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563號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563號
- 原 告
- 施瑞田
- 訴訟代理人
- 施明嘉
- 林朝督
- 被 告
- 長榮海事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曾玉屏
- 被 告
- 陳國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二樓民事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二樓民事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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