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建字第3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字第32號
- 上訴人
- 山川國際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俊強
- 被上訴人
- 卓恩實業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樓
- 法定代理人
- 陳巧盈
- 號1樓
上訴人山川國際營造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卓恩實業有限公司間請
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01年4月30日第一審判
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台幣5,082,379 元,應繳第
二審裁判費為新台幣77,08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
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