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548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09 日
- 當事人羅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54872號債 權 人 羅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呂素真 代 理 人 陳世基 債 務 人 祥峻企業有限公司 5樓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孫桂柱 5樓 債 務 人 傑鈺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李淑音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祥峻企業有限公司、傑鈺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債務人祥峻企業有限公司與傑鈺工程有限公司應負連帶責任之依據(須有法律規定或明示約定)。 二、補支票票號AZ0000000背面影本(須清晰足以辨識)。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9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思瑜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