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17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171號
- 原告
- 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友欣
- 訴訟代理人
- 楊靖儀律師
- 被告
- 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嘉能
- 訴訟代理人
- 謝嘉順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171號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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