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3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30號
- 抗告人
- 林江彥
- 相對人
- 崇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簡皇仁
抗告人與相對人間因100年度聲字第30號停止執行事件,抗告人
對於民國100 年4 月20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
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
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裁定駁回其抗告,特此
裁定。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樹村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30號
抗告人與相對人間因100年度聲字第30號停止執行事件,抗告人
對於民國100 年4 月20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
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
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裁定駁回其抗告,特此
裁定。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樹村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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