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催字第8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催字第82號
- 聲請人
- 曾麗雲即上承工程行
上聲請人曾麗雲即上承工程行請求公示催告事件,應於收受本裁
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
應補正之事項:
一、付款銀行簽章出具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 台端所檢附之止付通知書並未蓋有付款銀行印章)。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催字第82號
上聲請人曾麗雲即上承工程行請求公示催告事件,應於收受本裁
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
應補正之事項:
一、付款銀行簽章出具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 台端所檢附之止付通知書並未蓋有付款銀行印章)。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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