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建字第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3 月 2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字第10號原 告 蘭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錦州 訴訟代理人 吳光明 被 告 松僑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月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29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岳葳 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1 日書記官 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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