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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516號

塗銷公司登記事項 等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6 月 06 日

法官楊珮瑛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516號

原告
郭明村
訴訟代理人
李慶榮律師
訴訟代理人
孫守濂律師
訴訟代理人
許泓琮律師
被告
樺鳳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郭英安
被告
郭明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公司登記事項等事件,本院於101 年5 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調查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定於101 年7 月2 日上午11時45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四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珮瑛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6 日

書記官 林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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