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20088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20088號
- 債權人
- 李蕙茹
- 債務人
- 臺灣首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思茗 高雄市三民區○○○路33號1樓
-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臺灣首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正確債務人臺灣首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經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資料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為陳柏全)。
二、債務人臺灣首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