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訴更(一)字第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更(一)字第1號
- 原告
-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汪振澤
- 訴訟代理人
- 謝政成
- 訴訟代理人
- 張修齊
- 訴訟代理人
- 楊添元
- 被告
- 生豐金屬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鳳妹
- 訴訟代理人
- 周村來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周元培律師
- 複代理人
- 洪郁婷律師
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更(一)字第1號
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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