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補字第106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補字第1066號
- 原告
- 三一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倪勝雄
- 被告
- 雅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乃惇
原告與被告間交付發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
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550,000 元(原告請求返還
發票所受之利益),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950 元,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
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