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3963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39639號
- 債權人
- 大漁水產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建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各別釋明「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及「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居所等詳細資料到院以供辦理。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39639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建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各別釋明「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及「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居所等詳細資料到院以供辦理。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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