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補字第1098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1098號
- 聲請人
- 吳依庭
- 相對人
- 華登卡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建忠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司解散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臺幣(下同)1,000 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審查庭法 官 邱泰錄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1098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司解散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臺幣(下同)1,000 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民事審查庭法 官 邱泰錄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補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