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3075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30754號
- 債權人
- 大揚消防安全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亭妤
- 債務人
- 東發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文昌
-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東發貿易有限公司( 原名: 東躍發企業有限公
司)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
,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支付命令裁判費新台幣伍佰元。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