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9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94號
- 上訴人
- 歐美利
- 被上訴人
- 華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嘉富
- 被上訴人
- 慶圖金屬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號
- 法定代理人
- 鄭英進
- 被上訴人
- 雄順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闕明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仲介費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0 年7 月14日本院100 年度訴字第94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3,456,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52,88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朱玲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