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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4377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9 月 07 日

  • 當事人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蔡憲宗許永裕宏盛洋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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