──────┼─────────┼────┼──┼──┼───┤ │60 │史瑞克3世 │同上 │同上 │1 │0 │0 │ ├──┼──────┼─────────┼────┼──┼──┼───┤ │61 │星塵傳奇 │同上 │ │0 │0 │1 │ ├──┼──────┼─────────┼────┼──┼──┼───┤ │62 │瘋狂理髮師 │同上 │ │1 │0 │1 │ ├──┼──────┼─────────┼────┼──┼──┼───┤ │63 │血鑽石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蔡翼蔚座│1 │0 │0 │ │ │ │司 │位 │ │ │ │ ├──┼──────┼─────────┼────┼──┼──┼───┤ │64 │24小時反恐任│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同上 │6 │0 │0 │ │ │務第6季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65 │明天過後 │同上 │同上 │1 │0 │0 │ ├──┼──────┼─────────┼────┼──┼──┼───┤ │66 │太陽浩劫 │同上 │同上 │1 │0 │0 │ ├──┼──────┼─────────┼────┼──┼──┼───┤ │67 │長江七號 │哥倫比亞亞洲影片製│同上 │1 │0 │0 │ │ │ │作公司 │ │ │ │ │ ├──┼──────┼─────────┼────┼──┼──┼───┤ │68 │24小時反恐任│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劉建男座│4 │0 │0 │ │ │務第6季 │股份有限公司 │位 │ │ │ │ ├──┼──────┼─────────┼────┼──┼──┼───┤ │69 │不願面對的真│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同上 │1 │0 │0 │ │ │相 │有限公司 │ │ │ │ │ ├──┼──────┼─────────┼────┼──┼──┼───┤ │70 │全民公敵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黃稚文座│1 │0 │0 │ │ │ │有限公司 │位 │ │ │ │ ├──┼──────┼─────────┼────┼──┼──┼───┤ │71 │神鬼奇航2 │同上 │同上 │1 │0 │0 │ ├──┼──────┼─────────┼────┼──┼──┼───┤ │72 │超人特攻隊 │同上 │同上 │2 │0 │0 │ ├──┼──────┼─────────┼────┼──┼──┼───┤ │73 │急診室的春天│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同上 │3 │0 │0 │ │ │ │司 │ │ │ │ │ ├──┼──────┼─────────┼────┼──┼──┼───┤ │74 │北國性騷擾 │同上 │同上 │1 │0 │0 │ ├──┼──────┼─────────┼────┼──┼──┼───┤ │75 │魔鬼代言人 │同上 │同上 │3 │0 │0 │ ├──┼──────┼─────────┼────┼──┼──┼───┤ │76 │博物館驚魂夜│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同上 │1 │0 │0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77 │失控的陪審團│同上 │同上 │1 │0 │0 │ ├──┼──────┼─────────┼────┼──┼──┼───┤ │78 │X戰警3 │同上 │同上 │1 │0 │0 │ ├──┼──────┼─────────┼────┼──┼──┼───┤ │79 │鍋蓋頭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同上 │1 │0 │0 │ │ │ │限責任合夥 │ │ │ │ │ ├──┼──────┼─────────┼────┼──┼──┼───┤ │80 │鍋蓋頭 │同上 │同上 │1 │0 │0 │ ├──┼──────┼─────────┼────┼──┼──┼───┤ │81 │魔法保母 │同上 │同上 │1 │0 │0 │ ├──┼──────┼─────────┼────┼──┼──┼───┤ │82 │同床異夢 │同上 │同上 │1 │0 │0 │ ├──┼──────┼─────────┼────┼──┼──┼───┤ │83 │玩命關頭3 │同上 │同上 │1 │0 │0 │ ├──┼──────┼─────────┼────┼──┼──┼───┤ │84 │撒哈拉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同上 │1 │0 │0 │ │ │ │有限公司 │ │ │ │ │ ├──┼──────┼─────────┼────┼──┼──┼───┤ │85 │黃金羅盤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黃稚元座│1 │0 │0 │ │ │ │限公司 │位 │ │ │ │ ├──┼──────┼─────────┼────┼──┼──┼───┤ │86 │來自硫磺島的│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黃季娟座│1 │0 │0 │ │ │信 │司 │位 │ │ │ │ ├──┼──────┼─────────┼────┼──┼──┼───┤ │87 │24小時反恐任│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同上 │6 │0 │0 │ │ │務第6季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88 │穿著PRADA的 │同上 │同上 │1 │0 │0 │ │ │惡魔 │ │ │ │ │ │ ├──┼──────┼─────────┼────┼──┼──┼───┤ │89 │怒海潛將 │同上 │同上 │1 │0 │0 │ ├──┼──────┼─────────┼────┼──┼──┼───┤ │90 │絕命終結站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同上 │1 │0 │0 │ │ │ │限公司 │ │ │ │ │ ├──┼──────┼─────────┼────┼──┼──┼───┤ │91 │絕命終結站2 │同上 │同上 │1 │0 │0 │ ├──┼──────┼─────────┼────┼──┼──┼───┤ │92 │絕命終結站3 │同上 │同上 │1 │0 │0 │ ├──┼──────┼─────────┼────┼──┼──┼───┤ │93 │卡特教頭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同上 │1 │0 │0 │ │ │ │有限公司 │ │ │ │ │ ├──┼──────┼─────────┼────┼──┼──┼───┤ │94 │不願面對的真│同上 │同上 │1 │0 │0 │ │ │相 │ │ │ │ │ │ ├──┼──────┼─────────┼────┼──┼──┼───┤ │95 │黑暗騎士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黃子育座│1 │0 │0 │ │ │ │司 │位 │ │ │ │ ├──┼──────┼─────────┼────┼──┼──┼───┤ │96 │魔法玩具城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同上 │1 │0 │0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97 │功夫貓熊 │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 │同上 │1 │0 │0 │ │ │ │ 有限公司 │ │ │ │ │ ├──┼──────┼─────────┼────┼──┼──┼───┤ │98 │命運好好玩 │哥倫比亞影片製作公│孫惠君座│1 │0 │0 │ │ │ │司 │位 │ │ │ │ ├──┼──────┼─────────┼────┼──┼──┼───┤ │99 │神鬼傳奇3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施至陽座│5 │0 │0 │ │ │ │限責任合夥 │位 │ │ │ │ ├──┼──────┼─────────┼────┼──┼──┼───┤ │100 │地獄怪客2 │同上 │同上 │1 │0 │0 │ ├──┼──────┼─────────┼────┼──┼──┼───┤ │101 │穿著PRADA的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林孟穎座│1 │0 │0 │ │ │惡魔 │股份有限公司 │位 │ │ │ │ ├──┼──────┼─────────┼────┼──┼──┼───┤ │102 │大衛特大號 │同上 │同上 │1 │0 │0 │ ├──┼──────┼─────────┼────┼──┼──┼───┤ │103 │刺客聯盟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同上 │1 │0 │0 │ │ │ │限責任合夥 │ │ │ │ │ ├──┼──────┼─────────┼────┼──┼──┼───┤ │104 │神鬼傳奇 │同上 │同上 │2 │0 │0 │ ├──┼──────┼─────────┼────┼──┼──┼───┤ │105 │全民超人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同上 │1 │0 │0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106 │長江七號 │哥倫比亞亞洲影片製│吳錫和座│1 │0 │0 │ │ │ │作公司 │位 │ │ │ │ ├──┼──────┼─────────┼────┼──┼──┼───┤ │107 │氣象人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 │同上 │1 │0 │0 │ │ │ │有限公司 │ │ │ │ │ ├──┼──────┼─────────┼────┼──┼──┼───┤ │108 │神鬼傳奇3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方銘遠座│1 │0 │0 │ │ │ │限責任合夥 │位 │ │ │ │ ├──┼──────┼─────────┼────┼──┼──┼───┤ │109 │變形金剛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 │同上 │1 │0 │0 │ │ │ │有限公司 │ │ │ │ │ ├──┼──────┼─────────┼────┼──┼──┼───┤ │110 │關鍵下一秒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 │同上 │1 │0 │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光碟片或檔案│ │ │122 │23 │43 │ │ │總計 │ │ │片 │ │ │ └──┴──────┴─────────┴────┴──┴──┴───┘ 附表二: ┌──┬──────┬─────────┬────┬──┬──┬───┐ │編號│片名 │歌曲名稱 │著作財產│查獲│數量│備註 │ │ │ │ │權人 │處所│ │ │ ├──┼──────┼─────────┼────┼──┼──┼───┤ │ 1 │流行歌曲38 │五月天-知足 │滾石國際│泰宇│17 │ │ │ │ │ │音樂股份│公司│ │ │ │ │ │ │有限公司│公用│ │ │ │ │ │ │ │櫃 │ │ │ ├──┼──────┼─────────┼────┼──┼──┼───┤ │ 2 │流行歌曲5 │吳宗憲-屋頂 │台灣索尼│同上│13 │ │ │ │ │ │音樂娛樂│ │ │ │ │ │ │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3 │流行歌曲3 │蔡依林-倒帶 │金牌大風│同上│4 │ │ │ │ │ │文化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4 │流行歌曲4 │王心凌-Honey │愛貝克思│同上│4 │ │ │ │ │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5 │流行歌曲44 │FIR-你依然愛他 │華納國際│同上│10 │ │ │ │ │ │音樂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6 │流行歌曲41 │TANK-三國戀 │華研國際│同上│6 │ │ │ │ │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7 │流行歌曲15 │潘瑋柏-快樂崇拜 │環球國際│同上│1 │ │ │ │ │ │唱片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8 │張惠妹A級娛 │A級娛樂 │華納國際│蔡翼│3 │ │ │ │樂 │ │音樂股份│蔚座│ │ │ │ │ │ │有限公司│位 │ │ │ ├──┼──────┼─────────┼────┼──┼──┼───┤ │ 9 │星光二班-你 │你們是我的星光 │環球國際│同上│3 │ │ │ │們是我的星光│ │唱片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10 │郭靜-下一個 │下一個天亮 │福茂唱片│同上│1 │ │ │ │天亮 │ │音樂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11 │楊承琳-狼來 │狼來了 │台灣索尼│同上│ │ │ │ │了 │ │音樂娛樂│ │5 │ │ │ │ │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12 │黎安萊姆絲- │I NEED YOU │華納國際│黃稚│1 │ │ │ │真愛來臨了 │ │音樂股份│文座│ │ │ │ │ │ │有限公司│位 │ │ │ ├──┼──────┼─────────┼────┼──┼──┼───┤ │ 13 │丸子-愛你卡 │愛你卡儂 │滾石國際│黃子│1 │ │ │ │儂 │ │音樂股份│育座│ │ │ │ │ │ │有限公司│位 │ │ │ ├──┼──────┼─────────┼────┼──┼──┼───┤ │ 14 │SHE-波斯貓 │波斯貓 │華研國際│同上│1 │ │ │ │ │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15 │五月天-尬車 │尬車 │滾石國際│同上│1 │ │ │ │ │ │音樂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16 │王力宏 │Forever Love │台灣索尼│孫惠│11 │ │ │ │-Forever │ │音樂娛樂│君座│ │ │ │ │Love │ │股份有限│位 │ │ │ │ │ │ │公司 │ │ │ │ ├──┼──────┼─────────┼────┼──┼──┼───┤ │ 17 │陶喆-太美麗 │太美麗 │金牌大風│同上│7 │ │ │ │ │ │文化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18 │嘻哈寶典 │Way I am │環球國際│同上│3 │ │ │ │ │ │唱片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19 │曹格 │ │滾石國際│同上│3 │ │ │ │-Superman │Superman │音樂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0 │梁詠琪-給自 │給自己的情歌 │豐華唱片│同上│1 │ │ │ │己的情歌 │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21 │FIR-我們的愛│我們的愛 │華納國際│同上│1 │ │ │ │ │ │音樂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2 │SHE-美麗新世│美麗新世界 │華研國際│同上│1 │ │ │ │界 │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23 │張學友-黑與 │黑白畫映 │上華國際│同上│4 │ │ │ │白新歌 │ │企業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4 │彭佳惠-精選 │敲敲我的頭 │台灣索尼│方銘│1 │ │ │ │輯 │ │音樂娛樂│遠座│ │ │ │ │ │ │股份有限│位 │ │ │ │ │ │ │公司 │ │ │ │ ├──┼──────┼─────────┼────┼──┼──┼───┤ │合計│ │ │ │ │103 │ │ │ │ │ │ │ │片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智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