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2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22號
- 原告
- 高雄市政府岡山區公所
- 法定代理人
- 王嘉東
- 訴訟代理人
- 謝國允律師
- 被告
- 中天全球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麗珠
- 法定代理人
- 鄭碧山
- 法定代理人
- 陳仕龍
- 訴訟代理人
- 鄭瑞崙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淑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民事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2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民事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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