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5695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56950號
- 債權人
- 李枝楠
- 債務人
- 丁詩蘋即聖展工程行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丁詩蘋即聖展工程行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聖展工程行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為何?暨其究為獨資或合夥?。
二、丁詩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56950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丁詩蘋即聖展工程行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聖展工程行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為何?暨其究為獨資或合夥?。
二、丁詩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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